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提案

作者: kuroe (#kuroe#(中肯的攝影家))   2018-02-09 14:33:07
日前有網友在提案平台上提案了「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提案
過了好些時日,症腐總算有回應了
刷了一下看板上沒人貼後續,所以小弟我就來貼了
先講結論,真OO腦O一堆,唉...
先上提案內容,然後是回應
文章會有點長,我會在文後附上簡短翻譯
提案:
提議內容
之前台北市政府有開放部分路段增設大型重機停車格,但是隨著政策開放,越來越多人已
經擁有大型重機駕照,也越來越多人駕駛大型重機,依照目前的停車位規劃根本是供不應
求,若是讓大型重機停於汽車格是浪費公共空間的作法,希望可以更有效率的使用公共停
車空間,再說目前大型重機所需要停車空間與一般機車並無太大差異,是可以共同使用,
懇請修改機車停車格使用規範,將大型重機納入可停放之一,有效使用停車空間,而不會
造成大型重機騎士困擾,謝謝。
利益與影響
可以活化利用機車停車空間,不必重新增設大型重機停車空間,也不會排擠到目前已經存
在之汽車停車格,也可節省增設大型重機停車格經費,把經費用在對的地方,亦可讓大型
重機騎士可以有空間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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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通部回應
分析說明
1.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6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
及處罰規定,即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應比照小型汽車停放於小型車停車位,或是停放於大型
重型機車停車位;另為解決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不足問題,目前並已有部分地方政府依條
例第56、92條、停車場法第13、14、25、31條及停車收費自治條例規定授權公告1個小型
車停車格可停放多輛大型重型機車(並分別收費)。
2.現行各直轄市政府設置之機車停車位尺寸概均為長2公尺寬1公尺,而現行大型重型機車
共10萬4,787輛,平均長度217公分,寬80公分,長度部分僅4%在200公分以內,寬度部分
98%在100公分以內,即便以汽缸總排氣量未達550CC之大型重型機車4萬9,905輛中,亦僅
9%長度200公分以內,寬度則99%在100公分以內,爰現行直轄市政府劃設之路邊一般機車
停車位停放汽缸總排氣量未達550CC之大型重型機車時其長度絕大部分將超出停車位範圍

研商辦理情形
1.本案涉地方政府規劃設置管理路邊及路外停車事宜,經先函徵各地方政府意見,其中臺
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11個縣市政府認不宜開放,臺中市等10個縣市
政府無意見,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及宜蘭縣等4個縣市政府建議研訂大型重型機車專
用停放線。
2.本部於106年7月14日邀請提案人、各直轄市政府、內政部警政署及運輸研究所等召會研
商討論,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3直轄市政府與會表示,現行路邊機車停車位均依路
幅寬度劃設長2公尺,寬1公尺之機車停車位,且現行直轄市路邊機車停車位大部分仍屬不
足,倘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一般機車停車位,將有排擠一般機車停放機車停車位之疑慮
;另考量大型重型機車之車身及車重均較一般機車來得長且重,大型重型機車進出一般機
車停車位,將影響其他用路人通行安全,所以考量大型重型機車登記數、執法、安全等問
題等,與會單位討論本案原則不宜開放,建議仍以開放1個小型車停車位可停放多輛大型
重型機車,或增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以解決大型重型機車停車需求。
參採情形
1.本案經參酌106年7月14日各直轄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意見,現行96%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尺
寸超過現行劃設之一般機車停車位,倘逕行開放容易因車體超過機車格範圍,將導致用路
人通行之危險,及考量現行直轄市機車位仍屬不足,倘開放則有排擠機車停車位之疑慮,
所以關於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停於一般機車停車位案,原則不宜開放。
2.另停車管理係屬地方政府權責,地方政府可依當地停車需求及道路分配特性,為兼顧大
型重型機車停車需求,地方政府可利用多元方式妥為規劃轄內大型重型機車停車空間,交
通部將請地方政府妥為參考規劃。
後續推動規劃
在現行規定及實務機制下已有多元停車管理措施,可供地方政府在規劃大型重型機車停車
空間時之參考使用,交通部將請地方政府妥為參考規劃:
1.現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已公告開放1個小型車停車位可停放多輛大型重
型機車,各地方政府均可參考該等作法並據以公告。
2.各地方政府可參考臺北市政府作法,於大型重型機車路邊停車需求較高之處所,依現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第7項規定劃設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位。
3.各縣市政府可參考臺北市政府作法,於路外停車場劃設長2.5公尺,寬1.5公尺之大型重
型機車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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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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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這樣
嫌太長的,師爺我來翻譯翻譯
提案簡述:
官員大大好,我們騎士捏,認為現況法規要求重機去停車位是很浪費空間的事
想請各位大大們在飯後睡前能替我們思考思考停機車位的事,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騎本田金翼號或是大哈雷
許多車款其實是可以停進去的,那只要開放給我們停,
相信也能減少四輪爺與咱們的仇恨,提高汽車找到車位的機率,
也減少一些無知的人去移車導致意外的發生
祝平安喜樂
回應簡述:
這個.....那個....根據....怎麼說呢.....
我的助理給了我很多數據,那我發現很多數據都是超過兩米的
寬度則有八十公分,是說原來你們都騎這麼大的機車喔??
那依我們地方政府放的車位,是2米*1米的
我覺得這個你們停不進去吧??
所以還是不要停了,不過你們可以去停汽車位
至於汽車位數量的問題、佔用的問題。這個我想我們還有很多研擬的空間
你們可以一個車位停好幾台,停的下就好
因為法律上說你們是有四個輪子的,另外兩個輪子你是怎麼藏的我不知道
但是我們法規比照小型車,其他的我不清楚
總之你不能停機車格,結論就是這樣
地方縣市的態度:
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及宜蘭縣:我們會找空的地方話重機可停的區塊
臺中市等10個縣市政府:_______(靜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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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件事的最後大概是這樣
對於一些黃羊通勤的朋友,不能停機車位真的是很大的差異
檔車除了一些小車身的黃牌小跑車,
以機車格來說,以我自己騎的T100是真的不容易進去機車格
尤其在左右兩邊都有車的時候,如果車子長一點或舵角小一點的車幾乎停不進去
但是以黃羊來說如果買的是國產車或XMAX這樣比較小的
是很方便停的,也能降低都市的汽車量
可惜台灣並不是普通人能當官的地方
台灣沒有像日本實施車輛購買的管制,也沒有像上海北京用數量管制
每個月至少賣出五千台新車,但卻沒有五千臺車報廢
事實是,台灣這個小島幾乎所有的馬路與高速公路都快被車輛佔滿
只要週休二日的各地都是遵循「塞車出門、等車位、塞車回家」的流程在出遊
交通幾乎可確定是未來只會更差不會更好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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