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板板主NeVerEnouGh之D1判決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6-24 01:36:03
※ 引述《longray5566 (長叡五六)》之銘言:
: 日前本人在LOL板的文章被板主NeVerEnouGh判決為觸犯D1項板規
: (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 但本人認為該文章中確有與LOL遊戲相關之部分,並未觸犯板規
: 去信與板主NeVerEnouGh站內信詢問後
: 該位板主在回覆我第一封信件後,便不再回覆我之後的信件
: 故無法達成共識
: 因此在此提出申訴
: P.S. 被退回的原文因為本人誤刪站內信無法尋回
: 但洽於LoL_Picket有原文備份
: 故轉錄之
: 若該文無法生效,煩請板主協助找回原文
在申訴人寄給板主的信件當中,申訴人認為受處分的原文,
其主要的命題是在比較遊戲的觀賞性,並將其它遊戲與 LoL 作比較。
但從該文的脈落來看,一開始討論的是三國的觀賞性,接著開始舉例,
所舉的例子是史特瓦拉跟圍棋,這裡的篇幅都是用來說明一項競技,
不論其變化性有多少,但沒有從事該項競技的外行人可能完全看不懂。
至此為止完全與 LoL 沒有任何關係,也沒有與 LoL 作比較。
而到最後說明 LoL 為何具有觀賞性的段落,也只說明為何申訴人認為 LoL 有趣,
但並沒有將 LoL 遊戲有趣的地方和其它的遊戲互相參照比較。
事實上三國也一樣有飛來飛去等特效,但原文中完全沒有對此作出比較。
這方面的參照比較與論述在原文中並不存在。因為沒有對照與比較,
該文並不能被視為將其它遊戲的觀賞性與 LoL 遊戲的觀賞性互相比較的文章。
基於整篇文章所討論的幾乎都不是 LoL ,也不如申訴人所述旨在比較遊戲觀賞性,
依該文撰文之脈落與篇幅來看,其主要討論的焦點實為「說明其它遊戲欠缺觀賞性」,
而與 LoL 無關,故板主認定違反板規 D1 之判決維持原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