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Kingisland 12/22 申訴案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8-01-30 08:59:46
在此先為案件審理因私人因素延宕多時向雙方致歉<(_ _)>
主 文:
本案維持原判,相關規則亦無需進行更動或釋義。
但仍建議板主再再多加宣導,重複提醒相關規則。
案件概述:
當事人 Kingisland (下稱K君)於12/13在LoL板回應文章(證01):
Re: [閒聊] 有沒有覺得實況看久了之後是一種浪費生
遭LoL板板主 Samhou6 (以下稱S板主)
以板規 D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處以水桶處份,合併退文
依當事人K君主張,其文章提及之人物為「LoL之實況主」不應屬完全無相關文章
從而據此提出申訴,仍遭S板主據理拒受
K君與S板主對關聯性板規之認知存在落差,故K君責以S板主之說詞出爾反爾
據本組之觀,S板主之回應皆圍繞於重複闡明 D1 項目之違規判定標準
雖說明略簡而未甚充分,但無脫 D1 項目之既有概念
本組所觀K君之關連性標準理解(證06)與LoL板板務固有形式存在落差
如「實況主」與「選手」之身分認定差異,以及「選手」可討論之日常範疇認定
該板板主例來多有釋義原由
(見於LoL板精華區 z-17-7-2 之 3 、 8 、 10 、 18 等項目)
K君無所知察,以己之見提出相關適法性非議,本組不予採納
故S板主於申訴答詢部份並無任何責任
以下判決僅針對違規適用狀況,及標準一致性進行處理
判決要點:
現行LoL板 D1 之充分要點係為「主旨」之關連性認定
本案中,K君文章僅具有「影片」、「精華」及「實況」等概要敘述
套入任何遊戲、非遊戲之主題皆然有效,但不明確,無以查察是否確然與 LoL 相關
當事人未負其責說明於此,本組肯定S板主之判斷(同LoL板精華區z-17-7-25-8案例)
縱管有原文在前,並不影響K君文章是否需負擔明確敘述之責
依此違規之產生模式係「適法性誤解」所致
意即當事人並未充分理解板規之適用情況,誤以為泛實況行為皆可在LoL板討論
實則非然,LoL板本具嚴格限制主題相關性之規範,僅可討論LoL遊戲相關之實況
蓋即「白馬非馬」,當事人行以全稱表述文章主題(馬),而未甚明確(白馬)
此處存在 B1/D1 之量刑空間,但本案中無論板主予以上下認定皆能有其故
再者,本案中原文亦因未提及相關遊戲稱謂而遭致處分,確保本案處份標準一致性確立
縱然如此,若K君撰寫文章時有所提及,僅以數字之差便能被認定為相關
而倘若原文有提及而未受處分,K君回文仍有因未提及而從被以無關認定之可能性
故,此兩文之違規行為並無直接關係,僅在判決一致性層面上可併提討論
K君之文章撰寫無負明確性之責,使致最終其行為符合違規之判決標準,遭致處分
是故,雖有量刑空間,本組尊重S板主維繫一致性判決之考量,允以原判不更。
但附帶建議LoL板板主群再再加強宣導,以減少適法性誤解之發生情況
作者: samhou6 (好人™ ~SAM~)   2018-01-30 09:17:00
好的 謝謝小組長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18-02-06 16:39:00
雖然早知道官官相護不過我個人的權益依然要自己維護這邊提出個質疑為什麼判決發生爭議遭到申述的時候三好版主不需要公開說明他的判決?從頭到尾都是R版主出面會不會太爽了一點全案一個多月以來不會都沒時間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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