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不實,願意負法律責任.
九月期間因興趣關係及等當兵期間至雷尼大的鈞雲車業
那邊擔任行政兼外國信件回覆及貨物處理。
能夠有足夠英文能力應答以及做專業性質文章的翻譯.
各位猜猜這樣子薪資應該多少?
每天上班從九點到晚上七點 十小時,週六也得上班,
每週至少工作五十小時以上。
上班時他老兄心情不好還會直接三字經辱罵或者難聽嘲諷。
因為受不了才離職。
本想說五號薪水應該入帳。
結果等到十九號因為扣繳有問題才知道薪資根本沒匯款。
一問一下才說工作上運費有問題應當扣薪水。
我老天鵝啊,這樣子的工作內容跟你拿個兩萬多塊就該偷笑了還要這樣惡意扣薪?
到現在薪水沒匯款,也已經告知這樣違反勞基法了還是依然故我說要扣一扣才匯款薪水?
現在勞工真的很可悲,
這段期間房租等等生活支出都不知道怎麼出。
各位如果未來要求職的話麻煩多多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