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kvis 信箱]
作者: MikeWazowski (大眼仔)
標題: Re: [申訴] 不服判決#1MXznUxq (GTA)
時間: Tue Jan 5 16:48:22 2016
※ 引述《skvis (乳房觀察家)》之銘言:
: 申訴人:skvis
: 被申訴人:MikeWazowski
: 看板板名:GTA
: 申訴訴求:不服判決#1MXznUxq (GTA)
: 申訴內容:
: 第五條 I.於本板發文後不得自刪文章或清空內文,違者退文並水桶 14 日。
: III.欲刪除文章請來信任告知任一板主,板主得審酌有無正當理由後刪除之
: 。
: 此條板規第一項 第三項 已經嚴重違反法律的比例原則 不當侵害看板使用者權力
: I.於本板發文後不得自刪文章或清空內文,違者退文並水桶 14 日。
: PTT本身就有看板禁止自刪文章功能 板主群既然已向站方申請 明知使用禁止自刪文章功能
: 能夠更快速達到看板禁刪文章問題 同時此舉對看板使用者權益侵害最小 更不會有人因自
: 刪文章遭到懲處
: 卻還是在站方同意申請前就訂下此項板規 違反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 侵害看板使用者
: 權力
: III.欲刪除文章請來信任告知任一板主,板主得審酌有無正當理由後刪除之。
: 第三項亦同 看板使用者明明就還是可以使用自刪文章功能 卻還要另外寫信請板主刪除
: 否則關閉自刪功能 要刪除都找板主幫忙
: 否則都開放自刪
: 如非以上兩項 又可使用自刪功能 又自刪都要寫信找板主 此項板規豈不是自打嘴巴?
: 同時此兩項板規 亦嚴重違反狹義比例原則 只因為使用在看板開放的功能 使用者就要受
: 到退文並水桶 14 日的懲處
: 為了達成看板禁刪文章的目的 在使用站方提供既有功能前 就訂定如此板規 使看板使用
: 者因此蒙受退文損失
: 達成目的與使用手段間存在的損害比例顯不相當
: 因此 本人不服前開板規對本人造成的判決以及懲處 請板主群撤銷此項判決 以及修正此
: 兩項板規 併此指明
看板設定不得自刪 係群組長權限而非板主之權限
但板主得於板規中加入不得自刪的限制
板主群全體認為看板有不得自刪的必要
故增加不得自刪否則處罰的規定
經公告後為有效
使用者違反不得自刪之規定
板主依規定處罰
並無不妥
又使用者比例原則云云
板主認為 使用者違反板規 與 板主得向組務申請不得自刪文章之權限
兩者間並無關聯
申訴駁回
不服本解釋可以憑此信件向組務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