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主argus0519惡意水桶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12-24 01:06:12
※ 引述《losmith (smith)》之銘言:
: 案件申訴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申訴人:losmith
: 申訴看板/板主ID:argus0519
: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 認為本人於警告文推文中之 爽喔mmmmm 違反二.c
: 藐視版規二.c,水桶7天,不予答辯。也無說明違規之處。
: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 版規二.c中規範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縮寫文、數字文是違規
: 舉例中有wwww通俗認定是日語的笑,判為拼音文
: 但本人於推文中的mmmmm並非注音、拼音、火星、縮寫、數字文,單純作為 ~ 的變形
: 而mmmmm本身也不具有其他通俗認定拼音文、注音文、縮寫文、數字文、火星文的通例
: 而前面的爽喔,表示本人對於自己先前www違反二.c之事已經明白,
: 違規警告直接了當,本人亦接受,故以"爽"表達直接了當之意。
: 可查康熙字典爽的字義。
: 另
: 版規二.c僅接受檢舉,
: 而本人被水桶的時間與版主認定本人推文違規時間非常相近,
: 也讓本人覺得此判決僅為此版主看到當下覺得語氣不如他意即判定違規。
: 事後去信詢問,該版主僅回答本人明知故問,
: 但我確實不認為推文有連續違反二.c之處。
: 所附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 ==違規原文==
: 推 losmith: 爽喔mmmmmmmmmm 12/19 10:22
: 在公告底下違規,而且還是在自己被警告的公告底下
: 藐視板規,水桶7日
: 併入此篇公告不另公告
: ==板主公告==
: 推 losmith: 那你就把核心橘拿下來換成薩瓦迪卡啊 都910裝等啊wwww12/14 15:15
: 噓 et310: 笑了 一堆口嫌體正直 嘴巴一直砲結果還不是乖乖繼續玩wwwww12/14 18:55
: 判決 二.c 警告一次
: 如果有請原PO修文但是原PO還沒修文的話,請將信件存底轉寄給我撤銷警告
: 另losmith在本公告底下再度違規,水桶7日處分
: ==溝通紀錄==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2:48:03 2016
: ───────────────────────────────────────
: 感佩
: 廢文不處理
: 文字獄很快
: 佩服佩服
: 失禁失禁
: 毋怪人都跑去看NGA
: 各種大陸用語氾濫
: 兄臺你也是推手之一呢~
: 辛苦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05:11 2016
: ───────────────────────────────────────
: 你已經被二.c處罰,又在公告底下推違反二.c的推文,故不予答辯,直接懲處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11:05 2016
: ───────────────────────────────────────
: 要不要給你漢語辭典
: 爽有多少詞意
: 你又如何能認定我是用哪個詞意?
: 另
: 版規可沒說mmmmmmm是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etc
: 有規範的只有wwww
: 還是說你能正確指出我使用的mmmmmm是哪種字的拼音?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3:20:28 2016
: ───────────────────────────────────────
: ※ 引述《losmith (smith)》之銘言:
: : 要不要給你漢語辭典
: : 爽有多少詞意
: : 你又如何能認定我是用哪個詞意?
: : 另
: : 版規可沒說mmmmmmm是拼音文、注音文、火星文...etc
: : 有規範的只有wwww
: : 還是說你能正確指出我使用的mmmmmm是哪種字的拼音?
: 誰說二.c只有管拼音文而已?
: 而且www只是案例,不是只有www不行
: 作者 losmith (smith)
: 標題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4:40:16 2016
: ───────────────────────────────────────
: 所以mmmmm是哪邊違反二.c啊?
: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 標題 Re: Re: 爽喔mmmmmmm哪裡看起來像挑釁啊?
