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os版主creamdancer延伸解釋板規強加水桶

作者: E517 (阿凱)   2015-12-25 22:33:20
申訴人:E517
被申訴人:creamdancer
看板板名:tos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並將原文重貼
申訴內容:
被水桶的公告文:
┌─────────────────────────────────────┐
│ 文章代碼(AID): #1MUzm0i7 (ToS) [ptt.cc] [公告] E517 水桶 14天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50957824.A.B0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3 Ptt幣 │
└─────────────────────────────────────┘
版主水桶的理由是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n. 關於[攻略]文之相關規範,必須附上通關證明,例如:排行榜圖、尾刀圖
   或是影片都可。未附相關證明者
但我在文中已經附上CLEAR圖了
眾人皆知CLEAR所代表的就是通關的意思 我認為CLEAR已經足以代表過關證明
在與creamdancer站內信的往返也已充分溝通
他卻說出
clear只能代表您有通關該關卡,發攻略文的標準就是要對自己的通關隊伍進行詳細論證

板規並沒有要求發攻略文的人必須要對通關隊伍進行認證
只有要求要附上過關證明
我認為creamdancer過度解讀板規希望他可以收回原判決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5-12-26 21:15:00
請補上 被處分文章備份 及 板主公告其實[註]有寫方法 不過反正我剛剛去看公告就順便轉了-.-
作者: E517 (阿凱)   2015-12-28 03:51:00
感謝 ..我按ctrl+x無法轉錄就怒火攻心沒看到後面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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