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吐板的規模越來越大,一天新增的文章與推文也逐漸增加。若有板主沒有察覺到的違
規,請各位板友不吝於檢舉,一起創造出更安全的吐槽環境。
根據「違規追訴期」之規定(請參閱 #1CVEszYN),任何人在任何時間的違規行為皆可
以被任何人檢舉,唯需以違規行為發生時實際運作中的板規來認定其是否違規。若被檢
舉者已因被檢舉的同一事項,依被檢舉的同一板規判罰,則檢舉不受理。
檢舉者,請將文章代碼、作者、篇名、推文者及推文行數在推文寫出,可以的話請再加
上違反何條板規,或是為何檢舉。前文所述並非受理檢舉的標準,僅是方便板主處理。
人身攻擊的檢舉僅限於當事人檢舉,因為有沒有攻擊性由當事人判斷,所以也僅限當事
人提供意見,請檢舉者附上是哪一段、哪一句、或哪一個詞造成人身攻擊。
請不要再檢舉張爸文,張爸會由站方統一水桶處理。
請勿在檢舉區當作互相辯論的場所,我會視情況刪除無關檢舉的推文。
最後,為了維持文章的整齊性,將在檢舉受理並結案後12小時內清除檢舉推文,原檢舉
推文與處理公告將收納至Z-80-21 以供查考。
作者: hershiuh (和緒) 2010-10-03 23:45:00
#1NxjoSiR j3307002 多項推文地圖砲特定性別
作者:
Anauma (穴馬)
2010-10-03 17:20:00感謝回應 該篇底下也有類似三-2的情形 交給板主們判斷了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1-25 01:08:00##1KmtfBgp 文章內容感覺有一段涉及到黑特很多腐女都很喜歡K真是要命,這年頭的腐女都丟啥就吃啥?有需要討厭K討厭到連喜歡跟不喜歡的人一起罵下去嗎
#1KpaEIc_ [動畫] SAO2真的好毒 該文章底下之推文CYmphony: 中二屁孩最愛的糞作,糞等級跟糞賊王有得拼意即喜愛作品的讀者為中二屁孩,乃針對讀者進行攻擊身為讀者認為此番言論不恰當,並非本板吐槽作品的良好風氣,故以 板規四.人身攻擊之謬論 檢舉之
中二屁孩最愛,不代表愛的都是中二屁孩就邏輯上來說,並未達到人身攻擊,因此我傾向不受理若板友有其他意見,也可以找其他板主覆議
謝謝板主釋義,但還有一個疑問:若代入詞換成「沒腦袋的人」、「噁宅」、「垃圾」,在邏輯上不變但觀感上不會比較強烈嗎?如:腦殘最愛的糞作 白癡最愛看的糞作
若根據漫吐過去判例 #1JzTrRLC #1KDH9KcK 本案的檢舉要成立還有欠缺哪些條件呢?觀感部分方才我已在該篇文章的推文表達了。
第一個判例與本案還是有差就好比說"屁孩最愛的糞作"跟"愛糞作的都是屁孩"後項就符合人身攻擊況且該案例中"看動畫是給弱智看的",已經把這部動畫的族群設定為弱智,有在看的人自然會覺得有明確敵意然而你的檢舉中,只是提及某個族群也喜歡這個作品並未提及該部作品讀者的類型...因此不判罰至於第二個案例,這要去問龍鳥,我不方便這裡多做評論唯一要提醒的是,那個案例也不是用4-1判罰還有一個案例是 #1Gs8H9f2 不過後來我也提出檢討認為這樣判確實有邏輯上的瑕疵
好的,想再請教關於措辭過激部分的認定。若是在非同篇、多篇大量洗推文,單就在一篇相關吐槽文推文的情況,舉例如「臘人根本是白癡最愛看的糞作」,是否會違反5-1?又,假設句詞本身不違反的情況下,如果多數板友反應感到心生不悅,是否會重新影響認定?
單篇的話3-6,多篇的話目前無規範至於你的舉例,我認為可能已經違反板規4
好的,那麼我要移至SuckcomicBM檢舉還是向另外兩位板主私信檢舉?另外還是有點不太懂「刀劍神域是中二屁孩最愛看的糞作」和「臘人根本是白癡最愛看的糞作」前者不適用4-1,後者適用的判定差異
你要這樣曲解我只能說很遺憾請問原文有"根本"或是"獵人"這些字眼嗎?而且我只有說"可能",我有說一定違規嗎?----------------------------------------------剛剛語氣好像太嗆了,抱歉。我的意思是,在判定的時候,字眼與語氣上強烈度都會考量,獵人那句因為多了根本兩字,自然會帶給人更強烈的負面觀感,所以我才會認為可能已經違反板規4而刀劍並沒有,但邏輯上來說跟之前說的一樣嚴格說起來,也是不成立人身攻擊雖然我們一直宣導不要吐到讀者,但如果這種情形更頻繁出現,要不要訂個規則也是可以討論的
沒事,只是好奇同樣的句型在認定上有所不同,會不會產生讓人規避的空間。「中二屁孩最愛看的糞作是臘人」、「白癡最愛看的糞作根本是刀劍神域」,即使倒裝後意義仍是類似的敘述,而「根本」是修飾「糞作」一詞的定義兩種句型都在表達中二屁孩/白癡兩族群喜好的事物是什麼樣的評價,「中二屁孩最愛看的臘人是糞作」、「白癡最愛看的刀劍神域根本是糞作」即使這樣調換意思也差不多唯一不變的是中二屁孩/白癡對人都是謾罵,如果指的是讀者族群會從敘事句型變成人身攻擊,我想釐清的就是y從敘事句變成人身攻擊,或從人身攻擊變成敘事句的過程以我自己的觀感上而言在一篇文章推這樣語句,理所當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糞作指的是作品、謾罵詞彙指的是讀者,不會因為沒有指名道姓而變成一個描述不相干族群的敘事句型
那就要回到人身攻擊最開始定義了是否對特定個人,群體之人格、名譽、身分等有攻擊汙衊、挑釁等情事。就我看來,以XXXX最愛看獵人、刀劍來說主要是以這些不好的群體來貶低這些作品的地位舉個例來說。 "成功者最愛看的十本書""鄭杰最愛打的十種電動"前者是用成功者來提升這十本書的價值與地位而後者則是以一個殺人犯來貶低這十種遊戲我想由以上的舉例就可看出,這些話主要還是對於作品的形容詞,並未攻擊到其中的讀者邏輯上雖如此,但直觀上仍會把這些作品跟讀者連結一起產生"讀這本書的都是成功者","玩這種電玩的都鄭杰"諸如此類邏輯上的謬誤但是判定違規的話,就必須以嚴謹的邏輯與判定來看那這樣確實不算是人身攻擊
作者:
zxvbnm (傾月墨鬼 玉劍姬)
2009-04-16 02:25:00檢舉#1LBDSGAd 文章未滿百字 吐槽內容空泛
#1LHTtrvY原PO:「中華一番的確就是要拿來吐槽的 但是你亂吐那我也只好吐你了...」據我所知當吐嘈者所吐內容有誤時 只能指出吐嘈者的錯誤 並不能回吐板友 請問這樣是否違反板規?
崩潰了XDDDDD 握了避免繼續丟臉 我刪掉 算你贏 齁乖啦~ 沒吃過福建炒飯還在那邊嘴 笑死我了都截圖片給你了還在那凹 可憐欸
又不是我說它是炒飯的 你跟我講這幹嘛麻煩不要用檢舉區講廢話 要講就私信講 謝謝喔
果然是玻璃心 你自打臉我幫你遮羞 還在那崩潰XDDDDDD呵呵 我偏不要哩 幹嘛浪費時間私信玻璃心 黑單即可
不過我想是沒這必要啦 會自打臉的沒什麼威脅姓我看是沒搞清楚才會來幫KKC亂護航反正原文在中華一番板都還有 我才沒在怕你zzz
判了在來說啦 崩潰哟我指出的原文錯誤點很明顯啊 你自己不會看怪我??
兩位持續在板上爭論,於
#1LHFbBq2、
#1LHV95lE、
#1CVu3SDb都有你們的戰績。而且你們都不是在自己發的文內論戰,已經明顯妨礙了許多其他板友閱讀的空間因此禁止兩位在本中華一番的討論串中繼續推文論戰你們要討論,請私信,不然就是回文然而回文時將會從嚴審查是否有針對板友攻擊之情形若有違規推文或是發文者,將直接予以水桶七日望兩位自重本篇同時轉錄兩位信箱
作者: mike21730 (站著的鵝) 2009-05-06 11:49:00
#1LHtx48K [少年] 小當家:加蛋不用錢?作者:GzuegeLiang作者在後面的回推文已經開始有人身攻擊的傾向例如 攻擊板友的食量 說版友說謊不打草稿
作者:
ithil1 (阿椒)
2009-05-06 12:48:00作者:GzuegeLiang後來一直三小三小的罵,不過他自刪了
既然他自刪了就權且當他理虧吧 哈哈哈哈哈哈如果還有其他的攻擊我就再看看就是 哈哈哈哈哈
#1LJOOlE5 Re:[少年]海賊王鐵粉我開罵啦作者bicalcarata文中數處明顯違反腦補護航之版規。
作者: goolgo (哇) 2009-05-16 05:11:00
#1LL57_1i R: [少年] 雜魚王786 CYmphony的推文令特定族群不悅
是要檢舉5-1嗎?如果是關於"*粉" 這種用法難認有違規如果是其他部分 請詳加說明
關於細節補充一下 當時是以板規4檢舉而未達標準不受理故此次以5-1進行檢舉 感謝處理
作者:
nonoise (諾諾)
2009-05-21 17:53:00至少從判定結果可以多少知道好球帶在哪 也算好事(?
#1LQMSZg6 martin1007 影射讀者為宅宅並臆測其現實交友心態 以5-1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檢舉之
作者:
J009 (九號王子)
2009-05-31 21:08:00#1LQlGg3N 一樓使用"仇女廚"涉嫌人身攻擊 文內皆是闡述動畫的細節 卻因此被扣上仇女廚的帽子 請板主裁示
作者:
ace0824 (ACE)
2009-06-01 15:16:00#1LQqlvnL篇 senria的推文senria: 科科我一推文馬上就有人跳出來 像蒼蠅一樣麻煩請處理一下了senria: 要像你們這些扣帽子的LOW咖拍照證明歐追加
#1LR-1Ebl 依版規5-2檢舉不正確吐嘈文。文中只提出自己對吐槽作品的感想,完全無任何因果關係例:1.鋼之矮豆2009的動畫版那個廣告用的間隔畫面真是有夠爛。<-只說爛而沒有具體事證或說明,文中提出各點,皆有此問題,故提出檢舉
作者:
EGOiST40 (廢文海賊團船長)
2009-06-07 19:15:00大家跟我一起喊~尾大神伏筆~
作者:
lintsu (真闇の張鈞法)
2009-06-20 23:07:00#1LXCbdRP ss781706: 漫吐真是蠢材取暖的好地方雖然這句是在模仿原本文章的標題,但我不覺得這句像是搞笑。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4-02 07:02:00#1M_gOMW7 原po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的詞彙"你們這群已經出了社會的魯蛇當然是不會理解的啊"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4-05 07:36:00#1N0g7-IY job5786人身攻擊07:44分推文其實應該說是「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的詞彙」
不只吧 還是現在連腦補的內容都可以發吐文了而且本來是亂吐 現在連亂吐都不是了
以往至少亂吐的最少還有看過一兩集動畫或漫畫,這次原PO跟吐平面設計的根本連遊戲畫面都沒進去過...
