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Hattrick 板主 bolam 失職

作者: 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   2015-04-18 07:56:29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使用者shangyu違反看板板規在先,沒有善加跟版主的溝通,了解缺失,
反而公開回公告在後,看板是討論遊戲的版面,不是討論版務,或是你個人行為的版面。
我非常歡迎shangyu來溝通(水球/信件),他關閉所有溝通管道,寧可直接訴諸訴訟,
我看不到誠意,反而看到不斷違規的擦邊球。
根據新版本的組務版規,使用者shangyu未附溝通證據,應視為程序不符,
我以hattrick版的版主的身分證實,使用者shangyu並未跟版主任何溝通,
甚至還回公告,有亂版嫌疑,除不予受理外,應判處水桶一週。
作者: bolam (95 10 23步排入伍)   2015-04-18 08:05:00
請小組長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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