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小弟看最近板上為了一個ptt的名稱吵翻天 覺得實在是很荒謬
冠名這種這麼嚴肅重要的事情 為何有人會不當回事呢?
使用一個名稱 就會讓人連結到名稱所代表的人事物上
因此 當你要使用一個不屬於你的名稱來做一些事的時候 取得授權或許可不是天經地義
的事嗎?
今天你使用ptt重車板的名稱創了一個不管是line群組或是fb社團等等 萬一它被利用於
一些壞事 那原先的ptt重車板是否也是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 比如名譽上的等等
那如果你沒有取得原主的授權 對方是能夠向你求償的
所以 如果你想使用別人(或團體)的名稱 就應該經過對方的同意與條件 不能接受就別
用 為何還冥頑不靈呢?
實在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