#1N7EuEgx推 re340: 嗨 腦補王本文單純討論密室遊魚適合搭配盜賊極意 推文卻直指他人為腦補王 屬於人身攻擊之謬誤
經過檢視 我認為此篇文章違反板規3-3在先 不受理
該人所提出之疑慮與本文所討論的「合適性」無關且論述念魚的應用範圍並不是護航 因此我無須為情節之前是否有書籤舉證 反倒是說之前沒有書籤的需要提出描述的情節 如 bvkcc 板友所作的且依照過去判例 我違反 3-3 並不構成他人可以合理進行人身攻擊的依據(否則上次鋼鍊大總統文我的檢舉應該要受理才是) 一個是刪文一個是水桶處罰 我要求板主一併執行 不要用輕罪來掩護重罪
原文試圖消滅"團長的念魚沒用"此一吐點 認為念魚有用因此屬於護航無誤 而以"沒畫出來不代表沒有"作為論點之一 顯然與板規三-3的舉例相當 因此違規
我的有用論沒有拿「沒畫出來不代表沒有」當論點啊你是怎麼看的?@@論述「花生醬很適合跟土司搭配」 有人質疑有土司的時候花生醬根本還沒發明 這根本沒有對「適合搭配」的論點有任何挑戰之處啊 所以完全不需要拿那個當論點 另外另外雙方同時違規請一併處理 不然我可能要再度上訴之前我被刪文卻沒處理人身攻擊案例的 case
#1N8vDyPQ fantasy361: 反正怎樣都比遊馬好啊 105集還看不懂別人戰術的廢物 04/30 10:13遊馬為前作故事之主角 本故事未登場
#1N989hYQsegabandai7-6非典型違規「像你覺得很不合理 我覺得那意境很棒罷了」thechang7-3沒出現的劇情「即使吃子彈難道沒有人能醫治嘛」
#1N9MmkWDyamiew7-1大絕招(批評讀者心態)「還在吵?????太無聊了吧」thechang7-1大絕招(批評讀者能力)「講半天吐的人提不出更好的做法」kbsidd7-2你沒認真看「所以你看漫畫都只看文字不看表情的?!」kbsidd7-3沒出現的劇情「書內沒有說派克有類似念彈的傷害能力」lisoukou7-6非典型違規「喔喔喔 吐方放大絕了 好偉大喔(鄙視LV提升中)」lisoukou7-6非典型違規「吐方有人要把平日當亂吐日 怪別人喔?」
#1N9kZVstkbsidd7-6非典型違規「只能說這年頭吐槽版的水準低落,吐不到點完全無共鳴」
#1N9rbke3jacklin20027-6非典型違規「真的得感謝這些愛被打臉的大大才能釣出這麼專業的回文!」segabandai7-6非典型違規「不少文和吐槽根本打不上甚麼關係」「如果甚麼事都要講得清清楚楚讓大家不用去腦補 獵人應該從周刊漫轉成輕小 包準大家滿意」
#1NCpkwfh 發現傳說中的大絕招→ han7788: 看個漫畫這麼認真幹嘛
#1NCpkwfh 比爛舉例推 q123212: 問索隆啊 船都能像切奶油一樣切斷推 phix: 哪本漫畫不能砍斷比劍身還長的東西
#1NCpkwfh 非典護航推 Ferrum: 這篇科學樹本來就為劇情點得很奇怪
稍後 = 兩天後 說真的 沒那個心管板就不要尸位素餐了 明明板規都寫得那麼清楚 結果判決方式也能那麼人治 還愛管不管的 好牌給你打都變垃圾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5-20 19:37:00嘿我來62樓出現傳說中的大絕
#1NFU7ClXanan07: 一堆人要看還硬要吐 根本傲嬌 難看就別看啊
#1NHgejak 使用未來的劇情護航→ ACMANIAC: 看到目前的確是菜雞互啄般難看,不過還是等打完再評較好→ ila9970: 打完再評論吧,富堅作品要到一個段落後一次看完才懂,現在就鞭太早了→ chantk12: 都還沒畫完你怎吐也沒說服力吧大絕招護航→ leo921080931: 你看不懂就大聲說嘛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5-30 13:57:00#1NIacSDR 放大絕招,語意近似質疑讀者能力ROMEL: 如果以你的想法,你會怎麼改變演出手法?
#1NIacSDR 以沒出現的劇情護航(腦補護航)t54rygtr: 在一個女子高中選修科目理會有仙道,忍道的世界(下略) 作品從未明言忍道仙道與戰車道的關係,純腦補
#1NIacSDR 三-4 這不是重點sky24421: 知道是設定 你看了也肯定知到那不是著眼點吧
#1NIacSDR 以沒出現的劇情護航(腦補護航)bleem1127: 其實那些都是想像畫面,就像中二病那種想像對(下略)
#1NIacSDR 放大絕招megamimadoka: 真可悲 在想像力豐富的動畫創作找自以(下略) 光真可悲就質疑讀者了megamimadoka: 不是老舊到缺乏想像力 就是太乏味XD人身攻擊臆測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5-31 17:32:00#1NJK7wQl 放大絕護航,使其無法繼續討論下去Nazion95: 唱歌打架的精髓就是唱歌打架 不然你期待這是賣劇情的嗎?如果不是違反三-1,就是違反三-4這不是重點 請版主裁量
#1NM2UIKY 檢討讀者→ ChenWay: 我只能說你見識淺薄,崩潰一定要跪下推 qpqpqpqp68: 很少看到被打臉打成這樣的了
#1NM4VepZ 違規護航你是期待艾連要怎麼回應,婆婆媽媽的哭著求阿爾敏再再想個plan B嗎
#1NMYeX0I 檢討吐槽者→ vcyc: 哇 好會引用版規喔推 mindd: 亂引用板龜耶
@qpqpqpqp68 他人對於現況感受的描述,不屬於違規護@
#1NM4VepZ 若只有這樣會處置,但護航者前面也解釋劇情上因為情況危急才這樣,亦即護航者並非單純幻想一個情況護航,而是已經先解釋了理由,再舉個激烈的例子映襯,因此我個人傾向不處置@
#1NM2UIKY 5-4人數不到,可以的話用人身攻擊檢舉吧@
#1NMYeX0I 針對板務不屬於違規護航,況且該文本身就提到板規,自然容易引起板友對於板規的爭辯討論板務還是請到BM,過份提到甚至可能整篇砍掉@
#1NMonwZQ 老實說這篇吐點微妙,這類似吐非吐文章除非是明確的違規,不然不會處置
作者: Ycosmos (cosmos) 2009-06-12 10:47:00
#1NM_gg7S R: [少年] 西索復活的不合理之處→ earthfury: 現在才再嫌不合理的人真的很奇怪→ earthfury: 了 大傑能復原變得更爛 超級主角威能比爛護航 板規三-5舉獵人本作中其他不合理處比爛 忽視原PO吐點
#1NM_gg7S R: [少年] 西索復活的不合理之處→ plus203ft: 就算吃書黑設定還是一堆人看啊,再不合理又如何呢? 你要繼續追就是只能接受啊,所以不懂一直咬不合理幹嘛違反板規三-1 大絕招(批評讀者心態)+板規三-6語意近似愛看又愛吐 要原PO忽視不合理處 批評讀者心態
作者:
Ness (尼斯 三星捕魚獵人)
2009-06-12 13:54:00#1NM_gg7S senria: 一直咬不合理本來就很無聊如果不是違反3-1大絕招批評讀者心態的話 那可援引違反3-6 請版主裁量
作者:
ylmarten (仰觀)
2009-06-12 15:04:00#1HBiK4Sj Jin63916於12/25 15:29~15:30的推文,「吐很爛」違反和平吐槽活動類推亂吐不得護航規定,且是板規第三章的不正確護航文;另外「為什麼不能噓...自High之地」則直接否定漫吐板存在價值,是否有板規五-1使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詞彙?
作者:
Ness (尼斯 三星捕魚獵人)
2009-06-13 18:55:00#1NM_gg7S noei: 獵人世界本來就沒辦法計較,誰可以解釋比司吉想變大就變大想變小就變小,這就是獵人啊,誰可以解(下略)版規3-5比爛護航承上 同一篇 lpllpllpl: 原地跳30公尺的設定 都能接受了是否違反3-6非典型違規護航 請版主裁量承上 同一篇 j3307002: 貓女死後都能偷襲小傑了,死而復活似乎也不算太離譜XD 是否違反版規3-6?請版主裁量
#1NMd70JP jarry1007(於6/11 10:34)和newtypeL9(6/11 16:13其兩人推文似乎違反版規 請版主裁量 推文如下jarry1007: 討論合不合理真的是很奇怪 因為念能力本身就不合理了請問這句是否違反版規3-1大絕招 批評讀者心態?newtypeL9: 貓女屍體在那邊跳舞有比較合理?newtypeL9: 莫老五氣長到能把整個大廳灌滿二氧化碳有比較合理?違反3-5比爛護航
#1NMudqmL → Zeroyeu: 不要再用低等護航了好嗎?請問可以直接說人家護航或吐嘈是低等嗎?可以的話下次我也要直接批評別人的吐嘈很低等
@endlesschaos 如果要檢舉人身攻擊,個人認為未達畢竟他針對是你的護航,此種沒講理由放話就跑的低級敗人品行為,相信不會是你想要做的。如果是針對吐槽,屬於大絕招以上其他檢舉處理完畢
作者:
Ness (尼斯 三星捕魚獵人)
2009-06-14 14:34:00#1NMZed7W 6/10 mmc109815038 R: [少年] 獵人 有夠偏心該篇中似乎有兩位ID違反版規 推文如下 請版主裁量a33071201:小傑都可以變大傑了 還跟漫畫認真什麼(6/10 12:17該推文前半段"小傑都可以變大傑了" 請問是否違反3-5比爛護航後半段"還跟漫畫認真什麼" 與3-1大絕招看漫畫這麼認真幹什麼語意相近 請問是否違反版規3-1 請版主裁量sdyy: 現實世界小傑也救不回來 也不可能變大傑 奇犽早就被電死(06/11 14:57)s版友 舉書中其他吐槽點 規避原Po的吐槽點 試圖護航 違反版規3-5比爛護航 請版主裁量
#1NMcj2m1 6/10 a5378623 □ [少年] 西索復活的不合理之處→ a33071201: 小傑變大傑 很合理嗎 妮娜占卜100%很合理嗎(06/10 15:46) 是否違反版規3-5比爛護航?kairx772:再不合理也不會比大傑無痛復活不合理啦(06/10 23:18) 語意似是比爛 但護航味道不重 攻擊性較低 是否違反版規3-6 ? 請版主裁量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6-19 06:52:00#1NPMpB-C 違反三-6,非典型護航用「作者有繼續畫就該感恩」這種奇怪的理由在護航Habanero: 復刊到現在還沒停算很有誠意sam682097: 我覺得他從復刊到現在還沒婷已經滿有誠意了--
#1NPWE7UD 板規三-3 用沒出現的劇情護航原po吐槽不明物能力過於OP,noei用不明物來自暗黑大陸所以這麼OP很正常來護航,但這點是沒被證實的劇情違規證據:別忘了桀諾年輕時曾和尼特羅一起去過暗黑大陸所以有這樣的一個不明物當孫子也是很正常的恩亨--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09-06-21 09:02:00#1NPzWBUi 板規三-1 使用跟作品內容無關的理由來護航這部之前討論花這麼多時間討論486心態,結論不就是486行大多合情合理嗎???不合理的部分就是為了推進劇情。偶爾還會有人跳出來說,他身邊就有朋友個性跟486很像好寫實喔喔by fakinsky 護航理由是"以前就討論過了"以及"有人說過他朋友跟主角很像"。用這種奇怪的理由來反駁他人吐槽應屬違規,請板主處置--
#1NPzWBUi 板規三-1 批評讀者心態Nazion95: 你太著急了 下一集就知道了 ㄎㄎ原po觀看動畫已經心生不悅憤而上吐槽板吐槽Nazion95卻還批評原po太過急於上來吐槽,典型放大絕另外同時也違反板規八 禁止火星文與注音文
作者: mimermiller (經驗的培根主義) 2009-06-30 19:01:00
1NT8kx2p 版規五-1 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詞彙還有五-2 不正確吐槽文
作者: comet1224 (藍光) 2009-07-08 18:39:00
#1NVSDS6D 比爛舉例= =原PO拿高麗菜的作畫來比感覺"你沒認真看"還有非典型護航也都有上= =如果這種護航能存在的話以後我來漫吐都會怕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7-25 16:52:00#1NbK0YnM 放大絕 用與作品無關的理由護航抱歉看錯,......轉文真的很那個
作者:
ace0824 (ACE)
2009-07-31 08:47:00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01 08:26:00#1NdLrY3t 亂吐文護航wxtab019: 其實也不是沒運動 他也有練劍道阿--
#1NdScMNw 亂吐文護航roex0608: 就是變態才讓人欲罷不能啊!--.
