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標題: Re: [通告] tos caca5566造謠 z-20-4-24
時間: Mon May 5 22:26:04 2014
我覺得懷疑別人開分身不夠阿
你不是愛用現實法律來批評板規?
你可以去告看看
法院會受理的話我這也會辦理
你也可以去講我開分身阿
我也不會覺得重大而板規處理
※ 引述《diefish5566 (TOS板阿扁)》之銘言:
: ※ 引述《peterman167 (由藤毛)》之銘言:
: : 喔,所以沒有五人檢舉喔
: 攻擊誣陷他人人格不夠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