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omoWade 信箱]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標題: Re: 水桶疑義
時間: Mon Jul 31 02:14:19 2017
※ 引述《lkkkim (heart broken)》之銘言:
: 乞討"合法化"這種說法只有楓板有
: 因為在遊戲中乞討的行為沒有所謂合不合法
: 你要抒發遊戲中所遇情事基本上應該不會用到"合法化"三個字
: 要用"合法化"去套用只有在楓板才符合
: 而剛好在幾小時前我才在該問題文裡面寫了
: 文章本身無問題,現在伸手不違規
: 我說不違規,你幾小時後說了一句合法化很可憐
: 是我自作多情?
在我看來的確是你自作多情
遊戲中用不用到合法化三個字 坦白說你還真的確實管不著
你說不違規是指板上的規定對於有人發文乞討不違規
那我在閒聊推文中認為遊戲中乞討合法化很可憐違反了哪一條Maplestory板的板規?
你就承認自己對號入座自作多情有何難?
看見黑影就開槍是嗎?
: 如果你是要往板規應不應該讓乞討合法去討論
: 那也不會用很可憐來形容
用什麼來形容又是一項你管不著的事情
請問使用"很可憐"一詞有違反板規嗎?
沒有的話憑什麼你覺得不會用就不能用?
: 於是針對板規跟心情抒發兩個方向都不合理
我抒發心情要經過你覺得合不合理
這才是真的不合理
請問板規有寫到不得於推文中表態認為乞討合法化很可憐是違規的嗎?
你根本無法解釋我說乞討合法化就是在指那個乞討的文章吧
難道我就不能認為你說乞討不違規這句話很可憐嗎?
難道我就不能認為我遊戲遇到乞討很可憐嗎?
: 我的封鎖線後還是有好幾個人在討論遊戲中遇到乞討之事
: 我並沒有水桶他們
你認為他是討論遊戲 我就不能是討論遊戲?
你怎麼判定他們一定是討論遊戲?
而我一定是在討論相關文章?
還是要跟我說你全憑自由心證 說算就算?
: 差別就在於人家是真的有內容的在抒發,而你只說了乞討合法化很可憐
有內容是多有內容?
一行推文了不起15字上下 你告訴我哪裡看得出有內容沒內容?
乞討合法化很可憐 = 沒內容?
那在這樣的心證之下 那些總愛玩推文小世界什麼的是不是也是沒內容?
只會推\某某公會/ \某某人名/ 這樣的推文是不是也是沒內容?
在我看來也是什麼都沒說啊 啊差別在哪裡?
: 如果對該條板規移除有問題
: 請另外發起針對該板規的文章跟板胞們做討論
: 而我也會做出回應
: 或是私下來信與我討論
我還真的找不到修訂決議移除伸手乞討的公告文在哪呢?
請問是否你說想修就修了?
修板規不用討論 認為乞討不適當就要我去發文討論
這倒是滿奇怪的
: 甘溫
總而言之 你通篇沒有提出能證明我在影射或討論你所謂的警戒線所禁止事項之證據
請於24小時內將本人水桶解除並道歉
否則本人將上訴Sub_Gonline組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