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05年版 版主相關事務

作者: quark (夸克)   2008-04-03 00:22:34
※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作者: jzs (值班的王道)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05年版 版主相關事務
時間: Fri Dec 24 00:25:57 2004
2-1 版主的申請
有版主的版請原版主到ComGame-plan向小組長申請 若有兩位版主則兩位版主皆需同意
且一個版最多只能有三位版主
若需第四位版主 請向站方及群組長提出申請
若看版無版主則需經由連署產生
一樣由申請人在ComGame-new版提出連署
有效連署超過十人且贊成多於反對即通過連署
請申請人將聯署單投至ComGame-plan版辦理
若看版過於冷門無法找到足夠版友連署版主
請申請人將治版理念及未來看版發展方向投至ComGame-plan或寫信
經小組長審核後以專案試用方式通過 試用期為一個月並可隨時停止試用
註 : 戰高群組連署的資格 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需超過100
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註2: 連署發起人則需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
且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註3: Multi-ID連署一經查證將不予計入 且該ID將永遠喪失本群組組權
2-2 版主之罷免及免職
若版眾認為版主對於版務的處理失當 不適宜再任
則可以提出罷免連署案
由罷免連署人在ComGame-new版發起
經連署後有效贊成連署大於15人且贊成多於反對則罷免案通過
遭罷免之版主半年內不得再申請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罷免案若未通過,三個月內不得對該版主再提出罷免案
除提出罷免案外 亦可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經小組長審查後 若確有怠職或瀆職情事
將視情節予以警告或免職處分
版主一經免職 一年內不得在戰高內申請其他看版版主
註: 一經提出有效的罷免案 該板主即不得再行使新增板主的權限
2-3 版主之請辭
請版主逕在ComGame-plan版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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