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板判決

作者: po11po11 (po11po11(1是數字))   2018-10-18 13:23:25
※ 引述《sunisunny (乂乂乂)》之銘言:
: 申訴人:sunisunny
: 看板名稱:LOL
: 被申訴對象:airiguodala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 申訴內容:
: 該版主於#1RlPLHYN (LoL) 公告文內定調本人之糾團文為發錢文
: 以版規壹 文章分類標籤管理辦法之中
: [發錢] 分享P幣給板友。若低於1000P(稅後),將以B項板規處分。
: 發錢後需在附上交易記錄。若未附記錄者遭檢舉依E項水桶至兌現(附記錄)為止。
: 交易記錄: 【 個人設定區 】>【個人記錄】> 最近交易記錄
: 處以本人水桶40天
: 本人認為該糾團文為尋求版友協助並給予報酬
: 此行為應為一種交易行為
: 並非[發錢]該標籤所述之"分享P幣給版友"
: 我不是在分享 我是在買別人的時間來幫我解任務
: airiguodala板主回信如下
: https://imgur.com/pnqWS1P
: 板規並無說明內文提及要發錢就必須發滿1000P
: 不能接受板主所言 過往皆為如此
: 本人主張 該板規是對發錢文有所規範 避免板上充斥發錢文
: 跟尋求板友協助並給予報酬不同
: 認為板主自身擴大解釋板規 錯誤水桶
: 水桶公告內也有其他板友看法與我相同
: 請裁示
: 以上
: 附件1:原糾團文
: 附件2:水桶公告
: 附件3:與板主私信
雖過往有過擴大解釋文,但由於疏忽並未放入板規中,而當有板友犯時皆會規勸,
經討論後會解除水桶,並將板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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