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板規三-5「比爛舉例」:b150427、halo1234535、foRestMan、darkbrigher
#1Ry90sLV [少年] 這就是尾田
→ b150427: 嗯……惡魔腳可以蒙混過關,那如果讀者又問為什麼香吉士11/19 09:26
→ b150427: 只是普通人卻可以飛?或者為什麼香吉士的鼻血可以噴成愛11/19 09:26
→ b150427: 心型?那要怎麼蒙混回答……?(・.・;)11/19 09:26
→ b150427: 我也不是不能理解覺得海賊很扯,他當初飛起來的時候我當11/19 09:35
→ b150427: 場罵了一句「屁啦!」,因為當時印象太深刻了,所以忽然11/19 09:35
→ b150427: 看到粉絲把「腳會燙」當作「不合理」讓我很驚訝,香吉士11/19 09:35
→ b150427: 已經在各方面表現異於常人了,怎麼都事到如今了才在乎起11/19 09:35
→ b150427: 那雙會飛的腳怕不怕燙這樣的問題……11/19 09:35
推 halo1234535: 啊就是漫畫了,你不質疑吃了果實身體就可以變長,卻 11/19 07:11
→ halo1234535: 質疑腳變熱,邏輯真的很棒欸 11/19 07:11
推 foRestMan: 都已經跑出惡魔風腳了你還在意會不會燙 11/21 15:47
→ darkbrigher: 三刀流都沒人覺得奇怪了 這個不是更該吐嗎 11/19 05:07
此推文違反板規三-5「比爛舉例」,舉出一個更不合理的例子,不能反證
原本的例子是合理的,也不能因此要讀者去吐其他更爛的例子。本款同時
規範作品內的比爛。
警告兩次。
經查darkbrigher在#1Q9hiwOY已被警告一次,應合併水桶一周;再查
darkbrigher已在#1PV9xva6被水桶過一次,本次為第二次進桶,應加重桶
期至兩倍即兩周。
二、板規三-5「非典型違規」:b150427
#1Ry90sLV [少年] 這就是尾田
→ b150427: 雖然我沒打算護航尾田,不過畫錯了的地方用搞笑帶過我覺11/18 06:52
→ b150427: 得沒什麼問題呀~要刊登在漫畫上,有趣比較重要11/18 06:52
→ b150427: 「腳會不會覺得很熱」這個問題在超能力少年漫畫裡也沒辦11/18 06:52
→ b150427: 法正經回答吧?11/18 06:52
→ b150427: 他放進漫畫裡面算是與讀者的一種互動,「哎呀這都被你抓11/18 08:26
→ b150427: 到了~」不然他丟掉明信片就好了,幹嘛放到後記裡面?11/18 08:26
→ b150427: 我也不想看漫畫家一本正經的因為衣服畫錯了道歉,用搞笑11/18 08:27
→ b150427: 的方式放出來還比較有趣11/18 08:27
→ b150427: 讀者在網路上吐槽到爆完全無所謂啊,畢竟漫畫就是娛樂, 11/18 09:48
→ b150427: 但有作者會在漫畫裡一本正經的為畫錯的地方道歉嗎……? 11/18 09:48
→ b150427: 不過只是個人想法啦,就這樣吧11/18 10:11
→ b150427: 這種回答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像附圖裡回答香吉士的招式 11/19 00:23
→ b150427: 我就覺得滿有趣的,可能不符合粉絲的期待吧 11/19 00:23
→ b150427: 還真的不會,因為根本沒想過會護航海賊XDD 但我真的想不11/19 04:18
→ b150427: 出"香吉士腳不會燙嗎"可以有什麼正經的回答...11/19 04:18
→ b150427: 有人可以示範尾田應該怎麼回答才對嗎?11/19 04:19
→ b150427: 我小時候也想過索龍嘴裡咬一把刀為什麼還能講話,還有口11/19 04:21
→ b150427: 水不會流滿地嗎之類的...問尾田他應該也擠不出答案吧11/19 04:21
→ b150427: 所以我說"覺得搞笑沒問題"只針對香吉士那題,劇情謬誤另11/19 04:22
→ b150427: 當別論就是了。 11/19 04:23
→ b150427: 突然發現手機版格式跑掉,不好意思前面弄混了衣服的部分 11/19 04:37
「我就是喜歡」、「這就是漫畫」之類發言,雖然攻擊性略低,但仍然沒
有回應到吐點,雖然板主平常不會管那麼嚴,但如果大量出現時板主仍然
可以主動處理,請注意。
在原推文下勸導。
三、總結
b150427警告兩次
halo1234535警告兩次
foRestMan警告兩次
darkbrigher水桶十四天
警告滿三次將會被水桶一周,水桶期滿會自動出桶,出桶後再被水桶會被
加重桶期,請注意。有任何問題請至SuckcomicBM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