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pentajinx 申訴 creamdancer (TOS) 一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6-02-20 16:06:22
申訴人:pentajinx
申訴案:#1MYFJUo3 (Sub_GMobile)
申訴案由:對退文判決不服,請求撒銷處分。
判決主文:維持板主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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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自承「違反版規的部分7天至28天水桶並因明知故犯給予4倍時間我
並沒有異議」,且從違規文章來看,申訴人也表示會被桶,故「明知故犯」
此點組務認同板務之判決。
2. 板主可視當下情況先針對單篇或多篇文章限制推文及回應(即「鎖文」),
爾後再將違規部分整理判決,這兩個動作可能是同一個原因也可能不同原因
,所以把鎖文直接認定為必違規處分,組務認為不太合理。
3. 申訴人於 #1MYFJUo3 (Sub_GMobile) 表示:
另該版主在我初次和其溝通時竟有
”若..........,版主就有可能因此放行,且表示判決本人也相當不捨”
讓本人亦感覺莫名奇妙
原來板規上除了明文規定的部份
還有看版主心情或喜好程度而逕行判決或不判決的淺規則在
這部分應是申訴人誤會板務的意思,板主並不是針對你同一篇文章在不修
改的情況下承諾會做其它判決處分,而是再次說明申訴人違規之處。畢竟
各文類的規則及罰則不同,一般看板多半都會對純閒聊文採取比較寬鬆的
標準,板主於 #1MYFLGzC (Sub_GMobile) 回信內容僅為告知以目前板規
標準下比較合適的發文方式,並非表示申訴人該文可一文兩判。
4. 判罰標準是板規並非使用者推文數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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