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紀錄已轉錄於板上
黑名單是在第三封信件後才設
認為已無可解釋 且來信口氣挑釁 所以設黑單
因為設黑單 無法溝通皆為申訴者一面之詞
再來 根據申訴者申訴判決不公
經版主群討論後 認為有違規的推文皆以處分
除了最後推文的 剛與另一位板主討論完 並未立即補上
根據申訴者指出
他認為他的推文並無違反BBO版版規a-11
第十一項 請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刻意引戰、挑起紛爭意圖、人身攻擊的文字
或以俱樂部為單位進行挑釁以及酸文 (皆包含直述以及影射)
不過此為申訴者個人認為
推文經討論 確實已經違反
且根據申訴者過去言論 皆多次在版規邊緣發言
所以 我認為此次判決並無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