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hydra6716對hydra6716之處分

作者: po11po11 (po11po11(1是數字))   2013-11-01 23:26:56
#1IQrmyrT此文章中
推 hydra6716 :qe70r178rl不就死魚魚的本尊嗎 10/26 14:21
→ hydra6716 :oh 是死魚 不是死魚魚 一堆魚真容易搞錯w 10/26 14:21
可以看到hydra6716立即在下回覆了說錯之辭
B3【刻意散佈錯誤資訊者的推噓文或文章】
所以我不認為有 涉及刻意散佈錯誤資訊
而至於D2
D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
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以下私密資訊項目,列為極為嚴重侵權等級。
嚴禁以任何方式之意圖散佈或誘騙行為:
電話;手機;住址;帳號;密碼。
以上部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任何人得以檢舉其違規行為。
以下[包含但不限定]之私密資訊項目,列為普通等級:
真實姓名;照片;相簿;Facebook私人頁面連結;PTT站內私人信件等。
以上部分為告訴乃論,若是板友覺得自己的個人隱私資訊遭他人未經允許侵權公開,
請當事者連絡告知板主,則板主得以處理之。
我認為 私密資訊項目中的 「帳號」 並非指PTT用戶所代表的帳號,
若是說真的連PTT用戶帳號都不能說出來
那版上會有更多檢舉事項,稱呼他人PTT ID就為意圖散佈個資
那真的是天下大亂了,而PTT ID在版上算是每個人的名字
基本上是為受公布之資料,所以我在這認定D2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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