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sub_gmobile小組判決 (mihoyo)

作者: maxliao (毛人愛雷克)   2022-09-14 21:15:07
※ [本文轉錄自 ComGame-Plan 看板 #1Z8SKtAA ]
作者: a3225737 (HONG) 看板: ComGame-Plan
標題: Re: [申訴] 不服sub_gmobile小組判決
時間: Wed Sep 14 20:12:38 2022
依照 #1Z8DGa14 (BoardCourt) 解釋
本案裁定申訴成立。
當看板無規定分身條款時不得對分身進行處分,
請板主於板規增加相關規定,以便日後使用,
謝謝。
附註:多重帳號調查也一併停止。
※ 引述《a3225737 (HONG)》之銘言:
: 因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三條表明:
: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
: 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情形,
: 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
: 而該規則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亦包含以下範疇: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 此外,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亦表示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
: 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 綜合以上,群組對此相關規定之解讀為:
:
: 若已有一個帳號因違反板主訂定之板規遭處分(如:被水桶),
: 使用者重複註冊的其他帳號卻持續於看板活動(即規避被水桶的狀態),
: 直接以使用者(所有持有帳號)為該處分適用對象。
:
: 也就是說,即便看板無所謂「分身條款」,
: 只要是所屬於本站的看板,亦適用此條款。
:
: 而因板務人員無法認定多重帳號,
: 因此裁定發回板務層級重新提交多重帳號查詢。
:
:
: 但前述「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屬站規層級,
: 現因使用者提出異議,但群組並未有站規之解釋權,
: 且群組目前也查無過往類似判決,
: 因此後續將提報板務站長裁定,
: 並請小組長先暫緩多重帳號之送件。
: ※ 引述《oz5566 (拿破崙·波拿巴)》之銘言:
: : 小組長您好 最後面那一段關於判決您並沒有做出回覆
: : oz5566並沒有違反 版主所稱乃是用分身條款水桶
: : 小組長不知道是否有仔細看過申訴人申訴文與板主的回覆
: : mihoyo版並沒有分身條款
: : 退萬步言 即使帳號部能認證oz5566確實是mihoyo的分身
: : 在oz5566並沒有 1、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 : 2. 經板主群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 : 3、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 : 的情況下 也不能水桶oz5566
: : 如原文所說
: : mihoyo版並沒有禁止水桶後開分身帳號
: : 且我被水桶的理由是因為開分身帳號 所以版主覺得我引戰
: : 麻煩再確認一下 謝謝
: : "由小組長裁定板務處分是否停止執行。
: : 爾後若經帳號部認定確實為多重帳號者,板務處分不額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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