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pentajinx
被申訴人:creamdancer
看板板名:TOS
申訴訴求:不服版主判決
申訴內容:
因本人當日一時的情緒化
發了對遊戲公司不滿的文章
而有兩位板友至檢舉區檢舉
其中一位檢舉本人鬧版
而另一位甚至沒有檢舉本人觸犯哪一條板規
該篇文章我發出時內文曾有桶後再見字眼
但並未表明我認為我自己是因為鬧版而被桶
而是因為分類帽使用錯誤
該篇文章僅一位板友檢舉本人鬧版
卻有上百位板友將其推爆
並有部份板友在推文內容中表示認同我並認為我不該被桶
另該篇文章被刪除後本人認為應該要是無法進入的狀態(推噓數、誰的文章被刪除、被哪位板主刪除、使用板規為何這些資料因該要留存)
但沒想到現在該篇文章已經是死無見屍的狀態
本人已無法找到該篇文章
另該篇文章在當日約晚上八點的時候就已經被限制推文及回應
卻遲遲在約兩天後才判決
這種未判先斬的手法令本人非常不解亦非常不齒
本人原本只想就被退文這點不滿而申訴
但如今想想本人對該版主自從限制回應推文到判決完畢皆無法理解
因此希望全案可以全部重新審判
另該版主在我初次和其溝通時竟有
”若..........,版主就有可能因此放行,且表示判決本人也相當不捨”
讓本人亦感覺莫名奇妙
原來板規上除了明文規定的部份
還有看版主心情或喜好程度而逕行判決或不判決的淺規則在
驚訝、憤怒之後
本人毅然決然決定提出嚴正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