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greed720之申訴不合程式

作者: greed720 (錐子尾小雞籠)   2017-09-01 17:16:40
※ 引述《swattw (Swat-未來模式)》之銘言:
: 檢舉案件
:  ̄ ̄ ̄ ̄
: 看板群組:G_Online
: 檢舉人:swattw
: 檢舉看板/檢舉對象:greed720
: 檢舉事由:(說明被檢舉人行為違反了什麼)
: ==違規事發經過==
: 被檢舉人行申訴行為未依本組組規轉錄證據,應令其補正或不予受理。
: 且距本人最後一次回應顯未逾72小時,亦未設其為壞人名單,應處水桶一周。
: ==違反法規條文==
: 三、申訴/檢舉流程
: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 ※ 板主未回應達 72 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案件不受理,
: 水桶一週。
: 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水桶三個月。
: 違規證據:(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完整貼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
我選擇將我的文章及你桶我的公告完整貼出,並沒有不符規定,
私信溝通也是完整貼出,你就回我那兩句
「這裡不是巴哈姆特,請去找另外一位板主,我不想收到你的信感恩。」
即不再回應,你有時間在這裡抗議我的檢舉無效,
並不是抗議我的檢舉內容,因為你知道,我是實話實說,把你的回應完整貼過來,
並沒有加油添醋或任何擅改內文的情事,
卻還是不回應我,本人的文章那裡「過短」及為何,
你可以在板上開文大聊自己昇大四、當畢代的私事,把公開討論板當個板,
卻不許別人討論遊戲內容對玩家的影響,
這已經是你連續三次針對報復性水桶本人,第一次你嗆我時間過了,
第二次你自知理虧恢復我的水桶,這次你又來個相應不理,
雖然你很會鑽漏洞,挑對自己有利的法規來檢舉受害者,
但是,我相信邪不勝正。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7-09-01 18:54:00
發文日期 回文日期 水桶文章 這些資料有嗎?
作者: greed720 (錐子尾小雞籠)   2017-09-01 19:02:00
馬上補上已將原文及與該板主私信內容轉錄至你的信箱。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7-09-01 19:26:00
不是 不是 你要貼到這個板上不是私給我 ...
作者: greed720 (錐子尾小雞籠)   2017-09-01 19:48:00
已轉錄,可以更清楚看到該swattw放任底下謾罵本人無違規之文章,而且本人並不想參與底下謾罵所以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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