#1NdSzvl6 亂吐文解釋護航millyyuri: 合理懷疑是她每次想用的時候,摸摸都會在旁millyyuri: 邊偷用,讓她以為是自己的能力試圖解釋為何16年來都未曾發現,在亂吐文應視為護航--
#1NdTR3I7 亂吐文瞎扯護航Shxt: 放任小朋友對大姐姐做色色的事情不是更該吐槽嗎...拿其他更該吐槽的點來護航原po的吐點
#1NdTu7LS 亂吐文護航steven70284: 說真的除了龍王祭開始大量發生的炮灰以外steven70284: 妖尾主要角色都塑造的挺不錯--
#1NdEChPI 亂吐崩潰哭哭護航aleph1: ...一堆人是跟刀劍有仇嗎,女角莫名其妙就變公車aleph1: 之類的 要不要去看精神科好兇,嚇死人了 @@--
#1NdWAph6 認真解釋可惜是亂吐sucabe: 我覺得七宗罪的死法都有搭配到自己的罪--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02 10:26:00#1NdleQA5 五-1 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的詞彙jackz: 會在亂吐 吐的 很多都玻璃心特定族群:發亂吐文的人 詞彙:玻璃心啊咧,原來已經有人檢舉了 @@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04 14:32:00#1NePJQqA 人身攻擊bilice: 糞作中的糞作。CCHAT版一堆人只要封面是女的就本人身為一個有在看幼女戰記且有在西恰板發文過的人感覺被此人貶低污辱,煩請板主處理,謝謝
#1Nejv-Cq通篇護航並沒有解釋原 PO 的吐點 只是在強調「如果連細節設定也在吐 那麼代表這個作品的架構不錯了」屬於包裝良好的「這不是重點」 違反板規 3-4另外「可是日本動漫要吐這個吐不完的,那個反派不是8787 等主角慢慢成長最後才自己出馬」屬於比爛護航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05 00:39:00#1NesL8Xy 放大絕(講了就不用討論下去了)NCKUBill: 住嘴 不許你批評愛瑠!!!--
作者:
Ommm5566 (56天團)
2009-08-05 09:43:00作者:
ltyhua (影华)
2009-08-07 01:04:00#1NfgkJVZ 人身攻擊→ newtypeL9: 阿爾敏的夢想是有努力去追尋的,像你這種做法有個屁用,沒兩年大家就都知道你只會出一張嘴,有關鍵道具的人大概也不會想救你吐嘈原文中只提到應該廣為宣揚夢想 並沒有提及宣揚者是否有具體作為 因此「只會出一張嘴」我認為是對吐嘈者的過當描述 希望板主審視
應該單純誤會,沒兩年..的那個"你"只的是劇中人物也就是劇中人物出一張嘴,有關健道具也不會救他所以不是要批評你只會出一張嘴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09-08-10 18:27:00#1NfqknLO 推文要人回去重看算不算在你沒認真看啊?而且這篇還用原作護航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09-08-24 02:27:00#1Nl12sv2 推文違規護航: 迴避吐槽點, 只針對我舉的例子跳針人身攻擊-> 你不是叫別人自己爽嗎,怎麼又回文了...御都這是攻擊還是違規護航, 反正看了很怒 -> 張飛打岳飛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24 07:49:00#1NkvsFTU 非典型護航brian830829: 我覺得還不錯啊togs: 支持提出自己想法,不過客觀說這作品已經算不錯了同篇文 3-5 比爛護航FrogStar: 要講糞作輪不到他啦mark771226: 要吐槽補設定這點我想有應該其他更好的舉例同篇文 非典型護航PatlaborGao: 我覺得很好看啊 主角和雙子,帕克的對話很
#1NkvsFTU 5-2 不正確吐槽文因果之間毫無關係或是引申得太過頭同篇文 5-1eno4022: 殺人狂雙子在那邊...(中略)...糞作!!(灑餌)明顯濫用吐槽者權利進行亂版之行為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25 14:26:00因為角色耍廢萌,覺得是糞作,所以看到就棄追了我不覺得我吐槽是隨便亂吐,更遑論什麼可笑的濫用權利現在流行護不下去了,就檢舉人亂吐槽嗎? @@||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28 13:33:00#1NmabIaB 護航 (糾正錯誤=正確護航=還是有護航)TED781120: 更正你一點,昴不是跑三十分鐘---另外提醒各位漫吐板的板友,龍鳥他已經連續二次把檢舉推文清除卻沒有相應的判決公告了,明顯瀆職大家在這裡檢舉記得要截圖備份,不然事後要舉證會很困難--喔,那你就抵觸站規囉
同篇 推 linda10285: 抗拒挨針(x 彌留作夢(o同篇 → kevin21528: 國文岌岌可危了(合掌同篇 推 newgunden: 因為變大隻的時候只剩本能就沒辦法分別人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31 03:17:00#1NnIXgxP 使用某些詞彙激怒特定族群kevin21528: 自己打錯字被訂正還崩潰,顆顆k板友違規被處分仍不自我檢討,還酸原po說他崩潰
#1NnNoPta 鐵粉護航。放大絕或軟護航Sakamaki: 就我喜歡傲嬌阿 (rySakamaki: 我是會啦,你不喜歡冷嬌不代表大家都不喜歡我相信那句"你不喜歡不代表大家都喜歡",已經踩線了如果照他的邏輯,以後不喜歡都不准來這裡吐槽因為"你不喜歡不代表大家都不喜歡"
@purplvampire 該推文提出該吐的項目就行為上不能算是護航,因為他沒有針對你的吐點討論辯然而此行為畢竟直接忽略掉原發文者提出的吐點並且自行提出看法進行討論,嚴格來說確實模糊了原文的吐點,類似這不是重點的違規。可是這不是重點構成必須有表示該吐點不重要或者批評吐槽者要其忽略吐點,這兩者該推文都不明確因此暫時不處置,然而往後應該會用3-4判3-6處置
先生阿,這是亂吐文,你講的拉拉雜雜全都無視亂吐文規則你若不作為我會向上申訴以及其他試圖消滅或削弱吐槽點的行為只要有違規行為你就該裁處還有違規行為沒有現在不罰以後再說的罰不罰不是你說的算,不作為視同瀆職版主無權以規範外的理由不作為我已經就處理結果上BM版申訴了,再請你們重新檢討吧亂吐護航
#1NmiQbGN→ enijeilee:不能吃的原因是因為要吃到腦幹才有用
還在提出的申訴怎麼判比較好不過新提出的檢舉,我認為應該是板友的玩笑話當然如果你有其他佐證他確實具備護航意思也可提供
公告有寫:所謂護航,包括"指正、解釋、舉例"在內該版友的推文行為明確為解釋意圖,難道不是違規嗎?
我是認為不太明確,有可能有護航的意思但也有可能只是單純戲謔的閒聊,目前我判定比較屬於後者因此才說如果有其他明確的事證(比如說故事中的說明)可以佐證該板友確實是對於不能吃的這點在解釋與護航再判決下去會更好
不論是否為戲謔,既然有就原因提出解釋就是護航,仍不判?難道戲謔性質的違規就不算違規嗎?
戲謔護航也算護航,但我判定那個屬於閒聊文,不算護航既然沒辦法提供故事內容以作為判定依據那就這樣吧若還有其他疑問請向組務反應
OKOK,我先上版務申訴,我也想就閒聊文的部分提出討論
作者:
Anauma (穴馬)
2010-09-27 02:42:00#1NwIcmQ6 iamsafin 第五推 攻擊特定作品讀者宅男一詞向來有爭議 而這行推文前後明顯用於貶義五-1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0-10-05 18:51:00#1NywGCs- → j3307002: 這裡的人就是原作都不看(ry這算不算在板規3-2的"你沒認真看"範圍裡?還有3-1的放大絕?另外臆測他人為酸而酸、隨意黑角色是否包含在3-1的批評讀者心態裡?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0-10-06 15:42:00→ j3307002: 不能貼原作八成也是看人轉彎,你貼原作可以推 j3307002: 檢舉?別鬧了,向來只有我被這裡的人腦羞成多次挑釁版友和版規,明知不可為而為,算不算惡意訪客阿也都是在
#1NywGCs- 這篇裡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0-10-07 00:04:00同篇再抓一條比爛舉例(板規有說同作品也不行)→ j3307002: 美作與義大利小生交手時可沒搞啥小手段(略→ j3307002: 如果引戰不對,那幸平一轉學就引戰肯定也(略
作者:
Anauma (穴馬)
2010-10-07 00:46:00其實現實比爛是三-5(小聲) 只是三-4就包含要求忽略吐點了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0-10-07 01:51:003-4說明有點模糊,但那句推文幾乎是3-5舉例的換句話說
#1N-wpkCS 作者kirbycopy [亂吐] 一拳超人 一樓推文推 Redsuns: 因為一拳本來就是反諷很多東西的漫畫護航亂吐文同篇第99~100推文一樣檢舉護航亂吐文
同篇 117行 swatseal推文一樣檢舉護航亂吐文喔
作者:
litoshon (notholis)
2010-10-11 16:34:00#1Nzwf312 127樓的tttmars護航暨批評發文三-4 這不是重點:說我本文沒講該書特色及 四 說「長大後變無聊會跟本文一樣解釋」人身攻擊
亂吐違規
#1N-4YMX4推 outstanding1: C8763吧?這篇到底...推 k960674: 是SAO...等等我這應該不是護航吧
作者:
shinome (宅化中的腐麻糬)
2010-10-12 19:34:00#1N-frayj 推 yangtsur: 沒差啊, 本本好用就可以了推 aa08175: 沒差阿,日本網友只要是金髮傲嬌就夠了推 yahaha886: 有臉有胸 別無所求推 FrogStar: 我單純看胸看臉看本子推 zader: 但是人家無腦奶大廚藝高就是十傑阿!!理事長推 busman214: 沒差啦只要長得正奶又大還是會三-6非典型護航 把
#1GIcJWuQ的推文搬過來可是我覺得是純感性護航耶!吐無腦就是覺得無腦毀了一切其他再好也沒用,但無腦也無所謂的話不就沒意義了,跟拿人氣護航有啥兩樣^說本子好用就好
版主這次處理的好像有點慢喔 我繼續檢舉喔
#1N-wpkCS SOSxSSS 175行 一樣亂吐護航阿 抱歉 我沒嗆版主的意思 只是想問一下何時會結案
請先定義"故意引誘"的規範與條件,不是先射箭再畫靶例如文章中大量使用錯別字/錯位字/替代用語是否滿足故意引誘的條件?更甚者漫吐版是否禁止上述用語?包含誤打?規定就是規定,請勿擅自創造規定之外的規定亂吐文章禁止護航,包括但不限於舉例、指正(規定)作為版主請公正執法,將遵守版規的使用者當成罪犯,然後以此作為理由讓有違規事實的人得已逍遙法外,實在無法令人接受,這樣管理版務我認為是失格的
#1N-wpkCS 188行開始 JustWower WalterC ifyoutryiamsafin 一樣亂吐護航 感謝版主
真是太扯了,對發文者的權益保護居然是以自己爽為主寧願刪文也不願按照版規裁罰違規者,你還適合管版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17 13:33:00請問版主 若有人是在亂吐日結束後兩天才推文護航會處罰嗎?請問版主若有人是在亂吐日結束後兩天才推文護航 會處罰嗎?
#1N-saIta (Suckcomic) 作者frojet [亂吐]弱咖香吉士根本就是搞笑角 推文者:BlaBlaBon推文內容: 尾田承認他非三主力在哪?我想知道雖不知道處犯那個具體版規 但似乎暗諷原po自以為視暗諷原po自我認定香吉士非三主力
#1O1TRjut 433行推文 endlesschaos: 亂吐本來就唬爛大會啊 你第一天來的喔? 違反版規五之1「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詞彙」此推文直指使用亂吐標籤的文章都是唬爛的確認 我要檢舉 感謝版主
我要針對上面的檢舉說明 唬爛大會代表著在亂吐規定之下愛怎麼吐就可以怎麼吐 即使是不實的事實亦可以包含在亂吐文章內 以這個來指稱「所有」使用亂吐標籤的文章都是唬爛的 是一種欲加之罪的概念況且就算使用亂吐標籤的文章都是唬爛的 這也是對於文章的個人價值判斷 跟族群無關因為「會在亂吐時發文的人」並非一特定族群如果上面的檢舉受理 那我也要檢舉同篇文章推文→ dreamnook: 下次亂吐就盡量寫錯字文 畢竟水準在這裡 那越多越好 10/19 13:29直指亂吐文章的水準都跟錯字文一樣 令在亂吐發文者心生不悅 如果上面確認要檢舉 那我也確認會檢舉
--------------------------------------------------就如同龍鳥所說,公告文底下開放大家討論,自然應以更慎重,嚴格之標準處理違規而兩位的推文,係針對本次判決引起之對於亂吐活動之反思與討論與個人見解,廣義上來說亦視為板務討論部分若不是太過嚴重逾越合理評論之範圍,暫不處置但請注意不要出現太過嚴重或不理性之群嘲、人身攻擊否則依舊視情節程度給予一定判罰最後一點題外話,請不要把檢舉區當成抓別人語病藉此攻訐他人或者舒壓的方式,請以正確的方式善用他 感謝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1 13:34:00iamsafin: 還要辦這種87活動嗎?? 因為這次開始理解甚麼叫亂吐把亂吐日稱為87活動,等於污辱了參與活動的板友,請處理
作者:
ace0824 (ACE)
2010-10-22 00:00:00ilike524 瘋狂各篇亂推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22 02:35:00micbrimac在
#1O2Cl_h- 文章上攻擊網友某些粉是loop被害妄想症嗎 沒被loop受不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2 15:10:00板主處理了ilike524,那我檢舉的呢?
作者:
litoshon (notholis)
2010-10-24 19:07:00我建議eno從板主。板主自拉仇恨,應該給予正評XD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25 15:50:00版主我提檢舉也超過三天 你看了也三天了 如果不處罰也說明一下吧 還是要再等久些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5 16:03:00#1O3kPno- 正文放大絕招摘要:你搞錯他的重點而已直接單方面強行否定原po吐點,應該不是正確的護航
請問一下,認為漫畫主人公記憶不好,沒注意到細節這不合理,算對記憶不好,粗枝大葉的人算人身攻擊嗎??我本身記憶不好,看到這樣的吐槽,讓我覺得很受傷..
