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6-10-16 01:53:38
※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O0coVoV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時間: Sun Oct 16 01:51:20 2016
───────────────────────────────────────
判 決 摘 要
───────────────────────────────────────
yangtsur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aa08175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a102509320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loa123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
一、(一)、編號
───────────────────────────────────────
【文章代碼】 #1N-frayj (Suckcomic)
【文章標題】 [亂吐] 胸大無腦的大小姐
【判決時間】 2016年10月16日
───────────────────────────────────────
一、(二)、判決
───────────────────────────────────────
yangtsur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aa08175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
一、(三)、理由
───────────────────────────────────────
1.a. 根據版規3-6,禁止一切迴避、模糊吐槽點或是訴諸感性表達之行為
經版友檢舉或大量出現後,違者將予以警告一次。
1.b. 事證中推文表示「本本好用就可以了」或者「只要金髮傲嬌就夠了」,雖然道理上
若一位角色定位僅剩以上所述,實難認為是對於角色之讚美或者護航,更有可能
為對於該角色之諷刺。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推文者以本本好用或者角色外型好看
來忽略一切吐點的話。也就是『吐槽者怎麼吐都沒差,沒關係,因為有本本可以看
,因為角色好看』那麼確實構成了3-6的軟性護航。
無論出於過失或者刻意的行為,事證中推文皆表達 1.吐槽者吐點不重要
2. 以其他觀點模糊或淡化原吐槽者吐槽之軟性護航,因此予以判罰。
───────────────────────────────────────
一、(四)、事證
───────────────────────────────────────
推 yangtsur: 沒差啊, 本本好用就可以了10/10 04:17
推 aa08175: 沒差阿,日本網友只要是金髮傲嬌就夠了10/10 07:07
───────────────────────────────────────
───────────────────────────────────────
二、(一)、編號
───────────────────────────────────────
【文章代碼】 [亂吐] 鋼鍊 ─沒有主角格設定卻有主角威能輾壓
【文章標題】 #1N-wfMDw (Suckcomic)
【判決時間】 2016年10月16日
───────────────────────────────────────
二、(二)、判決
───────────────────────────────────────
a102509320君違反『板規3-6』,予以警告一次。
loa123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
二、(三)、理由
───────────────────────────────────────
1.a. 根據版規3-6,禁止一切迴避、模糊吐槽點或是訴諸感性表達之行為
經版友檢舉或大量出現後,違者將予以警告一次。
1.b. a102509320君推文不斷於吐槽文中宣揚鋼鍊是神作,甚至以「不管」該詞忽略吐點
已屬於訴諸感性表達之行為,違反板規3-6。雖並未有板友檢舉,然而此篇文章為
亂吐文章且板友推文不止一次,因此予以判罰。
2.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2.b. 推文批評「太廢」,為批評吐槽者能力之行為,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
二、(四)、事證
───────────────────────────────────────
推 a102509320: 不管,鋼鍊就是我心中的神作10/11 11:38
推 a102509320: 難不成鋼鍊已經要被推翻神作地位了嗎QAQ不~~10/11 20:43
推 loa123: 這篇也太廢10/11 14:36
───────────────────────────────────────
三、上訴與救濟
───────────────────────────────────────
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判決公告後三日內於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
裁判板主:jschenlemn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5-10-10 04:17:00
沒差啊, 本本好用就可以了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5-10-10 07:07:00
沒差阿,日本網友只要是金髮傲嬌就夠了
作者: a102509320 (徉寧)   2015-10-11 11:38:00
不管,鋼鍊就是我心中的神作難不成鋼鍊已經要被推翻神作地位了嗎QAQ不~~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10-11 14:36:00
這篇也太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