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obile-game看板Matung版主之判決

作者: schneeprinz (schnee)   2021-09-03 00:15:42
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schneeprinz
被申訴人:Matung
看板板名:Mobile-game
申訴訴求:撤銷原判決及取消罰則
申訴內容:
申訴人於看板Mobile-game日期2021/08/20 12:38發表「三國志戰略vs.三國志霸道 哪個
較接近曹操傳」一文,被申訴人於2021/08/20 23:54以業配文違反板規為由,刪除原文,
判處水桶一個月,申訴人不服此判決,以下列舉:
(1.)申訴人文章內容「這兩款最近都有廣告,查了特點大致如下」
明顯寫出只查過版友們說的此兩款遊戲特色,與本身是否玩過並無因果關係。
且對於沒玩過這3款遊戲的申訴人來說,遊戲整體差異實難了解,因此發文詢問實屬正常。
被申訴人誤看文字,先於文章留言,「2個你都玩過 問這什麼問題 是不是想業?」,且
其他篇網友質疑被申訴人判定原則問題,仍持續以錯誤論點抹黑被申訴人,
後續申訴人私信處理避重就輕,未針對申訴人疑問做回覆,僅只回覆「如有不服,請直接
上訴。」
從頭到尾被申訴人誤看,卻不願承認。
(2.)即使被申訴人再再強調自己判決正當,但假如判決確實無問題,何以有其他版友發文
討論申訴人是否違規?
(詳看申訴相關文章1-3)
且被申訴人事後還在[公告] schneeprinz 業配文 水桶1個月
文內補充說明自己的論點?可看出此判決大部分版友存疑。
被申訴人被版友質疑後,拿出被申訴人他板曾有業配痕跡想以此寧人,但版主處理事務,
應以無罪推定原則,無證據不得認定業配事實,例如美妝版判定業配尚需搜集證據私給版
主,版主才能藉此開罰,Mobile-game無此規定,僅憑被申訴人單方面判斷,難以服眾。
(3.)會有此問題皆因版規只定以下規則。
5.禁止商業文(廣告文及業配文或現金交易文)
初犯(第一篇)一個月+刪文
再犯(第二篇)三個月+刪文
累犯(第三篇)六個月+劣文
被處罰三次後再犯直接永桶
被申訴人應深思如何調整版規力求公正平衡,雖後續[公告] wumao 業配文 水桶1個月可
看出被申訴人開始參酌版友推文意見才做出判決,但申訴人被桶一個月已損及權益,故希
望退回判決且解除申訴人相關罰則。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Matung (馬先生)   2021-09-05 15:10:00
這幾天出門 下禮拜三前補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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