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OL版主判決不當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5-04-09 21:06:41
申訴人:A00199BCD
被申訴人即LOL版主:NeVerEnouGh
為LOL版主錯誤判決,依法提申訴事
申訴聲明
一、准予撤銷LOL版主判決劣退部分與水桶40天部分。
事實及理由
一、緣,4/2日於LOL板友板友發文詢問癢哥到底欠缺什麼?
經申訴人看見後,決定回文分析之,並探討此議題與英
雄聯盟遊玩之疲乏,以及邊際效應相關文章為PO文,是
即A00199BCD所PO文章,標題為Re: [問題] 癢哥到底欠
缺什麼,時間為Thu Apr 2 10:13:18 2015,經版主審
閱後,認為違反版規D1,判處申訴人60天水桶以及劣文
,經申訴人以站內信向LOL版三位版主申訴(證一、二)
,但申訴後杳無音信,至今已七日有餘,故依相關規定
  提起申訴。
二、依照ComGame-Plan,Z-1-4中 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
規&申訴規章第2條A-a規定:「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
與該板板主溝通,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
會,或是在小組長裁決後仍不服,才得以提出申訴,並
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資料如有闕漏
則不予受理。」以及Sub_Strategy,小組組規及板規第
一條規定:「1.目前戰略遊戲小組並無獨立的小組組規
  ,所有規範皆沿用站規與戰略高手群組規。所有戰略高
  手群組之群組規,均在 ComGame-Plan 板精華區的第一
  個資料夾內。有需要請前往查詢。大多數站規均在PttLaw
  
  精華區內,有需要請前往查詢。」是以本件已向三位版
  主提出申訴,其三位版主七天中皆未有回復,故程序方
面合於上開規定,合先敘明。
三、按,英雄聯盟版規規定;「一、文章分類標籤‧‧‧‧
1.[閒聊] 與本遊戲有關之輕度討論主題,遊戲BUG討論
回報,以及遊戲週邊相關活動心得。或是內容未符合其
他標籤主題等文章,現今皆一併使用[閒聊]標籤予以統
合。例如:[閒聊] 翻譯米糕:關於最後耳語的討論現/
退役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
之活動 亦在範圍內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
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D1 【完全不符合討論區
主題的文章】內文及標題與本討論板無關之文章。」是
以閒聊為標籤判處D1處罰應符合兩前提,即實況主且從
事非關LOL 活動,始可為之。查,申訴人所撰寫之文章
意旨為因統神每日長久以來開實況且長時間玩LOL ,乃
為其職業之一環,自易生倦怠感,致使遊玩之心態改變
,進而影響其遊戲表現,云云(證三),又依照上開規定
該文章乃符合實況主語英雄聯盟相關,亦非關從事與LOL
無相關之活動,是以版主判處D1則不無再探究之餘地。
四、又按英雄聯盟版版規規定:「B1【不適發表之內容】無
  建設性意義、可觀性,或是撰文之態度有其爭議,以及
  任何不適出現於本板之內容。註:毫無建設意義之推噓
  文為當事人告訴乃論。」,退萬步言,即便該文應以板
  規予以處罰,應為上開B1條款,允為適洽,而非以D1為
之。
五、綜上所述,請 鈞組惠賜如申訴聲明所載,實感倍德。
謹 狀
戰 略 遊 戲 群 組
證一:與LOL版主NeVerEnouGh申訴信件。
證二:與其他LOL版主申訴信件。
證三:申訴人所撰被判處處罰之文章原文。
中 華 民 國 104年 4月 9日
具狀人:A00199BC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