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03]不服LOL版主VVVV5555 站內信

作者: walkdog0603 (走狗)   2017-12-12 20:39:41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看來沒有 不回了
回答水桶的原因判E1的相關資料
這是您的義務
倘若您不回達 就是瀆職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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