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剛考到駕照,
還沒買車所以這幾週都租車來騎。
車通常都租過夜,
但不放心把租來的車停路邊車格,
所以有時候會停去自己社區B2的車位。
(汽車移到路面,車格裡只停重機)
社區B1有機車車位可停重機,
不過滿了正在候補。
問題來了,某天騎車出門社區主委攔我下來說機車不能停B2。
我說我是紅牌,他說機車都不行去B2 。
但車位也是花錢買的,別人B1的汽車車格停了一台重機,我車位在B2卻不讓我機車下去。
這樣管委會是否有侵犯到住戶的權利呢?
管委會能限制B1到B2的這段路不能走重機?
如果他規定所有汽車車格都不能停重機的話那我還可以接受。
目前我覺得問題是,他限制我機車不能去B2,並不是汽車不能停重機,這就有點妙。
其實也沒想要跟館委會吵,不過花了錢買了車位還是想了解一下自己的權利能行使到哪邊。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有類似的情況可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