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回信是因檢舉群組信我與s板主皆能看到,回信亦然,無須重複發送。
不清楚申訴人所謂的"MotoDawn板主是selph1120板主的人頭帳戶"是為何意?
指控需有證據應是法治社會公民基本觀念,在此要求申訴人應列舉明確證據用以證明。
※ 引述《book2381 ()》之銘言:
: 1.申訴人ID:book2381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selph1120
: (b)文章編號:
: #1ZYeRsmK(DIABLO)
: #1Za6jBaS(DIABLO)
: #1ZbL4eAm(DIABLO)
: 3.欲申訴之判決︰
: 上面文章編號這三篇,
: 我發交易文或心得文
: 一堆Id留言人身攻擊,引戰,亂我版一堆ID ,
: 我向版主檢舉也沒用… 無奈之餘 只好來這 。
: 4.不服理由︰
: 不服的是以下這篇文章
: #1ZbZG09-(DIABLO)
: 我向版主檢舉,此原po在洗文章
: 反而被水桶?
: 我回文就是引戰?
: 別人亂我版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 我就問MotoDawn版主,我寄多少信給你,沒見你回過?
: 是不是掛人頭的版主呀,可以Po一些你處理版務的証明嗎?
: 洗文章你們不管,也不用刪文?
: https://i.imgur.com/QChV3V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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