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行駛在快速道路的超車問題

作者: danielpupu20 (哇書豪啦)   2021-08-26 22:56:02
基本上沒看到推文有正確答案的解答
違規"右側超車"所指的是同車道,或是未劃分車道的路段從前車右側超車。
會造成違規的行為包括:
(1) 前車要右轉時從其右側超車直行或轉彎
這個在市區路段一大堆人這樣騎。前後車是沒有所謂轉彎讓直行的。如果撞到也是後車責任
(2)北宜那種山路只有一線道路段從前車右方超車
至於原Po所說兩車道路段從外車道超車根本不是道交條例47條所說的"右側超車",完全合法。
※ 引述《brain2012 (Will)》之銘言:
: 請教30cm & D cup老司機們:
: 讀到道交條例47-3時(如底下)有個疑問:
: 行駛在高架橋,有內外兩個車道。
: 我騎在內車道,一會才發現前車悠哉行駛,外車道車流比較順,車子一一超前
: 於是我保持安全距離打方向燈切到外車道(地上是虛線)、在外車道超那台烏龜車。
: 請問我這樣超車是否有違規?
: 第 47 條
: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 百元以下罰鍰:
: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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