作者: mimermiller (經驗的培根主義) 2010-10-29 08:28:00
#1O4YshKG 5-1使用令特定族群心生不悅之字眼雖然標題有改但是內文跟回文還是讓人覺得不舒服
我可以吐槽灌籃高手主角沒使用超能力,不合理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30 11:46:00版主 個人小小建議 母豬這句話 不是所有人都反感這畢竟是漫吐版 既然原Po已經修正 內容與標題 應維護原Po吐的權利再者原po當時是將母豬這詞灌在二次元的娜美身上 並非針對網友而言護航者只是無法容忍娜美被灌上母豬這詞但這是漫吐版 若文章內容不是直接攻擊網友 實在不該處罰原Po及表示贊同者
作者:
Jean201 (早睡身體好)
2010-11-05 20:41:00#1O6_DH50 作者:outsmart33[動畫] 戲言OVA 1 這房子新潮過頭了吧推文者:bloodsea 3-1 大絕招(認真你就輸了)
aaa874160的推文沒錯阿 吐槽文內容本來就要有因果關係那我以前看過一堆沒因果關係的吐文是看假的嗎?
吐槽文有沒有符合因果關係應該提出檢舉讓板主認定就是因此"你沒認真看"才會是主要違規項目之一
嚴格來說 "你沒認真看"這點才會有那種沒因果關係的吐文但是版規禁止用這點護航更扯的是 我在護航文直說某些吐點違反版規時還會被人惡意栽贓成恐嚇吐方原來發吐槽文都可以不用先看 版規對吐槽文的吐點要求喔你們哪個敢不要臉的說 發文前不看版規是對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1-09 09:34:00樓上 你是不是搞錯了 這是漫吐版 站在吐嘈者這一方護航者要護必須有合理推論 吐嘈者(通常是原po)則無如此限制版規開宗明義 是讓吐嘈者發洩心中怨氣 不會要求發文時還要顧慮文章合理性而護航者看了文章後想護 必須提出合理依據而到了亂吐日則是連護航指正都不行別人沒有惡意栽贓你成恐嚇吐方 是你誤解版規了
哪裡誤解 你自己去看板規5-2的部分板規對平常日吐文的吐點的最基本要求 是要有因果關係的曾經看過魔劣吐文 吐點暗指深雪公主病卻沒有寫因果關係也看過獵人的吐文吐米特阿姨不管事 也沒有附上因果關係一看就看得出違反板規5-2-1『不正確吐槽文』這是發吐文者本身的問題??還是在回文直接指正的我的問題後來有人在BM版以此為藉口 栽贓我恐嚇吐方這算什麼??當時是ColdP先在推文在贓我 我在推文回應後反而被storyofwind在BM板檢舉違反板規3-4我再回了一篇文章直接講明卻反被storyofwind跟Rinje在推文中一直惡意找碴frojet 你去SuckcomicBM版看
#1Lw-FCqq就知道怎麼回事護航者違反板規3會在推文被他人直接指明吐方明顯違反板規5-2 卻不能讓他人直接指明指明了還會被人刻意栽贓成恐嚇吐方真是他喵的好偉大的雙重標準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1-09 13:18:00你不懂版規第五大項的用意:主要是防範惡意的板友仗著吐槽的保護進行亂板的吐槽方根據 當下劇情 批評漫畫裡的人物 已經是合理因果但護航方總是愛用叫人回去多讀一遍的心態來反駁而且再次重申這裡是漫吐版 不是雙重標準 本來就是保護吐嘈者權利為先
板務討論希望能轉到板務板去 因為這裡會清除推文以上處理完畢
作者:
evaras (牛排)
2010-11-15 21:08:00文章代碼
#1OANi1LU 作者 aithusa0621篇名: R: [少年] 棒球大聯盟根本不適合推廣棒球。違反版規: 三、禁止使用不正確護航文-2.你沒認真看!該文第八頁回應前篇推文的地方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1-22 14:50:00#1OB_i-e_ (Suckcomic)檢舉micbrimac推文內容:日本人跟世界上很多人都很愛抽煙 台灣人才是特例...推文內容:台灣反煙已經反到正義魔人追殺的地步了應該違反版規3-6 或版規4版主我該篇文章主要想說人物塑造死板 愛用抽菸的形象 但最初只用女性無非看到共同點但被多位網友攻擊性別歧視 刻意模糊焦點 他們都應該違反版規四 非典型護航我不想和這些網友計較 所以乾脆修改文章 只強調抽菸的角色似乎過多卻又被攻擊是正義魔人 該網友提不出合理護航 轉向指責原PO 應該違反版規同篇文章 bbb67142002: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桶,但是看看這作品裡大多數人的職業,吐抽菸是不是搞錯了什麼XD該網友應該違反 版規3-2 你沒認真看同篇文章:GJmoon: 當兵時抽到海軍,我保守估計台灣海軍超過6成甚至更高都會抽煙,然後去日本玩就知道日本抽煙真的超平常,尤其尾田畫 的是“海賊”,抽煙一點都不意外該網友應該違反 版規3-5 現實比爛
#1ODM4cAD→ Physeraqh: 原來你跟鬼父同一邏輯阿 難怪邏輯有問題違反板規四人身攻擊即使我認同薙切薊對於作品中平民對食物的評價 不代表他可以罵到現實生活中我「邏輯有問題」一來他沒辦法證實薙切薊邏輯沒正常運作 二來我贊同薙切薊在這方面的看法不代表我的邏輯就跟薙切薊一樣因此罵我邏輯有問題是過當論述
#1OD0MXov → twbbstsuna: 看就覺得你沒有玩遊戲違反版規3-3-2:其他衍生作品劇情補完
作者:
ace0824 (ACE)
2010-11-27 11:52:00一起檢舉,englander瘋狂各篇洗母豬推文
作者:
ace0824 (ACE)
2010-11-30 08:11:00我要檢舉的是洗推文,而不是罵母豬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2-04 12:09:00#1OGtvHxd 放大絕 認為吐槽的原po根本沒必要認真asd45654: 為什麼跟搞笑漫畫認真?(゚∀゚)
#1ON22TcO splong: 所以哩? 這只是她說的 並不代表板規3-3-1 還沒出現的未來劇情
本條規範的是"未來會解釋" "以後就知道"等類型對現有劇情有不同的解讀不算違規
splong: 但是她也知道這次不像蘿拉這麼好運了 已有splong: 大媽根本沒有要破壞啊 結婚後她就能取得傑splong: 她幹嘛要破壞? 要破壞的是假黑化的布琳都是現有劇情沒出現,甚至相反的 未來才會知道的腦補
對現有劇情的不同解讀不違規 就算他解讀錯了也一樣你不能說劇情裡沒直寫出來的都叫做未來劇情就像你吐槽漫畫人物都不用上大號一樣上幾句話的"你"都不是專指檢舉者 只是一個通稱
作者: twisterwine (Twister) 2010-12-28 02:00:00
檢舉 brightcharm
#1LXRDJN1 不正確假吐槽文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4-02 15:56:00#1Ouf60ry→ peifen: 如果說因為植野肯承認所以比川井強的話,那我也可以說,川井起碼知道霸凌是錯誤的行為所以才會撇清自己的責任;植野則始終認為所謂霸凌是硝子欠揍板規 3-3 沒出現的劇情劇中沒有演出川井因為知道霸凌是錯誤的行為才撇責任也沒有說植野認為霸凌的起因是硝子欠揍同篇底下推文推 peifen: 那就一樣啊,這是你的想法你的自由不是嗎我也只是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並不想改變你的想法板規 3-6 非典型違規護航並沒有說明「為何植野的行為無法讓他覺得比較不嚴重」而單純用「我的想法」來減弱我對川井的吐點同篇底下推文推 peifen: 那就去檢舉嘛,又及,我覺得現在是我在吐嘈你在護航啊板規 4 人身攻擊之謬誤
「爭論」與「使用沒出現的劇情」兩者並不衝突會沒有重大違規是因為我刻意忽視部份違規 然而上述檢舉反覆以「我覺得川井沒有植田嚴重」來護航 已干擾我正常吐嘈的權利 即使是爭論也該符合板規
該推文是否視為護航有討論空間,所以才說爭論好就算把對於原吐槽者提出不同論點視為護航該推文也還未到使用沒出現的劇情護航整體看下來就是一個植野各自表述,只是對於劇情兩方有不同的解讀,原因還可能是兩方各自價值觀點不同導致當然每個人在解讀劇情時都或多或少有自己主觀的想法參雜其中,但如果情形不是太嚴重,我認為都沒有處理的必要
作者:
c80352 (諳語)
2009-04-20 09:13:00#1OzWfdJA,c80352,Re: [動畫] 小魔女學園k23:所以黛安娜的努力跟關心妖精有關?還是只跟她的學業有關?→ k23: 黛安娜有關心過他人嗎?有懂別人的努力嗎?k23:照你的比喻 黛安娜就是只顧課業不關心他人的高材生第一次聽到吐槽自己不證明的...就是沒吃香喝辣嘛~就你腦補我的吐點從來就不在戴安娜這個角色上,這個人卻一直混淆甚至說我吐槽不証明,他如果想表達對這個角色的不滿應該自己開一篇,不停來煩我還說我不証明,讓人氣惱還有吃香喝辣這點也已經指出台詞了,只差沒截圖,卻直說我腦補,是無視開大嗎→ k23:拔出來為什麼不能吃回去? 嗯?這句話算是不正確護航嗎? 他的語氣肯定了能吃回去這件事
作者:
c80352 (諳語)
2009-04-21 22:36:00看清楚我原文 我吐的是亞可 這根本模糊了焦點阿我吐槽一個角色前還要先保證另一角色的人格嗎╮(╯_╰)╭我吐點是亞克的指控是不合理的。戴的身份不是原罪,和妖精族的籲求更是無關,接著說她不懂底層人努力的心情更顯劇本矛盾,努力這回事還與地位有關嗎? 天賦之人確實較容易成功,但戴的努力也不比他人少,12集亞可就理解了這點。我第一次回文就承認戴亞各有不足。然而後續他仍針對這點就是偏題了,他硬要說戴是個不關心他人的高材生,ok,不過請他自己去開一篇。(護航嘛,污衊我喜歡的角色所以有反駁,但爭執到底就沒必要了,畢竟不是本文重點哪)補充,我指出因為王道作的關係,安然升天是唯一走向,同時就不存在拔出果實這行為的可逆性,他卻回為什麼拔出來不能吃回去。換句話說,他以存在能重植的可能性來護航亞克的做法是對的 <—用未來/不存在的劇情護航?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09-05-13 07:06:00--------
#1P5Um4Mx[青年] 乏善可陳的最強少年項羽bilice:反正漫畫看爽就好,同時拉王者比爛護航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5-19 19:47:00東方版主和資深板友來刻意針對我還真不好意思阿,我的文章都是針對東方設定和遊戲內容來批評的,針對henry1234562網友的質疑我都有充分解釋了,在東方版我就解釋過了你還拿主觀自由心證那套來護航,所以我才說懶得理他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5-19 20:26:00你看你在上面那篇的推文是怎麼說的,彈幕編碼跟遊戲性無關連用兼用卡都可以說成跟遊戲性和有沒有用心無關,我也服了
作者:
fivil52 (fivil)
2009-05-23 23:00:00其實我指的是指控巨人愛好者都不動腦
作者:
Galiburn ( .)(. )
2009-05-25 02:04:00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6-23 19:46:00檢舉 gdodgang 文章編號
#1PJ7xFcf 證據推文如下gdodgang: 某樓 海OO的版那麼無聊gdodgang: 一堆廢文 會不會被噓還要看運氣呵呵gdodgang:海x王剩下的只有拖戲我看轉成銀魂單元劇比較有救d can都能不被桶 superretardedpig就能被解讀成惡意文字gdodgang: 字 呵呵本人就是那個海OO板主,而d can 和superretardedpig判決皆出自於我手 ,gdodgang不爽我判罰他後,現在在此板對我人身攻擊,惡意貶低嘲諷我 為維護漫吐板和諧氣氛,故檢舉gdodgang,對我人身攻擊,違反版規第四點
比較像是對於版的批評,不太像是涉及到您個人的人身也就是說,那段話看起來比較屬於他版管理方式的批評身為板主本來就必須承受這些批評指教而那些推文也並非到過於不理性或者單純用以針對攻訐您因此個人認為是還不至於有判罰的需要另外其實我覺得...如果真的判了人身攻擊或許有可能會被有人心利用操作用以攻擊板務當然這是後話啦,你也可以找龍鳥問問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6-25 07:58:00沒關係 我尊重板主這次的判決我只是不希望他把他板事務帶到這個板來鬧離開那個板以後 在這裡我也只是個喜歡漫吐板討論環境一枚平凡板友我不會再向龍鳥板主提出檢舉的未來 只要g板友別隨便提及他板事務 我自然可在此版與他和平相處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6-25 21:30:00z24826390: 我也想問你真的有認真看嗎 公主哪有活得好好的 早就死
#1PIGWlnF作者:
viper666 (煞氣a百步蛇)
2009-06-27 04:38:00#1PJT5w3nh07880201: 討厭爆豪的人現實中是怎麼了嗎?那麼討厭可以回歸現實看看阿 不要只會嘴大絕招(戰讀者)…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8 22:23:00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0:52:00第三頁"所以別再說獵人的鬥智很精彩什麼的"我以此判斷原PO在吐讀者
該文雖經修改,依舊僅是在陳述個人觀點以自我假設獵人是鬥智漫畫,在自我論證不是但一切都跟漫吐無關,僅是再表達個人對於獵人的感受已經違反板規5-2-2 假吐槽文另外該名板友已非第一次使用類似的文體發文視為累犯,之後如有類似情況將直接刪文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47:00異議,我後面有舉證獵人中第15集第28頁證明獵人有鬥智
另外補充判決,該系列文若有爭議擴大的情況,將隨時禁回或鎖定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48:00而且也有舉證幽遊白書中也有玩鬥智戰,證據是13集170頁幻海對領域能力的說明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1:50:00證明獵人有鬥智,跟直接把獵人定義為鬥智漫畫,是兩回事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50:00那你說仙水篇玩的好不好?獵人中的戰鬥中有幾場鬥智?作者自己在漫畫中強調了相關設定,後面又玩不好,所以才吐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52:00這不算吐槽那我不知道什麼才算是吐槽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1:52:00整套漫畫三十幾本也才找到那一句,就說是作者強調我想你的強調跟一般人認知的強調有很需要強調的差異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53:00作者既然說了那就要負責阿,因為是一句話所以就不重要嗎?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1:53:00再這裡繼續講的話板主就要生氣了O_O......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54:00我最後說兩句就到那邊去提出,你只是被吐了不爽在護航而已一邊說作者沒說是鬥智,後面的推文又不斷在強調獵人有鬥智我可是有記住你後面的推文寫什麼的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1:55:00比思吉說的是思考阿,我說的也是思考阿全部揉在一起想硬把獵人歸類城鬥智漫畫的一直只有閣下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6-29 01:56:00你有問題可以去BM版提出吧......講什麼人家不爽在護航啊?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1:56:00從頭到尾就只是你一個人無的放矢而已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6-29 01:57:00你的文章沒有問題今版主也不會動你的文章,就這樣,在這邊吵自己的文章沒有問題有用嗎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1:59:00o07608你論證半藏跟小傑對決是鬥智別以為我沒看到,過去了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2:06:00我可是說半藏「有思考」喔別以為我忘記了,慢走不送0.0/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2:08:00最終試驗的主題不是戰鬥嗎?鬥智戰鬥請問哪一點不符合了?然後我依照這個標準去吐槽富堅描寫鬥智的能力不足難道不是吐槽?而且你以為你推文護航只有半藏而已?我已經申訴了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02:16:00我每個都說是思考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6-29 02:19:00戰鬥時思考策略和破解對方能力,不然你以為就算是魯夫戰鬥時都在睡覺嗎?從前後文就可以推斷比司吉說話的含義了光是"強調"戰鬥時要思考策略和能力弱點,獵人就不只一次提出過了,所以我判定富堅有企圖玩鬥智戰鬥的意圖而且富堅在週刊上卷末有說過自己是JOJO迷,GOOGLE日本網頁和日文WIKI的編輯記錄都可以查到,富堅受JOJO影響很大因為富堅在漫畫中強調的思考是戰鬥時的策略性,而不是單純只是大腦醒著而已
都釣出一堆人護航了還不算吐槽?真猛難到要吐槽脫稿這種無關內容的才算 吐到內容就是違規?
