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出版] 論後宮向輕小說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3-04-03 23:47:04
原文因為太多了,所以就只部份引用了
其實我很認同w大的構成要件 (但還是有問題,後面會說)
1.主角隨著劇情推進,有大於五名『配角以上戲份』的角色表/暗示愛意(男女不拘)
2.沒有任何主角以外的『主要角色』受歡迎(定義同1),即使他們的實力/戲份差不多
3.主角被喜歡的理由/角色特質十分薄弱or其他角色也擁有
尤其是2跟3
完全點出許多後宮向輕小說的盲點。
因為..
這.不.科.學.呀.
無論是久別相逢、從小鄰居、同班同學、轉角遇到、從天而降、包成包裹寄到家...
所有女主角都像發情般貼上男主角是怎麼回事!!!
而且這類男主角一定是:
外表平凡不起眼,無論是成績還是運動都沒有顯著表現,沒有女朋友..
媽的那你到給我解釋解釋為什麼那麼多女生把著你不放?
理由不外乎 啊他有一個溫柔善良的心呀~
啊他有不為人知的長處呀~
啊他有特異功能呀~
......etc
所以一般條件較好的常人就吃屎了
這根本就是作者寫出來讓人自我安慰的小說吧。
老實說,一兩本還可以接受啦,一兩套也還是可以收的說
但要是看到整個書店,整家出版社(ex:東立)都出這類的小說
看到都想吐了!
每本小說都是套公式、套公式、套公式、套公視 (公視:關我屁事!淦)
把基本人物設定一下,帶入公式,就是熱騰騰的小說啦!
「寫這樣作品的人根本不是小說家,頂多只能說是寫手
每天像沒有靈魂的影印機般量產自己的小說,根本不配稱為創作」 (引用自我好友)
話又說回來
「後宮向輕小說」畢竟只是小說的取向與特徵
理論上不應該出現任何負面的含義。
個人認為「後宮」只能視為客觀的事實呈現,不應該參雜個人主觀的意見在。
也就是後宮只是「主角擁有一大堆同/異性愛慕者」這個情形而已。
通常我們會過度引申批評這類小說
源自於我們對「開後宮」這行為的道德批判
還有就是此類爛作品過於氾濫
導致一堆順應潮流的寫手們開始大量出產此類的作品
於是當提到後宮向小說,這個稱呼就不免出現負面的觀感
所以回到開頭,怎樣認定算是後宮向小說呢?
我認為只要滿足「主角擁有一大堆同/異性愛慕者」 這個條件就可以了。
這個「一大堆」是多少,有時就因人而異了
像w大覺得要有五人,我覺得不用這麼多,三人就可成型了
而w大接下來認為的兩個要求,頂多只是許多後宮向小說的缺點
但能否因此直接認為後宮向小說都具有這類的特性,沒有就不是後宮輕小說?
我想這是有待商榷的
而這樣也不會出現『有明確的主線劇情』,就不會是後宮向小說這個命題。
因為這兩者各式完全是不同的客觀事實呈現,不會出現衝突。
因此,要是小說『有明確的主線劇情』,而「主角擁有一大堆同/異性愛慕者」的話
依舊是一部「後宮向輕小說」。
頂多是我們比較能夠合理看待罷了。
作者: wl01305497 (襯衫)   2013-04-04 00:05:00
很高興看到有人也願意表示意見,所以先推一個不過我仍認有非愛情向的明顯主線,就不算後宮向小說...例如剛入手的惡之教典,幾乎全校女生都喜歡主角,但...但應該沒人會把這本書當後宮作品看吧(笑)啊,不過要拿這本書當比喻好也挺奇怪的(笑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3-04-04 18:58:00
蓮實老師根本是受歡迎的優點集合體後宮類男主角大部分都很廢,最大的優點是溫柔
作者: theword (111)   2013-04-05 02:29:00
就是為了迎合宅男讀者群吧 XDDDD
作者: lukcat (LagCat)   2013-04-05 16:15:00
推冷靜分析...........Orz
作者: diess (影靈)   2013-04-10 00:15:00
如果出現以下劇情:有一點主角拆開傳家之寶,突然跳出美女說:「被你訂血之契約,以後只能跟著你了。」但去了學校隔天突然跟主角說:「我愛上你班上的帥哥,我要跟你解除契約,和他訂新契約。」這樣劇情不知道會怎麼樣?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3-04-10 00:55:00
很不錯呀!!!
作者: colhome (終焉の銀河から)   2013-04-10 07:11:00
這樣太快了,要不要參考一下神龍奇兵?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4-10 14:14:00
你是說那個史克威爾三大惡女之首嗎(汗)
作者: colhome (終焉の銀河から)   2013-04-10 20:32:00
就是她
作者: izumo123   2013-04-10 23:04:00
d大敘述的情節頗吸引我
作者: js50424 (Tequila!)   2013-04-11 00:21:00
D大超展開的劇情究竟www
作者: diess (影靈)   2013-04-11 18:00:00
隔天指腹為婚的未婚妻跑來說:我愛上坐在角落玩手辦的宅男所以你千萬不要跟別人說我跟你婚約,我會盡快請爸爸解除婚約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3-04-12 00:57:00
靠盃這不是乃木板春香的故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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