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版主rainnawind未回應信件

作者: s91812 (刀穎[刀X])   2016-08-04 12:55:33
※ 引述《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之銘言:
: 申訴人:johnnyjaiu
: 被申訴人:rainnawind
: 事由:對於交易文是否可販售物品一事,站內信詢問rainnawind版主,
: rainnawind版主站內信已讀,但已逾期一週以上未回應。
: 訴求:請rainnawind版主回覆問題,並對未回覆一事做解釋。
: 法源依據:戰略高手群組組務板 板規&申訴規章
: A.[申訴]
: a. 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
: 或是在小組長裁決後仍不服,
: 才得以提出申訴,並須提出完整之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
: 資料如有闕漏則不予受理。
: (看板文章請用F轉寄至信箱備份,再用X轉寄至看板,
: 若有修文痕跡且有假造證據的疑慮時,該證據將不被採信。)
: 溝通資料:見下篇轉錄文章。
很抱歉,組規、站規這邊並無強制規定版主一定得回答版友信件的義務
這部分無法可據.
煩請johnnyjaiu詳閱lol板板規.
申訴部分僅針對遭禁言、文章刪除...等影響使用者本身權益者使用
檢舉案駁回
作者: jonathan793 (pusheen cat)   2016-11-07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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