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LOL板板主群判決與選舉有異議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5-22 23:37:30
※ 引述《towe77 (安)》之銘言:
: 因此本人至 組務板提出申訴
這個申訴案的證據完整程度有些問題。但要補足應該並不困難,
所以我先回應我對於以下四點申訴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地方。
若確實需要改變現狀,我會再進一步標註需要補足程序的地方。
: 請 小組長明裁以下四點申訴
: 1. 本次LOL板板主選舉人參選資格
: VVVV5555 是否達到永桶程度,卻因為LOL板主瀆職而參選
: CoolTomato 是否未滿五篇文章,卻因為LOL板主瀆職而參選 (附註1)
: (附註1) LOL板,板主參選人資格公告,需要在LOL板上存在五篇以上有效文章
: 此LOL板公告,轉錄於 證十二
: CoolTomato只有四篇,其中兩篇有違反LOL板B1板規的嫌疑,如下圖
: https://imgur.com/GJsqQ46
: 板主群仍然判定CoolTomato符合參選資格
1. VVVV5555 的部份:
就我目前的理解,在參選與投票的期間, VVVV5555 的水桶剩餘天數,
都沒有超過 180 天。而 VVVV5555 也符合其它參選的條件,自然有參選資格。
2. CoolTomato 的部份:
如果有證據在 CoolTomato 報名參選,現任板主審查資格的時間點,
CoolTomato 確實在 LoL 板沒有五篇以上的文章,請將證據提出來。
: 2. 檢舉兩位LOL板主參選人的文章,是否成立
: VVVV5555 是否達到 釣魚、廢文、引戰、永桶的程度 (附註1)
: CoolTomato 是否於檢舉文證據中的兩篇文章達 B1 (附註2)
原板主群已經針對認定未違規的理由提出說明了。
除非板主提出的理由有明顯不適當的地方,我才有可能去更動判決。
如果你認為板主的判決不當,請針對板主提出的理由加以反駁,
這樣我比較能夠掌握要關注的焦點在哪裡。
: 3. 板主群判定標準是否前後不一,若是,該如何處理?
請以你認為板主群判決標準前後不一的論述回覆本文並詳細說明。
如果板主群的判定標準明顯不一,我會請板主統一標準、公告周知並調整判決。
: 4. 本次LOL板板主選舉結果已出爐
: 若當選人VVVV5555失去資格,該如何處置?
若有這樣的狀況,到時候再考慮怎麼處理。
作者: ailanous (SoakingWet)   2015-05-27 09:50:00
用這篇請教麥子5/1 5/20 至今一個月了 積欠的申訴案呢..之前說是版主期中考,別說期中考了,期末考都快到了阿~申訴案本身提出至今都兩個月了....
作者: cchou5566 (嘻嘻好❺❺❻❻)   2015-05-27 16:40:00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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