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檢舉跟前兩篇檢舉是差不多的 由於有版友回應版主24小時不回應 不算久
所以決定先移除申訴文再等待該版主回應 但是今晚再寄信時發現版主已經"拒收"
所以應該可以合理的認定他"拒絕溝通" 所以重新PO這篇申訴文
拒收截圖 http://ppt.cc/1Kui
起因:
本人於9/27與9/29各發表一篇生日PK文 發P幣以及鄉民切磋 但是由於文章內含
實況連結 所以版主於9/29當天以T1 將本人水桶5天 由於誤踩板規 所以無異議
但一天後 有版友於lol的檢舉版 檢舉9/27的文章
版主隨即以T1累犯 將本人水桶5+10=15天
看到之後隨即向他反應
應該是5+5=10天(如果以他的一罪一罰+朔及既往去定義) 為何變成累犯?
對於從"嚴"認定無法接受
於是他請我去申訴
但是就這樣過沒多久 他立即更改判決 從T2累犯==>永久水桶
很明顯是情緒上的判決
他的判決原因為:
考量其毫無悔意且多次違規
於是將其永久水桶
今天如果是鬧版 我甘願被處罰 但誤踩版規 被解釋到毫無悔意
真的無法接受
短短兩天內從一個T1的判決提升為T1累犯 再提升到永久水桶
等於永久限制本人發言權 完全無法讓人信服
再看他對於改篇水桶判決的推文回應中 可看的出來有失公平
推 imdai : 慘了 鴻章你要被鬥了! 09/30 23:41
嗚嗚我好怕>_<
推 SPiCa0831 : 這樣不會被鬥啦 除非鴻章像某人發廢文酸凱能神XDD 09/30 23:49
但神要去檢舉我了 好可怕
這樣的判決完全失去公正 再加上他後續拒收信件的動作
擺明就是希望我來這邊申訴 本人這帳號雖然不常上
但還是希望有屬於他的發言權 請小組長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