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不服STEAM版主hn9480412判決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17-07-11 18:04:01
1.onlytfgsu 警告一次(補充2)
2.依兩造雙方證據及答辯,本組務認為w520670應以該STEAM板板規2-6判處,較為適當。
3.是否改判由STEAM板板主處置,組務這方結案。
4.w520670不服本判決,可再向上級申訴 ComGame-Plan 組務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說明:
w520670:我最後一次重申
稱其賤畜非但不是謾罵更是合乎其字詞解釋之用語
乃綜觀其放生遊戲、BUG擺爛、視玩家支持與反饋為糞土之結論
(補充1-STEAM板板規2-6)
2-6 抱怨文:抱怨文請至server或中隊所屬之論壇反映,如搜尋不到,方可在本版反映。
涉及戰隊者,除當事人外,僅允許其隸屬戰隊幹部一名代表回文。
非紛爭當事人得推噓文表達意見,不得回文,回文一律刪除並水桶14日。
無意義、蓄意挑釁、引戰之抱怨文,原文得退回,並得水桶1個月。
(補充2-本組務板規)
2. 使用組務板時,請使用下列文章分類、格式及相關規定:
A.[申訴] c. 申訴文,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
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申訴人與非申訴人間之答辯、爭吵一律刪文,
且視情況不受理申訴案。
補充說明:非案件相關當事人
不論是否善意通知,或是意見表達,
對於申訴案請勿作任何回應,
初犯警告,之後水桶並取消水桶期間的申訴權,累犯加重。
以上 組務 MYF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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