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OL版主rainnawind未回應信件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6-07-12 00:01:08
申訴人:johnnyjaiu
被申訴人:rainnawind
事由:對於交易文是否可販售物品一事,站內信詢問rainnawind版主,
rainnawind版主站內信已讀,但已逾期一週以上未回應。
訴求:請rainnawind版主回覆問題,並對未回覆一事做解釋。
法源依據: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A.[申訴]
a. 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
或是在小組長裁決後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訴,並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溝通資料:見下篇轉錄文章。
作者: dfcombo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7-12 13:05:00
這有什麼好處理的 就不行啊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6-07-14 14:16:00
懇請小組長依其義務處理申述案,謝謝。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7-14 18:14:00
這不在站規制定的申訴要件裡 簡稱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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