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數日到PSP板調查後,作出判決如下:
1.板主水桶GMSniperII的原因乃是依據板規02,也就是原水桶公告文的紅色字部分,
同angusyu被水桶的原因,其他1.2.3項等文字只是補充的說明。
2.GMSniperII檢舉廣告文,原立意雖好,但使用的手法過於激烈,於原文章下噓了
數十行的文,並不斷向他人重複闡述同樣的內容,措辭、語氣甚為強烈。這些行
為已足以造成他人困擾和閱讀上的不方便,應適可而止。
3.板主已於事後取消水桶處份,更改為警告一次,故本案已無上訴之必要。
基於以上理由,本案逕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