作者:
exrck (神奇皮卡)
2009-06-29 10:23:00他是吐點有問題,定義也很奇怪,就算不套獵人去套別的漫畫不是標榜鬥智的漫畫,大家也還是會去矯正他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6-29 10:54:00其實他也不是第一次發這種爭議文,只是前幾次都修改後通過,這次是怎麼修都很勉強吧?他原文被刪是因為假吐槽文,看不出吐點卻一直宣傳自己的喜好,他認為獵人不是鬥智漫畫,但獵人從來也沒標榜自己是鬥智漫畫,所以打一開始就沒有吐點了,當然違規啊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6-29 15:21:00婀娜,清空惹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08 19:27:00#1PNlvWow推 coolholiup: 罵低能還是繼續追的是什麼情況?大絕招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3 01:54:00#1PPZatlH o07608 軟性違規護航,一開始沒定義清楚自己的定義,挖坑給我跳,後來我反覆釐清他質問不清的部分,回答他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13 01:55:00我不覺得我有得到任何回答阿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3 01:55:00的問題,並且提出反問,但他都迴避我的問題並反覆跳針循環論點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13 01:56:00其他交給板主定奪囉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3 01:56:00你可以說說你哪個疑問沒有被解答,或者說那個測謊跟我們的討論到底有什麼關係?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13 01:58:00測謊重不重要?重要的話你算他是戰鬥還是日常?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3 01:59:00你幹嘛連在檢舉串都要跳針阿......我可以回答你這個問題,可是重點是你問的這個問題跟討論有什麼關係?你沒回答這點我怎麼回答你?你拿個不相干的問題出來說我沒回答這樣護航太廢了吧?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13 02:02:00我原本以為你不回你那篇啦(゚∀。)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3 02:44:00抱歉撤銷檢舉,o07608擺明了就是想護航而已,理會他是我的不對,在漫吐版要計較這個沒完沒了,我要記取這次教訓,有些人不理會就行了睡前最後一推,不能刪廢推文,那我明天刪掉改文重發總可以吧?我就不信明天o07608就算想護航也有耐心推四五十條(洗推文!!)另外原文也會存檔留證上面的推文也很廢,版主如果覺得礙眼可以刪,我也覺得礙眼
原文至少提出論點質疑劇情,也不至於過分引申,因此不視為違規還有就是本來論戰就常有的事,我想雙方都是明理人,進退得宜我想不會是困難事情吧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5 13:58:00漫吐可以針對護航文吐回去.但某L卻針對護航者吐對方腦粉他已經不只這次吐槽護航者或是讀者了..真的無法處理一下嗎每次都假借吐漫畫的名義去吐讀者..然後都跟別人戰起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5 15:21:00笑死我了,我是說吐死作品又不是說吐死讀者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5 15:31:00你說護航方式腦粉本來就是攻擊了誰在跟你說後面吐死作品的部分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5 15:36:00漫吐版本來就會有腦粉阿而且我又沒針對任何人,我回的那段推文的人又沒在吐我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5 16:07:00你在獵人的串下面說不能怕腦粉,原來沒有針對人?!前面的S大說獵粉自得其樂,人家就知道不能講腦粉而你就偏要講腦粉,被檢舉的又說沒有針對任何人況且那一篇就是在護航.在護航文下面指稱不能怕腦粉.喔
[Lex4193: 漫吐版本來就會有腦粉阿] 群嘲 掰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6 02:47:00哈最新篇的推文我解釋過了,版主特別是副版請記得要先看阿看護航方是不是每次都靠人多壓人,是不是每次都批評別人吐的爛,結果自己吐不出來或是版規3-5消極護航,比爛要人閉嘴是不是每次要吹獵人好就拿其他少漫出來比,要護航獵人時就說不能用其他少漫來跟獵人比,雙重標準阿不就好棒棒吐獵人鬥智爛時就說獵人不是鬥智向,吐獵人沒有鬥智時就拼命舉例證明獵人鬥智好棒棒,我看雙重標準才真的好棒棒y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6 02:54:00呃.....給版主文章編碼啊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6 02:57:00拍謝我還不知道怎麼弄文章編碼,我只能說是25641我最新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6 04:00:00檢舉 Lex4193 違反板規5.3.2 洗板式心得文自己發文又自己回文,篇數已經高達8篇,而這8篇文章吐漫畫點很少卻一直看到原PO仗板規可以撐腰,一直吐那些護航的板友吐文應該只能吐漫畫本身,而非去吐那些護航者他這樣的行為,應該違反板規第五條請共同維護漫吐板優質和諧的討論風氣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6 13:27:00不回應就說我理虧心虛,回應了又說我洗版,護航黨人多勢眾阿不就好棒棒,嘴不贏就說對方吐護航者,我篇數高達八篇還不是在應付護航黨的人海攻勢frojet的理論就是我不能指出護航方跳針或是理虧,否則就是吐護航者,在不能批評對手盲點和文字遊戲的前提下我怎麼反護航?還是說漫吐版禁止反擊護航了?
檢舉 Lex4193 洗板式心得文 不正確吐槽 人身攻擊惡意訪客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09-07-16 22:05:00這個案例中真的沒有明確指涉他人嗎?這樣能夠解釋為「地圖炮是不違法」的嗎?
我認為"腦粉"一詞未達"使用即違規"的程度,因此我認為要有相當之連結才構成違規.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6 22:23:00相當之連結>他在獵人串下方說"不要怕腦粉"..不夠連結?
他是在回應另一位板友之問話,我認為這只算間接連結.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6 22:31:00另外一位是說獵粉.他是說腦粉..完全不一樣的用詞況且最主要的是,他的腦粉說詞是在獵人護航串..透過與他人對話的間接連結,來暗罵其他護航的人是腦粉
另一位板友所提之"獵粉洗板"明顯指獵人護航者眾多所造
是可以這樣解讀,但也可以解讀成一般性的論點而非暗罵.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6 23:02:00暗指他人腦粉有什麼一般性的論點?請指教腦粉的意思您也說是貶意,他在跟人的對話中使用的貶意詞去"沒有指名道姓"的說獵人護航者是腦粉...不是暗罵?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7 09:05:00大家的意見,板主看到了,靜待公告吧不論是好是壞 都要遵守 板主的決定
作者: earthfury (...) 2009-07-17 19:04:00
早見識了漫吐板就是獵護板
作者:
the0800 (0800)
2009-07-17 20:03:00板上洗文我還可以開無視,拜託置底管管好嗎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09-07-17 20:05:00版主說晚上會有更完整的說明,請問有判決嗎?還是只是說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9 07:24:00給予尊重漫吐板的宗旨 這篇
#1PRcZnKb 文章jayfrog板友的文章,有許多違規護航 例如 批評板友心態也違反板規3-4 這不是重點 or 板規3-5比爛原則例如這句話-->就像在討論運動漫畫裡的料理看起來不好吃,讓人覺得很莫名其妙就是了。補充一下 雖然不喜歡L板友,但是中立粉希望板主能出面處理這篇文章,維護漫吐板過去優質討論品質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9 18:10:00阿 板主你在說啥?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9 19:58:00可是看不懂吐槽文這篇文章 沒有看不懂吐嘈文打錯 那篇文章沒有完全 看不懂吐嘈文吧?模糊吐嘈的焦點,屬於非典型護航不是嗎?
作者:
HuangJ (PandaJ)
2009-07-19 20:01:00F大不要再亂檢舉造成板主的困擾了好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9 20:01:00如果不處罰就算了 不會再說啥
作者:
HuangJ (PandaJ)
2009-07-19 20:02:00板主認為沒違規就要尊重板主決定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19 20:02:00我沒亂檢舉,也不看看我那個留言是發在板主公告前
比較詳細來講 在整個脈絡中這時候原PO已經提出鬥智不鬥智不是重點 因此順著這個思路下去不能算違規也就是吐槽者本人有提過的 據此回覆不能算不正確護航而在原PO提出的時間點以前則不行
作者:
Lex4193 (oswer)
2009-07-19 21:55:00給J版,我已經道歉了請問可以消一個警告嗎?如果覺得不達消警告標準至少也回一下,我也不會非消不可一直道歉
那我一併以板規四檢舉上述kenyun的推文
#1PQDzdd_ 7/15 11:52 & 12:07 HuangJ之推文"到底有沒有在看" "回頭重看好嗎" 板規3-2
#1PQuWmUk 7/17 00:01 & 00:02 HuangJ之推文"結局出來前先不要吐""連載還在繼續 拭目以待"板規3-3同一篇 7/17 02:00 Lex4193之文章編輯"除非獵人....才能批評海賊王不合理" 板規3-5同一篇 7/17 02:04 Lex4193之文章編輯"這種程度的不合理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板規3-4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2 13:13:00板務討論不算吧???現在是怎樣? 不爽現在的情形 又開始亂檢舉別人?到底還要亂多久 才甘心
為什麼這樣就是亂檢舉別人 問號 跟甘不甘心有什麼關係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2 16:32:00因為通常檢舉,多半就檢舉1~2位但你瞧瞧G大先生的做法,完全就是拿檢舉當測試再看看他檢舉的對象,人身攻擊要都是當事人來提就算地圖炮也有一定範圍,從頭到尾也沒參與到那附近言論不要跟我說沒私心啦,ㄚ 補充一下檢舉那兩位就那麼剛好 是不滿這次公告結果就這麼剛好都有在獵X板快樂發言呢~~雖然以上的剛好 真的是意外,但也是超級 剛剛好不是嘛?
