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號召8日騎上國道 高公局籲勿試法

作者: AntiNIKE (刁刃刀)   2016-08-06 20:29:39
沒有要爭取
麻煩正名,是歸還,憲法賦予我行動自由,法令賦予我行車權利
就如最近原住民議題
統治者如果認為原住民是在爭取權益
那也不用談什麼道歉了
因為你還是用統治的觀點跟原住民對話
原住民認為是他們的東西請歸還給他
同樣的,憲法法令都完整的賦予重機上國道的權利
已經有的東西那就沒有爭取的問題
已經有的東西不在我手上,請歸還給我
※ 引述《anc5566 (5566耶)》之銘言:
: 對此,交通部高公局回應,大型重型機車騎士爭取行駛國道路權時,應透過自律爭取社

: 認同創造開放之外在條件,切勿貿然行駛未開放國道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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