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漫吐選違規&重申活動規定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7-02-07 01:29:59
吐嘈者以「板友尻幾槍、何時尻槍」來舉例
本身就是不禮貌之行為
對方揚言要「公佈這些資訊」
回應「不要揚言這種只會字面侮辱而不敢實際作為怕對方提告」的內容有何違規?
反倒是板主你這樣已經把吐嘈者的言論自由無限上綱了
像這種針對板友的不禮貌言行何來吐嘈可言?
如果這樣可以算是合規吐嘈
那麼我保證我之後發的每一篇吐嘈文一定都會提到板主您母親
在哪裡「可能」跟誰幹了幾砲、爽了幾聲
您覺得這種發言恰當嗎?
不要因為想辦活動就把人跟人之間最基本的禮貌用吐嘈、護航來帶過
就算是吐嘈方
有些話還是不能講的好嗎
無論是叫對方「不要在那邊講些有的沒的 只敢說不敢做」
或者是叫對方「不要舉例時拿討論的對象來舉例」
都是認為對方的行為有所不妥希望停止
怎麼會講成在「針對吐嘈者」?
對事和對人
龍鳥你判違規判那麼久連這都分不清嗎?
※ 引述《killeryuan (龍鳥)》之銘言:
: 會先予以勸導的是平時合法的護航,因為活動規則不同,因此在開罰前會
: 先予以勸導;但平時就不合法的不正確護航當然不在此限。
: 你個人的推文由於太長所以我只節錄最有問題的部分做代表,但基本上你
: 既然有針對到吐槽者就屬於不正確護航--並沒有針對吐點而是針對吐槽
: 者,由於是活動文章因此以高標準檢視,判決違規。
: 感謝你的反應。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7-02-07 01:37:00
另外不要用什麼「推文太長所以只節錄最有問題的」的說法來開脫 我現在就是問你推文哪裡不合法 請你確實指出「針對吐嘈者」的部份 且在此之前 我要確認吐嘈者是否真的可以用尻槍這種詞來侮辱對方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2-07 02:15:00
樓上你要認命 這個版就是默許吐方方任意酸人不用負責的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17-02-07 09:39:00
我不會認命啊 他如果沒有給合理解釋我會繼續向上申訴啊 把對人的禮貌跟吐嘈混為一談 這種說法也能混過去是把別人都當白痴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2-07 15:06:00
雖然這有點惡意猜測....不過我會真的合理懷疑 版主默許吐方把護航方當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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