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對於LOL板主xicco判決不服 (退回文章)

作者: kindhearted (☑不帥☑沒錢☑沒車)   2014-07-07 19:56:29
※ [本文轉錄自 kindhearted 信箱]
作者: kindhearted (☑不帥☑沒錢☑沒車) 看板: LoL
標題: Re: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Mon Jul 7 15:57:23 2014
※ 引述《xicco (小王子。)》之銘言:
: ●40318 19 7/07 asiagodtone R: [新聞]【獨家】不能再嘴砲 統神認罪法官給緩刑
: E1【鬧板】
: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 其實應該要給退文的,這樣統神又要等半年的CD,
: 關於這個案子我是覺得他有點可憐啦,
: 讓他上來發洩一下、讓板眾瞻仰一下英容也還在容許範圍內,
: 不過前提是沒有造成版面秩序混亂。
: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回沒有相關的文章,
: 關於法律見解也有法律諮詢板可以使用。
: 哦對了,這次 E1 我只給統神判三個月,
: 以上。
版主不就好大的官威
感覺您自己發酸凱能神的文章比這還廢啊
玩家發表因為遊戲吃上官司的法庭攻防戰心得
到底哪裡讓版面秩序混亂了
反而是您這種行為才會讓版面混亂吧
建議您先判自己一個E1再來說這篇
作者: ofd168 (大色狼來襲)   2014-07-07 20:01:00
要用轉的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7-07 20:31:00
這篇是轉的 但是標題[]裡面不該用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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