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 LOL板主Pellaeon未依公告執行判決 (附件6)

作者: ks031239 (月明月隱)   2014-12-16 00:10:39
※ [本文轉錄自 ks031239 信箱]
作者: Pellaeon (秋風孤劍李鴻章) 看板: LoL_Picket
標題: Re: [板務] 關於第50258篇 作者forng被判B1一事請益
時間: Sun Dec 7 00:25:47 2014
抱歉 確實是本人疏失 我沒有察覺他有更動
我以為他一開始就是用閒聊 所以判B1
殊不知他是先外絮後改用閒聊
我發個公告
※ 引述《a11131031 (Jam)》之銘言:
: 原文已被鴻章板主判決B1且刪除
: 只能從ALLPOST板找到標題
: 12/04 forng □ [外絮] 亞洲統神 微電影 吸血肥宅是你? (LoL)
: 根據鴻章板主之公告
: ┌─────────────────────────────────────┐
: │ 文章代碼(AID): #1KEfbjmv (LoL) [ptt.cc] [公告] 版規調整與外絮/閒聊釋疑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L/M.1413126509.A.C39.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62 Ptt幣 │
: └─────────────────────────────────────┘
: 與LOL板無關之文章
: 即使標題改用"閒聊"借屍還魂 都是要以 D1 60天並退文 處理
: 不知道是不是鴻章板主太見忘 自己發的公告自己忘記
: 還是雙重標準?
: 煩請板主補申請退文 並另發公告以D1水桶60天告知板友已更改判決
: 否則每次判決標準都不一樣 板友到底要照哪套板規發文?
: 大家都是為了LOL板好
: 希望板主不要為了怕得罪統粉就忽視自己所訂下的板規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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