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一下,沒有機車道,只有機車優先道與專用道,最邊有些是慢車道有些是路肩,我是兩輪嘴臉,所以遇到在交通法規上同屬於汽車的白牌機車,我會同車道超車(可輕按喇叭提醒,反正合法)或是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超車,在德國觀察過50cc的機車等紅燈在第一個,綠燈後50cc盡力催油門,後面的車沒有逼迫,在德國自行車也是跟其他車輛一同左轉或右轉,我看遇到的車也沒有叭自行車騎士,但自行車騎士也很努力跟上車流我們沒辦法控制別人,但我們可以改變自己,我遇到白牌機車在跟上車流的狀況下行駛禁行機車道我還會跟在他後面減少他被人檢舉的機會同車道超車有規範與旁車距離,但要檢舉舉發幾乎不可能,就像你檢舉違規停車會檢舉車輛未靠路邊30or40cm嗎?所以非國道可以從左邊打方向燈同車道超車樓上說的有道理,要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