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i8067
被申訴人:bingtsien
看板板名:PokemonGO
申訴訴求:本人於PokemonGO版違反版規2-4-8之水桶處分應予撤銷並取消退文
申訴內容:
本人 i8067 於 PokemonGO版 發表之文章
[發問] 新手回鍋請益 (發錢)
遭該版版主 bingtsien 判定為違反版規2-4-8之水桶處分並原文章退回
與該版主站內信申訴後仍無法達成共識
故決定往上申訴
本人最近回鍋遊玩PokemonGO
因版本與先前落差過大
因而產生許多對遊戲上無法理解之問題
所以至PokemonGO版上發表問題文 [發問] 新手回鍋請益 (發錢) (申訴相關文章)
事後卻遭版主以 (事證 版主判決公告)
發錢文設定條件挑釁版務
經站內信提醒仍未見改善,以版規2-4-8
2-4-8.經板主判定有蓄意鬧板行為者,
得永久水桶且依發文有無予以退文處分。
處水桶 1 年 原文退回
該版主站內信提醒之內容(事證 版主警告信1)為
"發錢難以達到目標,將以鬧版論"
與水桶理由
"發錢文設定條件挑釁版務"
完全迥異
而原文章分類為[發問]類型
發P幣是為了回饋給回答問題的版友
該文章內容與後續版友之推文答覆確確實實有解答到原文章問題的需求
至少短期內當其他版友有相同問題時
可以在該文章獲得其解答
但卻遭版主以2-4-8 鬧版文為由 直接退文
那之後有相同問題的版友豈不是要再發問一次?
意義何在?
與版主溝通之信件中 (事證 溝通信件2)
該版主表示:問題是正常問題,但仍是鬧版文
判斷為鬧版文的依據是問題?還是發錢?
但即使發錢條件目標無法達到
依舊是一篇正常的問題文 不是嗎?
至於發錢條件及難易度之設定
則是參考 PokemonGO版 之文章 #1R3qUhUj
https://www.ptt.cc/bbs/PokemonGO/M.1527728043.A.7AD.html
該文章之變形蟲標準的發錢條件設定與困難度於PokemonGO版遭檢舉後判定為 無違規
且詢問該文章無違規之理由後該版主並無於檢舉區或版上其他地方做判決說明(已讀不回)
故本人決定效法該文章之發錢條件
而本人於原文章設定之發錢條件時效性為永久且目標簡易
事後卻遭版主判定違反版規2-4-8 鬧版處置
一樣都是的條件限制設定的發錢 一個無違規 一個鬧版水桶+退文
本人實在無法認同
至於水桶判決中所提到的
發錢文設定條件挑釁版務
本人認為此行為不致於達到挑釁
倘若一個版主認為這樣的發錢條件設定就達到挑釁程度
那PokemonGO版 /公告 之後任選一篇
下方一堆要求現任版主「滾、下台、換人好嗎?、臉皮真厚...」之類的言論
是否都該統一比照此例判罰2-4-8
最後是本人私心希望 PokemonGO版版主能夠實現他當初參選的大原則
溝通
而不是現在的先射箭再畫靶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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