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樓上版友的懸賞應徵文,發現這篇居然是GL就好奇的去看了
以前有想說要去看看啦,可看到放文的部落格寫BL就興致缺缺orz
而且我跟樓上挺類似的,都怕鬼XD,都不敢逛marvel版
不過我很久以前非常迷csi犯罪現場,
紐約或邁阿密都追了五季以上,拉斯維加斯也有追兩季
所以算是有少數接觸過刑偵類型的讀者
至於閱讀進度,除了番外和未完結的《勉強的愛》外,其他都看過了
不過我不懂無印到底是哪篇......
好,以下開吐
我看完後只發現兩個缺陷:
主角一點用都沒有
主角一點用都沒有
主角一點用都沒有
還有
鬼完全不可怕
鬼完全不可怕
鬼完全不可怕
雖然說只有兩個,但好像都挺嚴重的orz
照理說你寫得應該是靈異刑偵文,這種文的賣點應該很清晰才對
一是走靈異路線,忽略偵查,靠主角的陰陽眼撞鬼來營造鬼魂的恐怖懸疑感
二是走偵探路線,把鬼當成線索之一,主要以主角和警探的專業能力追查兇手
但是......
要說走刑偵,那個,我看不出主角有找到什麼重要的線索,警察更是半調子
要說走靈異,抱歉,我覺得比起你小說的鬼,滅育那種恐怖的封面圖還比較嚇人...
(不知道滅育是啥的可以搜我以前的吐文)
先從靈異路線說起吧
我看過的靈異小說非常少,只有一個作家可以讓我冒著做惡夢的風險也要看書
美國恐怖小說大師 史蒂芬.金
他寫的小說中有一半跟鬼無關,甚至有時候就是描寫得平凡的東西
卻能在普通的文字中讓你起雞皮疙瘩,明知怕也想看,
害我有一陣子只能日夜顛倒睡覺(掩面)
OK,進入正題。
為什麼《見鬼》中明明有鬼登場,卻一點都不恐怖呢?
因為作者沒有寫好鬼啊囧rz
假設家裡有兩隻鬼在,
一隻滿身是血,缺眼斷手,披頭散髮,另一隻和正常人一模一樣
滿身是血的那隻只會傻楞在角落發呆
正常那隻卻神出鬼沒,你平常看不見他,
但偶爾,當打開櫃子或拉開抽屜拿東西,甚至是坐在書桌前看書時,
它就會突然從櫃子和抽屜內鑽出來,或是出現在你的兩腳之間
哪隻恐怖?
.....怎麼想都是正常那隻恐怖吧?
第一隻雖然醜,可看久了也就習慣了。
比起電視影劇這種有畫面的載體,靈異小說要想嚇到人就得下更多功夫。
在文字描寫上,整體閱讀的氣氛上,鬼的外表或行為上,
或是讓主角有驚悚的感覺,拉著讀者一起害怕
金大師的小說有兩種特徵,
他會寫一些很生活化的普通事物,描寫的非常細膩
接著慢慢用“徵兆”一步一步的走向恐懼。
所謂徵兆,就是找到一些“不太對勁但是想想也算合理”的事,
以此搭起橋樑,讓劇情從平穩生活滑向怪異情節。
再來就是花大把篇幅塑造主角,讓讀者能慢慢帶入主角的身份
然後把主角嚇個半死,這樣讀者同樣也會害怕,而且還會期待接下來的劇情
注意到嗎?金大師在嚇人前都要花上大把文字準備的。
直接寫一隻鬼登場就期待讀者被嚇到,抱歉,還不如拍一張貞子的照片呢
《見鬼》中並沒有這種靈異的氣氛烘培。
雖然說我覺得這和主角的陰陽眼只是半吊子有很大的關係
但小說重心並沒有注重在氣氛和鬼的描寫上,而且劇情中鬼也沒有什麼特殊舉動
也是導致本文一點都不恐怖的原因之一
我記得的鬼有白法醫他哥、走失的日本小弟弟、戀人死掉的善良日本大叔
倒了八輩子霉遇上神經病的檢察官前女友、同樣倒楣但腦迴路清奇的的司機
(以上都是屬於不恐怖的鬼)
唯一讓我覺得有些恐怖的,只有那個被自殺的高中女生
但與其說是鬼本身的恐怖,我覺得更像是碰到精神病殺手的感覺orz......
上面這些鬼很明顯分成了兩種類型
一種是線索放置機,是的,我就是說第一類鬼
他們不嚇人,不做事,楞在那邊等陰陽眼校準,或是等白法醫幫他們解決事情
偶爾丟個線索出來,和一般角色的差別就是被作者設定成鬼而已,自然不恐怖
一種是推動氣氛的鬼,很可惜的是這麼多篇幅中,就只有那高中女生是這類
而且她嚇人的手段.....嗯,入夢這個實在是有點.....樸素-.-
總之以一篇飄版文章來說,這篇的鬼一點水準也沒有,兇手還比較恐怖
再來,以一個刑偵小說的角度來看呢?
好像也沒好去哪裡囧
為什麼......因為小說的重點也沒有放在刑偵上啊orz
即使驗屍描寫有到位,但主要的線索都是鬼給的,辦案方向也是鬼提供的!
這要是真分類到刑偵小說類別一定會被讀者打死
邏輯呢?推理呢?懸疑氣氛呢?
啊,懸疑氣氛和邏輯還是有一點啦,推理倒是真沒有。
也沒有成功阻止過兇手犯案......
特別是鬼手那篇,哇,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摸到兇手的邊(掩面)
人被救出來後才知道兇手是從未出現過的路人A....
該怎麼說呢,好微妙的感覺啊
而且白法醫搭上兇手的車時我超想吐槽的!
妳之前的謹慎恐懼呢!
前面就已經有說過兇手偽裝電話號碼了,
結果接到一個自稱是警察的電話,居然連查驗都不查就跑下樓,
打電話給妳的也不是認識的人耶!鬼都在那邊提醒妳了啊混帳!
這麼急著想上班嗎?還真是公務員的楷模哦!
好,那說到現在我很好奇,
作者沒把文字花在描寫鬼上,花在培養靈異氣氛上,花在深入追緝、案件謎題上
那這好幾萬字是在寫什麼呢......?
全拿去寫人物了orz
對...除去必要的劇情推動,
其他都拿去塑造兇手、鬼、主角、和其他配角的心理了。
可是啊,因為劇情的張力不足,小說氣氛不夠,
這就導致各角色沒什麼表現機會,表現機會不足,角色魅力就無法展現。
兇手和鬼組的還好,主角方面的問題就大了。
比方說兩位檢察官,就我看他們就是一個衰鬼,和一個想談戀愛卻老是被打槍的男人
角色很普通很陌生,沒有特色和標籤能吸引我讓我去點番外來看,
因為我不熟悉他們
然後主角和張警官的cp就更慘烈了,我能感覺出來兩人有互相在意彼此
可這兩個角色要先吸引人才能賣cp啊,她們並不吸引我,
明明我是主吃GL的......
原因在於我對兩人角色的印象也沒有多深,
主角還好一點,張警官就是很樣板化的開朗女性而已,很普通......
總結最後,我不清楚作者是基於什麼原因來徵求懸賞的
我覺得比起寫番外,
不如在劇情上多下點功夫,或者更深入刑偵或靈異描寫也可以,
讓鬼嚇人或是設局,或是讓兇手設計新的謎題
最好弄一些危險讓主角或其他角色有表現的機會,才會使得角色有魅力
別總是靠那時靈不靈的陰陽眼了,看到後面我覺得主角只是鬼的傳話筒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