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刪除他人推文嚴重違反討論板精神,是長年來PTT各板約定俗成之「網路禮儀」
,而站方功能可修改文章含推文,並不代表允許甚至鼓勵這種行為,就如同板主功
能可以隨意刪除文章或水桶人,並不代表站方允許這種行為,這應是不證自明。
而本板自創立至今亦從未「允許」過刪除推文的行為,判例可見本板 #1C-EQf0O:
「[公告] gaultter 列為惡意訪客」一文。本板現行板規五-1亦有「違反普遍認定
之網路禮儀」一說,惡意訪客規定中亦有規範「惡意鬧板、挑釁板友」等行為。
之所以一般板規未曾明列「刪推文」三字,而由惡意訪客條例的鬧板行為處理,是
因刪推文乃PTT各板共通禁忌,未能料想到會有長期使用者故意鑽此漏洞,甚至以
站方技術所限而滑坡謬論至「功能上允許」,實在匪夷所思。
本來板規越訂越細越繁瑣並非絕對必要,實在是長年以來少數特定人物刻意挑戰,
而過去本板身處的舊組務人員又對本板有明顯偏見,逼迫本板對任意情境都要明訂
詳細條文方能處理,甚至以「一年四件申訴案太多」為由凍結本板板規,故不得已
而為之。
但既然板規歷史如此,板主群也不認為這就不好,故近日將提出板規修正,明訂「
任意刪推文」罰則。正式提出前任意刪推文視為嚴重違規,比照大絕招水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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