如果你是說我和小傑大的話 我沒有不滿公告結果喔 搞錯人了?f大還真堅持用這種態度發言呢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2 17:19:00態度直 會讓人討厭 我非常明白但這是討論串的重點嗎? 還有我有指出是那個公告嗎??很多事情不想講明,在這樣下去,也只是一次又一次驗證其他人心中的想法
不是的 根據板規 還請不要以本板範圍外的身份及情況去做臆測甚至嘲諷請不要放地圖砲 我一直以來都在說明這件事有更加適合的板能夠做這樣的事情 不是嗎?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2 17:30:00我臆測? 我嘲諷? 我有做這件事情嗎?我只是根據目前現況 做合理推論再說 之前批評我 老是用板規套板友帽子現在又是誰拿板規套別人帽子超級奇怪 之前批我 對 針對 二字很敏感現在又是誰對 地圖砲 三字 超級敏感人往往做任何事,都會有一定私心,所以不能怪對方但做任何事,適度收手,是最好不過真想去檢舉別人,就去檢舉吧,反正我也不能強迫你們
那能還給檢舉中心一個乾淨的板面嗎不要別人檢舉又在下面開釋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2 18:40:00我其實不是啥 心靈導師 開釋別人 還沒自負到有這資格我只是小小鄉民罷了,想還乾淨版面就一起維護
#1PRjJM9H 公告下傾向給予較大的言論空間,而板友推文也是對於事件之意思表示,雖然確實批評部分粉絲但應還不到違反基本禮儀需要處置的地步這與
#1JbqoBbm中,板友在一般文章中明確的嘲諷還是有所區別,至少攻擊嚴重度上有明確差異
#1PQDzdd_ 該推文是回應S板友的推文,然而兩造並無明確吐槽護航關係,屬於意見相左之爭論,因此無法直接視為違規護航處置
#1PQuWmUk 該文標題為黑暗,且原文並非明確的吐槽護航文章,反而是傾向於個人見解、觀點之論述文在這樣的前提下,除非是在明確吐護關係下出現之嚴重違規,不然處置上我會盡量放寬,而推文或者回文內容我認為其出現都可溯及對於他人論點之回應情況尚屬輕微,應無懲處之必要但要注意,以上是因應個案之對應處置,並非因此往後類似推文,回文或者關鍵字就能直接視為無違規
作者:
litoshon (notholis)
2009-07-27 17:18:00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29 16:05:00#1PUV5d1pffaarr 的文章似乎多次違反板規3-6 非典型護航例如--> 這是因為我們是讀者站在上帝視角才知道這件事。例如-->同樣我覺得這是上帝視角且太理所當然例如-->不過他個性就這樣啊。被很多人討厭也很正常。整篇文章 似乎充滿板規2-2提到的一切迴避吐槽點的護航都是不正確的違規護航請板主明察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30 00:01:00板主辛苦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7-31 19:27:00#1PV6UpAx (Suckcomic)檢舉 chris3381這位板友從上下文判斷 很明顯針對我說起出戲 某糞作才是極致吧 船長智商已經低到可以進去某特殊學校就讀了 各種幼稚情節還以為是給小學生看的呢整天那裝得好像不想起爭議 然後到獵人吐文酸一下請板主幫忙處理
我認為最主要還是吐作品未達標,不過你可以找龍鳥二次判定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8-01 12:34:00這句話->整天那裝得好像不想起爭議 然後到獵人吐文酸一下其實很明顯人身攻擊,令人不舒服 請龍鳥板主 複查
#1PYyyz7A j版主都推文說再討論版務或無關話題要警告peterw: 覺得違規不去檢舉只酸人,還挑明就是想這樣~~惡意訪客?frojet: 到底誰在酸人? 我壓根沒有酸人的意圖?jschenlemn 麻煩你出面一下 總是有人挑起無必要的言論針對我批評booya: 有人護獵人他就會出來,又講不出個所以然,不要理他就好,而且有個版主也是獵黑,不用期待你能爭贏以上這三位的推文都是版務或無關爭論吧 麻煩版主大大處理一下youngluke: 某f一向如此吧 習慣也好再補一位 真是太誇張了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8-10 16:30:00感謝您幫我檢舉,不過我明明已乖乖閉嘴了我也是看到板主推文,才覺得板主都出來說話,怎麼還要繼續批評我所以推文提醒板主,該出來處理,這是提醒,不該混在一起ShaggyDogg: 被f釣到就輸了 他沒有要針對漫畫做討論是吐讀者dennis63122: 某f請板主一併處理吧畢竟一再曲解我的用意,然後誣衊我在吐讀者就算了,還扯到某板主也是獵黑,有真誇張到最重要的是,居然板主都出面發言了,居然還能漠視警告我看不下去了,我檢舉的原則就是板主出面說話後還繼續違規的人steven3231: 看到f開頭就知道這篇推文是廢文 END又有一個針對性批評了,我很納悶為何可以一直漠視板主的警告
bm歸bm喔,檢舉要依據那邊的規定不過在這裡問倒是無妨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8-20 11:53:00檢舉
#1PcF3zUv 這篇文章,文章疑似檢討讀者帶有批評讀者是宗教信仰的意味,請板主自行裁量請對方改文章[分類],或其他措施,也請板主自行決定就好
作者: xHuntresz 2009-08-20 21:34:00
信徒跟宗教分不清?退一萬步就當作是檢討讀者好了,為什麼改分類就可以檢討讀者?我不懂這什麼邏輯
謝謝板主 不過我沒有要檢舉離題推文的意思XD只是推文的走向...好像變得滿微妙的...所以就提一下 造成誤會抱歉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0-09-25 16:17:00文章
#1Po8YEYm原原po表達自己的立場,此篇將對方打為「向別人灌輸自己的女性觀點」(只是敘述自己的觀點就叫做灌輸???),而且還抨擊原po的言論是「嘴砲防護罩」(大絕),叫原po自己寫同人也差不多是「你行你上啊」,推文裡說「你們的邏輯怎麼都跳這麼快」(質疑版友的邏輯)以上提出的部分個人認為是大絕,請版主判斷
作者:
jerryngu (jerry)
2010-09-25 19:04:00我這邊上訴吧,雖然也有寫信給板主了我特別提出原原po是在灌輸別人自己的觀點是因為他在文章中提到女權、女性形象不應被操弄,自己卻有著女性「該有」什麼樣形象的認知,且處處透露在文章中,因此這是圍繞著主題的討論,而非對板友的人身攻擊嘴炮防護罩指稱的是原原po舉例的「用政治正確」掩蓋劇情缺陷的手段,是原本就存在的概念,並非說原原po的言論是嘴砲推薦寫同人文的理由跟下一句一起看就很清楚了,原原po無法理解編劇將自身帶入的行為,而我認爲在對劇情有強烈執著這點上,原原po與編劇是高度相似的,因此推薦他透過這種方式或許能理解編劇這麼做的原因這反而是促進討論,而不是「你行你上」這種拒絕討論的意思最後,我的推文確實是不解板友的邏輯,認為跳太快,也有請他提出推論,應屬釐清討論範圍,而非抨擊他人沒有邏輯,以上
簡單來說,護航時應以吐槽者提出的論點護航而非牽涉到吐槽者之心態,行為等並引此攻擊當您假設了吐槽者心態等等,並說出要吐槽者回去看舊版甚至去寫同人文就會認同編劇,已經涉及到使用吐槽者內心的心態與行為(還未經證實)來模糊吐點就算您已經完整敘述了理由,護航文中是否能夠使用也還尚有爭議,那就更別提說毫無提及的原文了另外該文還有如「你怎麼不說bliss出現...(略)」與「媽勒,一堆主要男性角色也犧牲了...」等涉及到使用這不是重點與比爛護航雖然違規情節還不算嚴重,單獨出現或許不至於直接刪文然而文章整體看來語氣嚴峻針對性較高,加上有若干違規因此直接予以刪文
作者:
jerryngu (jerry)
2010-09-26 01:26:00語氣嚴峻我不否認,但bliss跟男性也消失了都是針對原原po吐文論點的回應,指的是原原po的提出吐點並不有力,跟比爛有什麼關係?還有不太懂原文跟護航文的意思?我的回文不就是護航文嗎?
#1PpIII9s推 Rune: 啊最原po就想超越法官或法治社會啊 法律算什麼 我的感覺最大 為什麼情有可原這件事不能在法律制度下判斷 真是個謎板規3-1:大絕招之臆測吐嘈者心態
該推文指稱對象為最原PO,也就是已經刪除的那篇文基本上在沒有原文的情況下判罰是很怪的再者,我認為該推文論點在於對抗最一開始提出的自私因此雖然確實有臆測吐槽者心態的情況,但情節程度跟單純直接性的攻擊還是不一樣的簡單來說,基於原文已刪以及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下不處置。然而若後續有類似攻擊原文情節重大者還是會是嚴重程度判罰並禁止系列回文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05 09:14:00#1PpvhFg0文章內容多次去批評質疑e板友的論點與想法例如:你的道德標準還真是嚴格到不行啊SherryLin125板友是否違反板規3-6 非典型護航 請板主明察畢竟S板友這種非典型護航的文章在板內已經發好多篇了發文護航,應該只會被刪文,處罰很輕,建議板主還是稍微管制一下吧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07 08:55:00板主您們的執法標準怎麼變得這麼鬆了,以前並不是這樣得標?過度嚴格標準,及過鬆消極不作為,都會令人反感不悅這樣叫還好,那現在漫吐的標準跟西洽有何差別?漫吐1~2個月以前人氣都介於100上下,現在卻經常只有50~60雖然我的想法不見得是最正確的,但事實上我認為板內人氣下滑,多少在於板主您們最近並沒有好好把關。並沒有站在吐嘈方這一處著想。明明以前吐文是風趣幽默,護航文是護的真才實料,現在都變調。我自己也慢慢不愛來漫吐板了,因為點進來看的文章,認真論道理的文章變少,反而批評別人想法態度或是純發洩的文章變多。最後還是一句話,要不要接受建議,關鍵在於您們,現在我也只會提個建議後就不會再幫多說話,多護航了。就靜觀其變,看漫吐板會走向何種地步,是否以後成為只有30~50人小板了。以上我要說的話已經說完了,不會再對漫吐板務提供任何建言。另外語氣上有冒犯之處,非有心,也請您們見諒。
首先謝謝你的關心與想法不過還是解釋一下 之所以認為還好的原因在於吐槽者與護航者這兩位版友已經變成相互辯論的情形甚至我認為是由於e君的某篇文語氣較為針對後,s君才有後續那篇文章,不然去看一開始s君的語氣針對性都還好而且就單純該文來說,我認為s君也確實提出作品中的劇情來打擊吐槽點,縱使有些微針對吐槽者,考量雙方你來我往的情況,尚不到必須要處理的違規情況執法標準來說,除了變得比較不告不理外,應該沒有明確放寬的地方,整體發文風氣乃至於人氣等等問題,我認為應該不會是這麼簡單的單一因素,當然也比較適合另開議執法標準來說,除了變得比較不告不理外,應該沒有明確放寬的地方,整體發文風氣乃至於人氣等等問題,我認為應該不會是這麼簡單的單一因素,當然也比較適合另開議題討論,以上回應,再次感謝版友的關心靠腰咧 怎麼變成這樣,抱歉啦手機沒辦法修 晚點再弄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0-07 21:34:00板主 我也是廢話啦不用特別回我 亂吐慶加油吧,看能否拉回一些人氣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0-10-28 21:43:00作者:
frojet (飛稷)
2010-11-04 20:35:00#1P-zq_fL (Suckcomic)jiangjiang33: 其實現在已經沒有腦袋正常的人會想護航海賊了...糞化太嚴重,越護真的越丟臉吐海賊王漫畫本身就好了,實在沒有必要批評護航者腦袋的問題
作者: hh9999 (黑夜判官) 2010-11-11 20:02:00
good
作者:
ros (螺絲)
2010-12-05 00:31:00#1Q8j_Vad (Suckcomic) 多人違規推 PsMonkey: 好像也只有在亂吐的時候才會看到鋼鍊... [茶]推 LouisTung: 幸好是亂吐推 chiuming23: 幸好是亂吐+1 不然下班回家還要翻漫畫很麻煩推 frojet: 這篇果然是亂吐XD
作者:
GAIKING (The Great)
2010-12-05 17:14:00已在SuckcomicBM完成檢舉,這邊就不重複推文煩請版主移至SuckcomicBM審查
@ros 本次不處置,但考慮下次公告註明此行為違規
作者:
dizzy (早起的鳥兒累斃了)
2009-01-13 17:04:00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1-17 09:58:00作者:
dizzy (早起的鳥兒累斃了)
2009-01-21 07:59:00"西洽還一堆人吹 真的腦" 這句照過去的判例,覺得應該有踩到5-1
作者:
ACMANIAC (請肥宅救救肥宅)
2009-01-24 02:06:00作者:
KinoYW (marKinoYWn)
2009-01-28 21:02:00#1QTc9KqN 三-3-5 比爛護航
#1QUSMZL4 shee2525 a125g 3-1 用未出現的劇情護航(說才五集怎能表現出故事的全貌)更正 是 seer2525 跟 a125g時間分別為 02/07 14:03 與 02/07 18:31以及 02/07 18:53
#1QUmr4Fm James781004: 樓上,這裡的調性就是如此,你還看不透嗎 以上推文可以用惡意訪客鬧板處理嗎?
