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LoL版,由 asiagodtone (GG3:0) 所發出的公告一文
雖然有人說直接申訴
但是我還是想先用問題請問一下各位組務
先附上文章代碼及連結:
┌─────────────────────────────────────┐
│ 文章代碼(AID): #1JwPjBt4 (LoL) [ptt.cc] [公告] boxbox事件與蘭特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407818571.A.DC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0 Ptt幣 │
└─────────────────────────────────────┘
1.版規並無對[公告]此屬性框如何使用去規範,不過還是有個既定印象
因此請教一下,是否有針對[公告]屬性框使用的規範或規定?
2.此文章只有前三句像個大家既定印象中的公告
第四句開始看來比較像是C1…
這樣子公告文中引戰然後禁止回文…
我不想說不適任,但這種行為真的合適嗎?
兩點疑問,簡單詢問一下而已
我相信,或是希望版主選舉法,並不是選一個民選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