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yokayok 信箱]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標題: Re: 申訴水桶判決
時間: Wed Dec 28 07:35:17 2016
※ 引述《ayokayok (Simon Wu)》之銘言:
: 本人於2016/12/28日
: 02:40收到LOL版系統判決,違反D1
: 水桶六十天
: 主旨:對此判決不服
: 說明:
: (一)行文內容主體為LOL知名實況主
: 於實況內之活動閒談,並無最適切之分類
依據本板板規(1)及[閒聊]分類範本(2)所述
所謂知名實況主並不因其曾開設相關直播之經驗,使其身分轉變為與本板產生關聯性
所謂實況活動閒談亦屬非關遊戲之日常或其他類型話題,無法主張與本板相關
(1)
D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內文及標題與本討論板無關之文章。
(2)
※ 延伸話題:
一級職業聯賽選手/戰隊/主播/賽評,無論現役退役皆屬本板電競主題之一部分,
其本人相關之話題,如日常生活、路遇Gank等,即便非關遊戲或電競,亦允許討論。
實況主與一般玩家因不具此類職業身分,非關遊戲之行為皆不允許作為討論主題。
違者D項板規處分。
: (二)D項裁罰標準為『完全無關』,然而
: 文章內容主體為各大LOL實況主活動內容風氣之討論,並非全然無關。
文章所述項目均屬本板板規定義內之無關項目
違反明文定義項目之事實明確,不因任何牽扯或強行解釋消滅
: (三)裁罰程度應審酌一切情狀
: 當事人品行良好,為初犯
: 事後態度良好
: 發文後三十分鍾內在版友建議下自行刪文
: 降低損害LOL版風氣之可能性及程度
依據本板板規「貳、 違規行為處分辦法」章節之D項板規總旨(3)
貴君行為違反之板規款項具追究自刪責任之性質
因此縱使貴君於犯後自行刪除文章,亦無可規避罰則追究
(3)
◎ D項板規,水桶六十天並退文處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 上述三點說明,請版主審酌
以上說明完備,即視為完成溝通程序
若仍有不服,可逕行至組務板Sub_Strategy申訴
望君下次能詳析板規後再行推發文。祝好。
雨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