忘記這有這不成文規定 那我可以撤回檢舉嗎 感謝板主
作者: comet1224 (藍光) 2009-02-09 19:37:00
文章代碼(AID):
#1QUSMZL4 人身攻擊 →GAIKING: 我在這串有比爛護航嗎?抹屎到是挺會的02/08 10:46→ GAIKING: 我對你針對版友貼標籤感冒,出來噴你也只是剛好02/08 10:53→ GAIKING: 你就繼續貼我國家隊粉絲啊,戴帽子達人02/08 10:55還是EVA粉都是這種狂粉啊,我真的見識到了02/08 10:57
@DarkFantasia 雖然有若干嘲諷意味 但我認為還不到需要處置的地步,會再觀察@comet1224 我覺得你的語氣也很嗆耶能不能各退一步,不要檢舉呀。畢竟人家說的也有部分有道理,甚至可能是因為你語氣太強烈而導致的
作者: comet1224 (藍光) 2009-02-10 15:53:00
可是我覺得我沒有罵他,他卻罵我,不然版主連我一起處理吧
作者:
GAIKING (The Great)
2009-02-10 17:57:00樓上要不要順便檢舉比爛啊,你都指責比爛違規,怎麼不一起檢舉呢除了我以外,在你標準底下究竟有多少比爛的推文達標啊,我很好奇。如果你不是在抹屎,我實在搞不懂我到底拿什麼東西比爛了,請你告訴我好嗎。你也不用講的這麼可憐,說連我一起處理。你根本就是來釣魚引戰,還在那邊裝委屈,真的是令人作嘔
snackman 可以補充一下是什麼嗎,也就是他說的讀者指的是誰
作者:
frojet (飛稷)
2009-02-14 03:12:00這個部分我查過 該篇文章沒有這個ID 同時海賊王裏角色似乎有沒有目前合理推論是 海賊王劇情剛好走到魯夫準備開絕招 四檔大蛇所以snackman 這詞應該是他自創 形容魯夫要變成蛇人開絕招,大蛇炮在之前打明哥反派時魯夫曾經使用的招數我猜 這部分確實是須對海賊王目前劇情有一定瞭解才能看懂他的snackman的意義吧snackman 不是指人而是招式,是大蛇砲的進化版招式而我這裡真正檢舉他的部分是-->(不懂原來一堆人看漫畫都不用腦嗎?=.=) <--這句話
要確認他批評的對象是不是原PO或者吐槽者如果攻擊到吐槽者將會成立3-1,但本案較模糊因此還是以5-1處置更正,經查原文提出吐點為突然碰出的招推文回應為招式進化版為護航,又批評不帶腦視為攻擊吐槽者,改予以3-1U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09-02-15 09:44:00→ kimisawa: 自己只會auto combo還敢說出來給人笑啊
#1QWjykA9 人身攻擊
作者: comet1224 (藍光) 2009-02-22 19:17:00
#1QZBaYsR 推 sucker0807: 某C,在這邊講這麼多,去看看MyAnimeList吧,笑死。 02/22 11:37這算6 非典型違規護航吧?→ sucker0807: 自己用平心而論講得好像很客觀,裝客觀又怕別人講.... 02/22 18:19推 sucker0807: 明明全是主觀評斷,還說平心而論,可以去查查字典嗎? 02/22 11:40版規1.大絕招 去查字典>你沒做功課 明明全是主觀>批評吐槽者心態 認為吐槽者沒有資格吐槽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09-02-22 20:09:00去查字典>你沒做功課 也太牽強了
作者: comet1224 (藍光) 2009-02-23 03:17:00
#1QZBaYsR 推 sucker0807: 某C,在這邊講這麼多,去看看MyAnimeList吧,笑死。 02/22 11:37這算6 非典型違規護航吧?→ sucker0807: 自己用平心而論講得好像很客觀,裝客觀又怕別人講.... 02/22 18:19推 sucker0807: 明明全是主觀評斷,還說平心而論,可以去查查字典嗎? 02/22 11:40版規1.大絕招 去查字典>你沒做功課 明明全是主觀>批評吐槽者心態 認為吐槽者沒有資格吐槽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09-02-23 04:09:00去查字典>你沒做功課 也太牽強了
文章代碼:
#1QdIUnvx 作者:m2017篇名:轉 [討論] 只有我看我們這一家會很火大嗎推文者:devidevi 推文行數:2檢舉理由:在吐槽文下貼一篇勸人不要生氣的心靈雞湯這算不算大絕招?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09-03-09 14:39:00我覺得應該要考慮OPED、半場提醒、片尾預告 這些非主片部分拿來護航利用的規範 感謝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09-03-09 15:12:00OPED被包含在動畫的24分鐘內 應被視為動畫作品的一部分許多動畫大賞也有最佳OP或ED獎 應被視為作品的一部分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3-09 20:07:00#1Qed8fr8與吐嘈無關之文章,另外吐槽攻擊讀者眾「大頭症」,不確定算不算違反5-1
OPED可以算作品一部分,但是我不認為短短幾分鐘能有多少內容,這樣護航很容易變成腦補,非常不建議使用
#1Qed8fr8 文章已刪除,免訴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09-03-12 19:02:00#1QfFNLKR → lbowlbow: 不喜歡就棄啊為何就是有人不喜歡還硬要自己追
作者: kh662948 (一場碟對碟) 2009-03-13 02:59:00
dehttp://0rz.tw/9rsk4
作者:
ithil1 (阿椒)
2009-03-13 08:39:00文章代碼(AID):
#1RNBva0j使用者xxx60709違反版規板規三-5:比爛舉例以及板規四 :人身攻擊之謬論第29行推文「這篇都對,可惜你那個人型無用論只彰顯你UC黑」「00Q那麼神棍有雙爐幹嘛人形,SeedD小兵都不會動」
文章代碼(AID):
#1RNBva0j使用者xrayxrayx違反板規三-6.非典型違規護航:第57行推文「獨角獸那種偽作就別提了,到後來F91到V鋼神棍反而變少。」
xrayxrayx 的推文上下文對照,仍是以批評作品為主,個人認為不到護航之範疇,未達違規標準。
#1RUKokx6 yoyun10121 板規 3-3作品當中完全沒有提到小人教授鍊金知識的方法 y君主張「靠寫書就可以把知識傳給人民」是腦補護航此外→ yoyun10121: 現在小人計畫就是要把全人類賣掉,當然要找夠笨好操弄的人來當中央高層事實上無法證實金格.布拉德雷以及其他的大總統候補甚至是其他的中央高層都是「很笨好操弄的人」反例:奧莉薇.阿姆斯壯所以假設「中央高層都是很笨好操弄的人」同樣也是腦補護航違規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0-11-09 16:30:00#1Rv24YAb「你中文還好嗎」質疑吐槽者心態、人身攻擊是說哥殺洗版是不是該處理一下了w
我提出反駁 這樣我只要說出任何的可能性 即便和原作沒有半點關係 也算是合理護航的話那麼任何作品都可以來這招 這根本變成無敵護航方式了 更別提那個可能性還是我可以自己設定的說難聽點 這和你沒認真看 拿原作護航還要離譜我沒辦法理解板主這次的處理
板規限制不正確護航 是為了保障吐槽者的權益但護航者也有護航的權利 不能隨意剝奪
不是啊 他今天舉了一個和原作品沒半點關係的也可以嗎?那以後大家都來自創世界舉例護航就好現在還來得及 此例一開就是大舉例時代我喜歡看漫吐的吐槽 也喜歡看漫吐的護航 這樣可以從各個角度去看作品 可以看到我不知道的海賊王 火影忍者 SAO 七龍珠等等 但是我自創一個屬於我的shinobunodok的世界去吐去護 那根本和作品一點關係也沒有了
作者:
jojojen (JJJ)
2010-11-10 22:43:00如果trpg護航成立的話,覺得原作及後續劇情護航都可以開放了吧…至少是被作者而不是同人文打臉…
不 如果成立的話 這板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因為二創可以打臉原作
後續劇情護航一直是開放的 禁止的只有原作護航這條板規最重要目的是禁止護航者叫吐槽者去看原作
作者:
jojojen (JJJ)
2010-11-10 22:54:00抱歉記錯後續作品的部分了
....禁止護航者叫吐嘈者去看原作,但開放護航者叫吐嘈者去看護航者自創的世界觀嗎?
回qqq3892005 因為我判定那是舉例 並非猜測作品劇情回shamanlin 嚴格來說 護航者叫吐槽者去看甚麼都不行
....拿自己的設定的異世界舉例不就是腦補嗎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如果你提不出明確的分辨依據,那是不會有人能接受的.....可能希望異世界舉例法流行的人會
回shamanlin 你一直很執著"自己設定的異世界"這句話但這句話我並沒有在原護航者文看到 有的話請提出因為板主執行板規畢竟還是要有根據
第一篇,很明確的寫"在SW2.0規則中,一場初級任務大概"我想SW2.0的TRPG遊戲系統 "很明確" 跟哥布林殺手無關同一篇,中間自行設定他TED星球遊戲盤的物價同一篇末,他拿他TED星球的物價舉例,護航哥布林殺手內的物價請問這樣算不算他拿與原作完全無關的東西舉例的依據?或是有任何人可以提出官方資訊SW2.0遊戲系統跟哥布林殺手的直接相關性?再來我想你也應該非常清楚,我們現在講的異世界指的是護航者自己所設定,與原作無關的內容,你覺得問題在於原護航者有沒有直接寫異世界這個詞上嗎?他自己提的SW2.0與他自己設定的東西,相比於哥布林殺手的世界觀,不就是個異世界嗎? 而且他這異世界的設定還直接跟哥布林殺手世界觀作者寫出來的東西相違背不光TED781120自己講他舉例的是SW2.0(跟小說完全無關)
#1Rv7L7OP 我這邊也直接拿小說內容證明他SW2.0與他的設定與哥布林殺手小說裡面的描述相違背,請告訴我你認為兩者相關可以做為舉例護航的依據是什麼而為什麼我昨天提的同樣結構的例子都變成爛例
如沒有新事證或是檢舉不同條文 後續討論請至BM根據置底檢舉區規定 為維持檢舉區整潔將會清除推文
"任何一個有正常語文能力的人",質疑板友.中文能力在哪?根據在哪?完全是零 質疑板友.你數學爛爆,中文垃圾,判讀語意完全零分 質疑板友.請按照"質疑讀者能力"這條處理.違規者: TED781120,請立刻處理.
#1Ru03iTK arcss 違反板規3-1→ arcss: 能不能接受這跟個人的知識量有關
作者: s67639 (s67639) 2010-11-11 19:10:00
板主還要查證 還是板友認為板主應該把檢舉照單全收發到這裡來的ID全部都水桶?
作者: silentlich 2010-11-11 19:12:00
所以給你六分鐘了阿 現在多久了?
板主處理qqq那篇只花了六分鐘喔.現在已經13分鐘了喔,你還沒處理,很沒效率喔~~
現在的問題不是查證了 而是您已經讓人覺得執法不公了 沒有標準了
沒關係啦,就讓版主慢慢看,可能昨天太晚還沒看過那幾篇,請版主好好看看你所謂出自良善的異世界護航者是怎麼回事,或許你會明白為什麼一堆人不能接受這種護航法
問一下,如果TED大因為質疑讀者能力違反版規,那shamanlin大,前一篇類似文字也會算質疑讀者能力嗎
按版規沒事,因為質疑讀者能力是列在不正確的護航內不能利用質疑讀者能力消滅吐嘈點不過那版規的參考價值好像不大了而看著原文睜眼說瞎話,指鹿為馬的護航者就....
#1SHR9Jb6 吐嘲原PO發文文體 而非吐嘲該內容 3-1 5-2
#1SG-CJXi hollowland推文 01/20 15:03 3-1對吐嘲者沒實際護航或反吐嘲 反而說對方開心就好已經和開大絕沒兩樣
#1SG-CJXi v9896678推文 01/20 21:55 3-1
#1SG-CJXi hollowland推文。經檢視推文,hollowland是在非議原吐槽者小說和漫畫的部分,不知道該怎麼護航,不算是大絕招。
#1SG-CJXi v9896678推文。v9896678解釋看不爽的是假借吐槽行釣魚之事,在此說明每篇來吐槽的文章我們都是以來發洩不滿看待,只要合乎板規,就是受版規保護的吐槽文,什麼釣不釣魚的很難界定......過去海賊王也是大家釣魚來釣魚去的,一部人氣作品本來就會有不少支持者,勢必也有看了不滿想發洩的吐槽者,請放下釣魚的成見。以上已處理完畢!