: 時間 Mon Dec 19 14:55:22 2016
: ───────────────────────────────────────
: 你認為呢?不要明知故問,我可以裁定溝通無效嗎?如果有還是不服判決請往上找小組申
: 訴,不再回應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2-24 09:10:00
謝謝小組長,重新裁決後,一樣是水桶7日,因為兩次二.c警告會合併成7日水桶,所以結果依然不變至於本項二.c版規,目前打算按照原樣處裡
作者: losmith (smith)   2016-12-24 09:31:00
本人對於維持原判第2次警告仍有兩點疑問1.二.c依版規僅為被動處理: 那麼版務請出示檢舉信2.具檢舉信後請說明判定違反二.c的依據為何?以上兩點如果於法有據的話,不明白版誤為何一直迴避不談務* 更正錯字重申:第1次二.c本人接受,但第2次的二.c本人認為於法無據如果經申訴建議重裁,卻依然未將判決依據提出就維持原判那麼該版只要版務想,就能隨意塞給你個二.c並拒絕說明這跟文字獄我想應該有九成像了...另~ 謝謝小組長花時間處理這文字獄的案件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12-24 11:54:00
我盡我所能提供協助這是小事,重裁後的結果smith你就接受受吧。 若是對該版有異議歡迎體制內提出方法給予指教檢討a版主也非毫無做事之人 所以我要設想的是兩方的立場而非他是我群組內的版主我便自己人就手放比較多。雖然XD我建議的重裁是警告就好 不過各版主本就有依自己立場執行版務的權力就是。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2-24 12:26:00
關於2-c條款於今年已於7月份進行過一次投票亦有針對該條款進行釋疑 #1NnmNvaf (WOW)
作者: losmith (smith)   2016-12-24 15:48:00
該釋疑的不只二.c吧?檢舉信跟違規判定的依據呢? 版務兄臺mmmm違規的依據為? 還是哪天你一句話___ --- ***都二.c?他要顧面子維持水桶判決FINE 但是個人認為面對爭議判決版務應有義務提出他判定的依據 這要求也是依版規來的至於解不解水桶反正只剩兩三天,不影響。話說回來~就算哪天___ --- ***都二.c 那也得版規先明列..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2-24 17:16:00
你推爽mmmmmm請問是顏文字?這不是火星文那甚麼不是火星文?火星文每個人的判定都不一樣,我只能以最通俗的方式下去判檢舉信?置底檢舉區有,你第一次被抓二.c都有檢舉然後你在自己被懲處的公告底下直接再度違規,如此藐視版規我還要給你答辯時間嗎?第一次檢舉寄信給你妳都置之不理,代表你根本不在意為何第二次二.c被判反應那麼大?你犯的,就是二.c這一個大項,相信你中文能力夠,能去好好閱讀二.c這條版規,以及延伸出來的相關規定在此也跟小組長報告,之所以二.c只設定大項,是因為表達方式每個人都不同,必須從前後文判定如果出現有爭議的地方,也有檢舉答辯制度可利用能說服我們,當然不會懲處如果各細項都明訂出來,那才是真的文字獄,而且對於部份正常使用者造成困擾該使用者在第一次被檢舉二.c將我寄給他的答辯信都置之不理自己放棄權益,結果還回到公告來累犯,放在正常社會上就是該員紅燈左轉被警察警告後,又繞回來故意紅燈右轉,這方面的概念以上更正,都是紅燈右轉才對所以職在此希望小組長了解我的立場對於此案我已經妥協改判,雖然結果一樣,名目不同另外,losmith說的於法無據,為何無據?公告底下違規相同版規外加挑釁字眼,為何於法無據?
作者: losmith (smith)   2016-12-24 22:01:00
我懷疑你連申訴本文都沒看過 有爭議的一直都是第2次mmmmm我是作為甚麼之用 申訴本文也有明確提及擬將一個沒有通例、前例的東西判定違反二.c發生爭議時提出判決依據不是基本的嗎? 另第2次檢舉信呢?沒有明確訂出來才叫文字獄 因為沒有依據 隨你亂說都行你拿紅燈右轉也不洽當 紅燈右轉是在交通法規是明文不可另.改判名目? 一開始就是說兩次2c 後來還是兩次2c 改啥另外2C是避免版上拼音、注音文氾濫擾亂閱讀之用爽喔mmmmm 擾亂閱讀在哪呢? 不就單純你一個不爽亂判?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12-24 22:22:00
兩位討論是OK的,但是不要動肝火喔。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2-25 00:56:00
我放棄溝通,這就是火星文可以用大眾化的"~"為什麼不用,偏偏要用自己的?
作者: losmith (smith)   2016-12-25 17:58:00
這不就是文字獄嗎? mmmm並不影響任何閱讀 只因為你不爽不影響閱讀 只因不合你意就二C 那你怎不搞個規定用詞?該版務至今拿不出第2次二.C的檢舉信 是否代表沒有人檢舉?那版務判這警告本身就已經違反二.c中的僅接受檢舉這說明還有為何mmmm是火星文,請提出說明及依據。在該版務本身就違反該條版規的情況下做的判決,正當應當?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6-12-29 14:13:00
以後WWW被檢舉也可以說是~的變體了 蒸蚌~以後所有的違規被檢舉人都可以說自己不是那樣用 敲棒罵人三字經被檢舉可以說我從小三字經都是當"你好"來用的反正只要違反版規就說"不是做____用"就解套 真有趣呢然後不要在一天到晚哭文字獄了,連文字獄是啥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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