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5/29在Gamesale板PO文販售switch遊戲三片
標題為“[NS] 售 機戰T、戰場女武神4、GU”
後因遊戲快速售出,本人為避免過多來信,
遂欲在標題加上已售出等字樣,
然考量再加上該字樣恐導致標題過長不易閱讀,
遂將標題改為“[NS] 售 機戰T(已售出)”
爾後於昨日5月30日接到系統通知信水桶三十日,
原由為違反版規13,刪除已拍賣文章?
經查為原文經由版主判定違反版規1,因此被刪除,
後又由其他版主判定刪除拍賣文,判我違反版規13。
首先,我想問我違反版規1的哪一條?
板規1並沒有規定標題必須與內文的遊戲全部符合
請問我為了方便板友閱讀,簡化標題何錯之有?
依板規1裁處是否有版主過度自由心證,超越板規之嫌?
第二,該板板主技術性使我違反版規13,
經站內信溝通後,版主認錯並將水桶日期改為兩週。
後續, 我解釋並無故意觸犯板規之情事,
希望減判兩週水桶,但板主無後續回應。
自己使用gamesale板多年,秉持著尊重與善良的使用原則,
從未違反版規。
販售自己的遊戲二手品,也大都以極為便宜或低於當下板友的價格販售
甚至可以說是回饋給廣大PTT的板友。
此次水桶亦是我個人在PTT多年第一次被水桶,
我再次檢視板規1,認為自己並無觸犯板規!
同時,對於板主裁罰之標準與執法之鬆散感到不解!
請組務查之,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