作者:
ace0824 (ACE)
2009-05-01 10:27:00#1SHR9Jb6 吐嘲原PO發文文體 而非吐嘲該內容 3-1 5-2
#1SG-CJXi hollowland推文 01/20 15:03 3-1對吐嘲者沒實際護航或反吐嘲 反而說對方開心就好已經和開大絕沒兩樣
#1SG-CJXi v9896678推文 01/20 21:55 3-1
#1SG-CJXi hollowland推文。經檢視推文,hollowland是在非議原吐槽者小說和漫畫的部分,不知道該怎麼護航,不算是大絕招。
#1SG-CJXi v9896678推文。v9896678解釋看不爽的是假借吐槽行釣魚之事,在此說明每篇來吐槽的文章我們都是以來發洩不滿看待,只要合乎板規,就是受版規保護的吐槽文,什麼釣不釣魚的很難界定......過去海賊王也是大家釣魚來釣魚去的,一部人氣作品本來就會有不少支持者,勢必也有看了不滿想發洩的吐槽者,請放下釣魚的成見。以上已處理完畢!
作者:
ace0824 (ACE)
2009-05-01 18:27:00作者:
ace0824 (ACE)
2009-05-28 20:52:00現在到底處不處理違規阿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09-05-29 09:21:00版主是不想做事嗎 某i處理一下可以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25 23:28:00#1TLrHV7A 作者放大絕護航“尋找邏輯本身就是很可笑的事情”直接攻擊吐槽者以邏輯思維在吐槽很可笑然後現在這個板是文寫得像反串(諷)就可以這樣公然違規了嗎?好好奇
#1TUFavh0 5-2不正確吐槽,有關OP歌手的唱法及運氣等已經算主觀意識了,看不出與劇情畫面歌詞等搭配的吐槽邏輯性,每個人的接受程度都不同,如何能有根據及標準判斷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0-09-14 07:27:00#1TUckoYo 亂吐文違規護航moslaa: 不要拿現在標準罵,當年是非常寫實的漫畫
作者:
ace0824 (ACE)
2010-09-28 14:21:00要不要處理違規,不處理不是說要選新板主
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0-09-28 18:56:00版主好狂哦,整整一個禮拜免上線也不用請假,做自己,讚讚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0-09-29 15:23:00#1TZlKgc5開大絕(原po沒搞懂你也一樣)以及吵架洗版,希望處理一下
作者:
tkigood (提谷德)
2010-10-03 22:53:00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0-10-17 05:03:00就說版主超狂的,一個禮拜不上線,一個月不管版都沒事反正BM版版主還是同一個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6 09:48:00已經早上了,果然你還在騙幸好你始終如一,不然我的申訴怕是要被搓湯圓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7 00:27:00板主您誤會了,我指的是9/14的檢舉
#1TzsnXHx yuan55226推文 12/16 20:53~21:46大絕招&人身攻擊
作者:
ace0824 (ACE)
2009-05-29 04:52:00現在到底處不處理違規阿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09-05-29 17:21:00版主是不想做事嗎 某i處理一下可以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8-26 07:28:00#1TLrHV7A 作者放大絕護航“尋找邏輯本身就是很可笑的事情”直接攻擊吐槽者以邏輯思維在吐槽很可笑然後現在這個板是文寫得像反串(諷)就可以這樣公然違規了嗎?好好奇
#1TUFavh0 5-2不正確吐槽,有關OP歌手的唱法及運氣等已經算主觀意識了,看不出與劇情畫面歌詞等搭配的吐槽邏輯性,每個人的接受程度都不同,如何能有根據及標準判斷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0-09-14 15:27:00#1TUckoYo 亂吐文違規護航moslaa: 不要拿現在標準罵,當年是非常寫實的漫畫
作者:
ace0824 (ACE)
2010-09-28 22:21:00要不要處理違規,不處理不是說要選新板主
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0-09-29 02:56:00版主好狂哦,整整一個禮拜免上線也不用請假,做自己,讚讚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0-09-29 23:23:00#1TZlKgc5開大絕(原po沒搞懂你也一樣)以及吵架洗版,希望處理一下
作者:
tkigood (提谷德)
2010-10-04 06:53:00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0-10-17 13:03:00就說版主超狂的,一個禮拜不上線,一個月不管版都沒事反正BM版版主還是同一個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6 17:48:00已經早上了,果然你還在騙幸好你始終如一,不然我的申訴怕是要被搓湯圓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0-10-27 08:27:00板主您誤會了,我指的是9/14的檢舉
#1TzsnXHx yuan55226推文 12/16 20:53~21:46大絕招&人身攻擊
作者:
the0800 (0800)
2009-05-31 00:37:00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09-06-03 21:50:00#1UqzP_-n 亂吐違規護航更正,是
#1UqaD3Vndecadentgirl: 吉良爸一直有在提供資訊給吉良啊只是沒
#1UqyRf8L 亂吐違規解釋護航suginamiki: 時代問題啦 (rysukyfish: 09雖然製作精良,但事人通常不會把 (ryjader: 唉 鋼鍊比鬼滅好看多了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6-29 17:21:00kitty849k的推文比較像是說明文章內容,而非指正作者ericdragonw是以類似嘲諷的方式在吐槽,不是護航ILLwi的推文...老實說我~看不太懂,不過不像是護航判斷三者皆無違規,已處理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7-23 18:42:00已處理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9-01 18:12:00superman121 不正確護航 大絕招。已處理至於KITAN的批評作者的排版...我找不出哪一條違規基本這不是護航,版規3都不適用對特定族群不適用,依版規定義的人身攻擊也不適用無違反任何現有版規,故判斷為無違規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2-03 18:27:00這應該算指出翻譯的差異,並沒有直言要人去看原作所以沒有違規
作者:
x23x (xxxx)
2009-02-08 01:18:00#1W31_U9H 最底下www90173推文 三-6. 純感性護航?
#1W6RLoDEsky0158: 胸Day,川原是職業作家,他的作品取向必會較大程度的迎合他的客群喜好,然後你買了一萬大洋SAO的週邊,我嚴重懷疑就是你帶出的風向第三條 非典型護航 完全沒針對我吐槽點來護航反而說川原是職業作家 大眾取向版規1 大絕招 川原口味大眾 批評讀者口味小眾4.人身攻擊 批評我帶風向
作者: Agent5566 (探員56) 2009-04-28 14:28:00
#1WXDYHsv 請問這篇原po刪推文有沒有違規
作者:
segunta (\Mitsuha/)
2009-04-29 20:59:00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5-21 09:03:00#1WfRiNUcy2006g: 沒有喔!沒有把女生想成很笨喔~本作不論是漫畫或是日劇都很出色!非典型違規護航
作者:
y2006g (想說)
2009-06-07 21:30:00感謝大大不吝指正,在下有去看過板規了,這條的意思應該是“喂!你要護航就給我好好護啊?!”的意思吧?!在下一時不察把這裡當成日劇板之類的隨意回文了,造成困擾深感抱歉。
#1WpZTNdQ推 DreamYeh: 啊就你真的沒仔細看還說別人違反板規== 06/22 01:16違反板規 3-2 還請板主協助確認 謝謝
作者:
eno4022 (eno)
2009-07-24 13:09:00#1W-pau26 放大絕其實整篇都是違規護航,但我還是隨便舉一段好了"因為你看不懂、而且根本只看了最前面的開頭"通篇都是"你沒認真看"、"你只看前面"、"你看不懂"的批評
#1W-3REfR 1173行開始 Oswyn 那段雖然我不是吐特定作品,但「其實原PO你可以PASS...」跟「在 ACGN作品裏找嚴謹是不是...」是否算大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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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4022 (eno)
2010-11-06 20:17:00#1XVbgqy7 檢舉亂吐文違規護航bbbing: 燕子拒絕的理由很正常啊,阿就對你沒感覺hasebe: 燕子就手法雷聲大雨點小,後期很多故事都這樣colorlessoul: 拒絕理由不瞎ㄅ,就蠻寫實的,你是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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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head (Avenger)
2010-12-02 02:56:00hasebe的推文是跟著吐槽,不是護航至於另兩者的推文"燕子拒絕的理由...",我反覆檢查了原文原po並沒有吐槽這一點。護航的定義是消滅或減輕吐槽點既然原文中並沒有吐槽這一點,那麼推文中"燕子拒絕的理由就不具備護航的要素,所以也不算是護航所以以上三者皆不是護航,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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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0427 (銀æ鹿尾)
2009-01-14 05:50:00#1XsNuhr3StBernand: 我覺得BL作99%都這樣吧版規三-1 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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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4 (好想放假...)
2009-02-04 03:01:00作者:
Sakamaki (Izayoi)
2009-07-08 08:25:00#1Yn70tBy cookiecloud [青年] 葬送的芙莉蓮 災難級的分鏡,文章最後一句 對喜歡這部的讀者開不會欣賞分鏡的地圖炮,有違反五-1之嫌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7-14 08:55:00我判斷是不適用這一條
作者:
Sakamaki (Izayoi)
2009-07-14 12:42:00文章最後一句得出喜歡這部的讀者不會欣賞分鏡的結論有違反五-2不正確吐槽中的 因果之間毫無關係或是引申得太過頭之嫌檢舉這條適用嗎?
作者:
GoAhead (Avenger)
2009-07-14 17:04:00最後一句其實跟倒數第三句是有推理因果關係的但是我不知道是我國文不好還是別的原因 我看不太懂最後幾句他到底在表達什麼。如果很純粹拆開來只看最後一句 那就是大家想的那樣但是他最後的結論是來自於前幾句的推論 我就看不太懂是在說喜歡漫畫不在乎分鏡的 不會去看分鏡好的還是說喜歡這部都不會看分鏡整個文章的脈絡看起來是前者 最後一句的文法像是後者如果不看前面只看最後一句 那就如大家說的一樣但是從前幾句看起來卻又不像是那樣的意思因為我讀起來的解讀不同,所以我個人是傾向不罰如果對判決有異議 可以問另一個版主 畢竟我語文能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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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amaki (Izayoi)
2009-07-08 16:25:00#1Yn70tBy cookiecloud [青年] 葬送的芙莉蓮 災難級的分鏡,文章最後一句 對喜歡這部的讀者開不會欣賞分鏡的地圖炮,有違反五-1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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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head (Avenger)
2009-07-14 16:55:00我判斷是不適用這一條
作者:
Sakamaki (Izayoi)
2009-07-14 20:42:00文章最後一句得出喜歡這部的讀者不會欣賞分鏡的結論有違反五-2不正確吐槽中的 因果之間毫無關係或是引申得太過頭之嫌檢舉這條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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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head (Avenger)
2009-07-15 01:04:00最後一句其實跟倒數第三句是有推理因果關係的但是我不知道是我國文不好還是別的原因 我看不太懂最後幾句他到底在表達什麼。如果很純粹拆開來只看最後一句 那就是大家想的那樣但是他最後的結論是來自於前幾句的推論 我就看不太懂是在說喜歡漫畫不在乎分鏡的 不會去看分鏡好的還是說喜歡這部都不會看分鏡整個文章的脈絡看起來是前者 最後一句的文法像是後者如果不看前面只看最後一句 那就如大家說的一樣但是從前幾句看起來卻又不像是那樣的意思因為我讀起來的解讀不同,所以我個人是傾向不罰如果對判決有異議 可以問另一個版主 畢竟我語文能力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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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4 (好想放假...)
2009-01-20 13:58:00#1ZiSdryp mikeeeee □ [亂吐] 孤獨搖滾是不是過譽了68樓→ kekebunny: 對 這部是糞作 你高興就好3-6 非典型違規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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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head (Avenger)
2009-07-06 17:14:00沒有引起糾紛,所以不適用板規9。詳細的解釋可參考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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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4 (好想放假...)
2009-07-07 04:14:00所以一定要去跟政治魔人吵才行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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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head (Avenger)
2009-07-08 09:23:00簡單的說就是歪到變成在討論政治或發生爭論才要勸導再嚴重下去才會用到板規9
#1cEf0Z1h CIK994116 違反板規3-1大絕招→ CIK994116: 廢文
#1cEf0Z1h CIK994116 違反板規3-1大絕招→ CIK994116: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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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kk (貓大叔)
2009-07-01 16:57:00#1cQREieM es91213 R: [少年] 勇者赫魯庫 精神破壞惡搞重要女角真噁爛檢舉作者es91213,違反 四.人身攻擊之謬論以「餵屎」嘲諷、辱罵、責備、貶低其他和他意見不同的板友(包含我自身)並違反 五-2-(2),假吐槽文之文章本身看似在吐嘈,其實只是不斷宣傳自己的特定喜好「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有人不覺得自己被餵屎」「我的意思是我都論證這麼多了,如果你還是覺得勇者赫魯庫很好看」節錄這兩句加上整串文章看下來,會發現 es91213 不只是吐槽自己對劇情的感受,更是用「論證」包裝自己打壓、貶低和自己不同感受板友的事實,意圖營造自己的論點站得住腳,但其實只是在宣傳自己對這樣劇情的無法接受(也是一種特定喜好)而已。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0-10-04 01:09:00es91213雖然用詞稍嫌激烈 但我認為並非有意攻擊粉絲至於假吐槽文判定更嚴格 板規並沒有禁止單純重複吐槽檢舉人可以就人身攻擊這項向另一位板主檢舉以上其他檢舉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