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回你的文而且是複製文
我想提台七十八線快速道路的速限也是一百
把這些東西套進來,我們就能發現問題不在時速一百公里,
也不在自摔,在於安全距離的問題。
※ 引述《JarvanIV (嘉文四世)》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中華民國機車黨收到高速公路局的開會通知單
> 是關於重車開放行駛公速公路的討論會議
> 許多人說害怕前面的重機自摔, 導致後面的汽車輾過
> 我很想問個問題可能需要物理學的才能夠解答吧
> 如果一樣都是時速100公里
> 當前車自摔後,後車看到踩煞車
是關於重車開放行駛快速公路的討論會議
許多人說害怕前面的重機自摔, 導致後面的汽車輾過
我很想問個問題可能需要物理學的才能夠解答吧
如果一樣都是時速100公里
當前車自摔後,後車看到踩煞車
在地上滾的,跟踩煞車的誰會先停止
四個輪子的制動力一定比身體在地上滾來得高吧
有沒有似曾相似的感覺?這正是以前曾討論過的
現今看來這不是令人太擔心的問題,也告訴了我們,
無知以及想像力才是最可怕的東西。
開過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會很清楚,
高速公路比快速道路來得更平坦、筆直,
因此他允許更快的速度限制,
(現行台七十八限速一百,國一/三限速一百一十,差距沒那麼大)
問題比較在於未保持安全距離這部分。
高速公路必須開放,主要的原因,
政府加入WTO即已承諾必須開放高速公路予150cc以上之機車行駛,
這部分似乎每年也都被WTO的自由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提出,
主要的力量應該還是要看美國哈雷機車夠不夠力,
前陣子許多哈雷機車行駛國道的新聞,應該不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