Fw: [證據](RG5678) Re: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作者: kouta (Kk)   2020-09-02 03:26:34
※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kouta (F.U.)
標題: Re: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時間: Sun Aug 9 06:32:28 2020
※ 引述《RG5678 (MCX)》之銘言:
: ※ 引述《kouta (F.U.)》之銘言:
: : #1V7RGOhK (MobilePicket) [公告] 水桶改判
: : 執行 水桶 3538天
: : 解釋如下
: : 1. 已結案文章重複檢舉達3篇,4-6達標,不得同一內容重複發文
: : 2. 板主結案後,並無來信詢問板主相關推文的問題,且無新事證可以翻案
: : 3. 4/2檢舉文並無打出違反哪一條板規,數量達3篇
: : 請問板規內“嚴重”者的標準為何?
: 一篇以上就算嚴重鬧板
: : 檢舉內容,因舉例案件用來質疑板主公正性,而有重複三篇就算嚴重鬧版嗎?
: : 還是 RG5678 不順眼要解決的人就算嚴重鬧版?
: 你確實觸犯重複檢舉條款,無關私人恩怨,再來,我跟你一點仇恨都沒有
: 公事公辦
: : 你們板規寫的“嚴重”,是板主自由心證嗎?
: 重複檢舉3篇 有達到嚴重
: : 難道該檢舉文章內都無人違反板規?板主都沒有判決不公的地方?
: 判決不公部分你已經另外檢舉了,判決文也下來了
: 請勿把 檢舉/申訴 混為一談
: 依據:#1UYVC-lD (Sub_DigiTech),退回重審
: 我已在7/28水桶文補上判決
: : RG5678 甚至直接不解決該文章內,應該同我標準被判違反板規的人,
: : 該檢舉文中內容,皆是因為以 RG5678 於多篇水桶文中,
: : 依我”結果無違反板規“的推文為標準,提出板主重新檢視之故才發出,
: 你沒有提出新事證來翻案啊,你應該先站內信詢問我為何未達標,而不是重複檢舉
: 然而我收到你的站內信,都是詢問 你被判警告/以及1-A-15 /3-A-1 的標準
: 沒有一封是針對 3/18 檢舉文內違反板規卻沒有水桶來詢問
: 顯然你沒有提出新的事證
: 依我”結果無違反板規“的推文為標準(? 哪裡,請找給我
: 舉例何謂新事證:
: 3/28檢舉 推 RG5678: 一堆窮人
: 假設4/01 水桶文未列出
: 4/03 推 RG5679 : 好多窮人
: 4/05 水桶文判 3-B-1 2M
: 因為4/05 水桶 出現文新事證,而重複檢舉 3/28的推文,這個情況就不會收到板規限制
: : 故不應被 RG5678 利用重複檢舉之條文而過度利用來懲罰,
: 這次判決原因都打在新的水桶文中了
: https://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595782168.A.AD4.html
: 解釋如下
: 1. 已結案文章重複檢舉達3篇,4-6達標,不得同一內容重複發文
: 2. 板主結案後,並無來信詢問板主相關推文的問題,且無新事證可以翻案
: 3. 4/2檢舉文並無打出違反哪一條板規,數量達3篇
: : 且與 RG5678 於 MobileComm 中也有討論他的警告”標準“,非無去信詢問,
: : 因為他的標準有所”變動“,故我提出他判決 FINE 的推文,
: : 也應該“重新檢視”,來“認證”RG5678 的不公平之處。
: : 而第3點中,檢舉文內許多篇連在一起,都是“共同檢舉其違反之板規條文”。
: : 此信發給 Honorguard06、RG5678、a3225737。
: : 一、MobilePicket 為 MobileComm 之附屬檢舉、板務板,乃為使用者針對 MobileComm
: :   看板表達意見之重要管道,對於發言資格之限制上,應多加斟酌。
: : 二、申訴人之言詞雖過於嚴厲,但仍屬正常行使權力之範圍,不應視同鬧板,請板主重新
: :   審視。
: 按照組物判決,不因把紅紫註解 拿來當作失控發文而水桶,且當時4-3舉證不足(退回重審
: 有補齊資料再審判)
: 所以撤銷4-5 條文
: 但申訴人違規事實依舊存在,所以水桶情形不變
不是啊,你板規根本沒寫什麼三篇就是嚴重鬧板,
而且我是一篇文章裡有三則,
並且是因為你因私人恩怨拿來對付我的公告標準過低,
太明顯是故意濫權來判決我,我才拿更嚴重的來請你重新檢視,
而且為了要讓大家知道你因為恩怨亂判決,
才不是用私信、而是用發文的方式,讓大家都能看見,
我在那些公告文下面也有質疑你了,我還需要另外寄信給你嗎?
結果今天你又用「崩潰」來水桶我兩個月,
你能提供之前的相關案例嗎?我看有些人頂多還只是警告呢,
結果你就馬上判我兩個月,然後一直說你公平沒有恩怨,
太假了吧,根本無視板規跟過往判例,
你板主真的當得很公正很棒,
不過我講這些也沒用,因為你就是為了恩怨來解決我,
所以我再怎麼申訴、檢舉你都沒有用。
此信轉寄 Honorguard06、a32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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