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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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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a60606joe
被申訴人:samuellu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案件:#1Z-Z2w6t (mobilesales)
申訴內容:板主表示違反1-3 水桶90天
但1-3是禁止推文徵或賣東西 但沒表示不能“轉讓” 我貼文內容已寫“尚未取貨” 其目
的讓給有緣人 我覺得PTT是一個網路互助的地方 這樣水桶應該有爭議
已經發mail給版主 但石沉大海無消息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