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LoL版,由 asiagodtone (GG3:0) 所發出的公告一文
雖然有人說直接申訴
但是我還是想先用問題請問一下各位組務
先附上文章代碼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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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wPjBt4 (LoL) [ptt.cc] [公告] boxbox事件與蘭特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407818571.A.DC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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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版規並無對[公告]此屬性框如何使用去規範,不過還是有個既定印象
因此請教一下,是否有針對[公告]屬性框使用的規範或規定?
2.此文章只有前三句像個大家既定印象中的公告
第四句開始看來比較像是C1…
這樣子公告文中引戰然後禁止回文…
我不想說不適任,但這種行為真的合適嗎?
兩點疑問,簡單詢問一下而已
我相信,或是希望版主選舉法,並不是選一個民選皇帝…
作者:
gully (溝鼠)
2014-08-12 13:53:00沒有規定就沒有違法因為版務幾乎是自治,除非違反到站規層級才會由組務做懲處
作者: F21 2014-08-12 14:13:00
哭哭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8-12 14:56:00加油 罷免交給你了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14-08-12 15:03:00
想見縫插針阿
作者: jackysuyu (jakcysuyu) 2014-08-12 15:07:00
語畢哄堂大笑xdd統黑持續崩潰
問組務事情有錯嗎XD我是真的覺得把公告當個版不是正確的事情,沒必要在那扣什麼桶黑帽子勞動各位來sub這噴我,真是不好意思真的,砍版最快了
統黑不必多言 西摳當初公告當個版 你也沒跳出來現在看到統神發公告 想見縫插針也不是這樣吧阿對了 西摳把公告文當個版 不只一篇喔 還是你都沒跟?統神還算回應系列文的看法
作者:
guardyo (嘎丟)
2014-08-12 19:07:00到底為什麼這世界上只有分統粉和統黑兩種人呢
作者:
hogiking (***ˋ(  ̄▽ ̄)ˊ***)
2014-08-12 19:28:00看到一個版主濫用公告文 底下還是一堆人支持 還能怎辦同樣是公告當個版 兩種下場
我是真的不懂到底為什麼要一直扣別人帽子西摳事件不瞞你講我真的沒跟到,我對他的認識只有他上任跟現任版主告來告去,動亂後請辭今天不管是那個版主,這樣搞我都會來組務問合法性只要我有看到所以用不著用"xxx的時候你們怎麼沒怎樣"去扣別人帽子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4-08-16 15:10:00究竟為什麼 他們都不先跟版主溝通 先來告洋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