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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HH6PlMR (Sub_RolePlay) [ptt.cc] [公告] G_RolePlay 角色?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363437167.A.59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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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3/16 a3225737 □ [公告] G_RolePlay 角色扮演群組 申訴/檢舉相關
3. 看板秩序
A.申訴時檢附之溝通過程與事件相關資料,請詳實完整,
水球/信件/交談等記錄,請直接自信箱轉錄至組務板,不得修改,
若經編輯即認定為無效證據,且與申訴案無關之文件,一概不予採用,
如有偽造證據之實者,劣文退回並永久水桶,請珍惜申訴權。
昨天一時不察
● 309 ! 5/30 livefishfish □ [檢舉] 檢舉jerry11006不符合板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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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Y39_Qn (Sub_RolePlay) [ptt.cc] [檢舉] 檢舉jerry11006不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401434751.A.6B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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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文章內文
要擔任板主必須符合下列資格
1.上站次數200次以上,文章50篇,且劣文數為0。
(中略)
為2次 已不符合擔任板主資格
與所提供連結內文
˙板主徵選條件:
1.上站次數200次以上,文章50篇,且劣文數為0。
(以下略)
明顯不同
因為當初我以為你是誤解板主打成擔任板主資格才來檢舉
結果從頭到尾根本就是板主徵選資格
你還要拿來檢舉J板主續任資格
當初我有沒有發現是一回事
你偽造證據的事實已經成立
抱歉如果你要跟我說是打錯
我不接受
你下面的幾行都是複製的,為何要刻意手key第一行還要key錯
我被你誤導一部分是我相信申訴人所以沒點進去看原文
規定上是寫退文+永桶
我這次僅判違反申訴/檢舉流程3-A 水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